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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母溺爱长子成顽劣 父贤达淑女富才情(2)


  哥哥欺负她们这件小事,使她姊妹俩越发团结亲密,而且让她们俩不由得思索男人和女人的分别这件事。木兰此后更喜欢听父亲谈论“新时代的女子”这个题目,以及天足不裹脚,男女平等,现代教育等问题。此等异想天开的西洋观念,已经把中国弄得动荡不安了。

  体仁不但骄纵得坏起来,实际上在家里也渐渐失去他应有的地位。

  体仁,事实上,也可以说是个“私生子”,因为是他母亲结婚后五个月生下来的。他母亲是杭州一家开扇子店家的女儿,这一家也算是正正当当的中产阶级的商人。小姐与姚思安相遇时,姚思安已经三十岁,小姐是二十岁。两人发生了关系之后,姚家老太爷知道了,坚持儿子必须娶对方小姐为妻,因为小姐是正派人家的女儿。双方商谈了一下儿,女方的条件是男的将来不许纳妾,因为男女双方家庭都怕把这件丢脸的事声张出去,女方所提的条件也就不能太认真了。我们已经说过,姚思安早年荒唐放荡,为所欲为,后来才痛改前非,不但如此,并且对生意事业一切看穿,潜心钻老庄之学。有一段时期,有个江湖术士答应传授他点金术,他在那个骗子身上耗费了一笔巨额财产。姚太太虽然不识字,不得不开始查看帐目,收取租金,后来不久,就由她哥哥来经手管理那些业务了。

  她嫁到一个富有之家,住在城里宽大的房子,有男仆,有丫鬟,过去在家从没用过这么多人。一时真不惯于这么奢侈。以前自己没享受到的,现在她都教儿子恣情享受。但是她缺乏一个有教养的妇女的学问和气质,她不知道富有之家的儿子应当怎样教育。从孩子时期她就让体仁在丫鬟围绕拥簇之中长大,甚至于纵容儿子在她面前用巴掌打丫鬟。体仁也像好多私生子一样,长得倒满俊,细白的肉皮儿像父亲,乖的时候儿也聪明伶俐讨人喜欢。父母居然允许他骑一匹烈马在城里满街跑。平常这个孩子总以为自己了不起,不屑于遵守一般男孩子遵守的规矩,在朋友家吃饭,吃了一半儿竟会离开桌子,出去跟丫鬟瞎扯。他母亲竟纵容得他心里有他是姚家唯一的财产继承人的想法,而且满心以为他的一条命总值得普通人的十条命。他快到十五岁的时候儿,姚太太明白她的儿子是已经惯坏了,但是已经无法可想。

  父亲的态度却完全不相同。他觉得体仁现在跟他年轻时候儿是一个样儿。他知道自己年轻时是骄纵坏了,给自己招了许多麻烦。但是父亲越是对儿子严厉,越是不容易见到儿子,因为儿子也就越躲着他。所以姚思安这个做父亲的,已经弄得自己的儿子战战兢兢的不敢见他了。

  他们逃拳匪的前几个月,体仁用刀子伤了另一个男孩子的脸,伤口直到脖子上,受伤的孩子流血很多。他父亲把他缚在院子里的树上,打了个半死才歇手。这使他越发怕他父亲,越发恨他父亲。打了之后,体仁在床上躺了十来天。姚太太在儿子面前对丈夫说:“我知道他也得受受教训。可是他若是有个好歹儿,我还活着有什么意思,你叫我老来依靠谁呀?”

  这么一来,关于管教体仁,夫妻二人便成了南辕北辙。而父亲就把儿子看做“孽种”,只好任其自然,要倾家荡产也只好由他了。两个办法都不对,一是任其自然,二是严加管束,这样,不是使他皮肉受苦,就是使他心情不乐。中国传统的看法是这样:恐惧对身体有害,人若是气血不舒或是吓破了胆子,会引起种种的毛病。后来不久,母亲也就把她儿子看做“冤家”了。就像前辈子欠人家帐,这辈子人家来投生做这一家的儿子,要挥霍了这一家的财产,这个儿子自然是这家的“冤家”了。

  因为实际情形如此,无可奈何,母亲认为家中出此不肖之子,这是命。父亲从哲学的盛衰之理上看,认为家中出此不肖之子,也是命。

  木兰的地位也被拉到两个相反的方向,因为体仁的地位越来越不重要,由于她本身的优点,她就越来越受重视。

  姚太太对女儿之严,正如她对儿子之宽。她对女儿严是给女儿传统的教育,理当如此。在这方面她认为是讲得通的。自己的女儿是生在富有之家,长在富有之家,可是她们不能在家过一辈子,不能永远享受那份儿财产呀。他们要嫁到别的人家,贫富高低不一定呀。所以她们必须有女人主要的美德:节俭、勤劳、端庄、知礼、谦让、服从、善理家事,以及育婴、烹饪、剪裁缝纫等。

  但是在对待男女孩子之差别一事上,姚家比别的人家可相差太多。

  木兰和莫愁在八、九岁,就要学正坐,两腿紧并在一起,而体仁在椅子上永远不是正坐,而是把椅子弄斜,两根椅子腿着地,自己则把两只脚放在桌子上。丫鬟宁可在四周围闲着没事做,木兰妹妹必须自己洗内衣(当然要晒在不会有男客人看得见的隐密的地方儿),帮着在厨房做事,发面蒸馒头蒸包子,擀面烙饼,自己做鞋,裁衣裳,缝衣裳。她俩唯一不做的事,就是不用去舂米、推磨、磨面,因为做这种事会把手掌弄粗的。她们必须学会女人在社会上的礼节风俗,诸如怎么送礼,怎么赏送礼的用人,记各种节气,各种不同应时的食物名称,婚、丧、生日的礼节规矩,辈分高低,远近许多父系母系方面亲戚的称呼,如舅父、姨父、伯父、叔父、舅母、姨母、姑母、伯母、婶子、姐妹、姑表姐妹、堂姐妹、表兄弟、姑表兄弟、堂兄弟、外甥、外甥女、侄子、侄女,还有这些人的子女称呼等。不过拿女人的聪明记这些复杂的名称关系,是没有困难的。木兰十四岁肘,在一家丧礼客厅里,用眼睛一扫,就凭棺材后头那些人的丧服记号儿特点,就看得出死人有多少儿子,多少女儿,多少儿媳妇,多少女婿。木兰知道姑娘嫁后几天回门,几天之后新娘的弟弟到姐姐家去回拜,在回拜时什么时候婆家端上四碗什么菜,她都弄得清清楚楚。她知道新娘的弟弟只能把那些菜尝尝而已,不能大吃。这都是活学问,又有趣,又有用。

  姚太太把家里的事也渐渐跟木兰商量,叫她用笔写下来,比如说装在箱子里是哪些东西,好帮着记忆。孩子这样就成了母亲的大帮手,因为,比如说,上次五月节送哪一家什么礼,收到哪一家的什么礼,她就不必自己记了。

  此外,木兰已经开始学怎么熬药,开始由纯粹经验,渐渐进而懂了中药的道理。她知道螃蟹跟柿子不能同吃,因为螃蟹是寒性儿,柿子是热性儿。她凭药的样子和味道,就辨别得出是什么药。中国家庭常用的药跟对食物的关系,她已弄得很熟悉。

  纵然如此,木兰还是有几种女人所没有的本领:第一,她会吹口哨儿;第二,她会唱京戏;第三,她收集古董,而且能鉴赏。第一种本领是在山东时跟荪亚学会,在北京练习成功的。另外两种长处是她父亲鼓励培养的。

  木兰的母亲总是把她父亲看做一个腐败或是破坏的力量。比如木兰的母亲发现女儿由山东回来后,开始吹口哨儿,她大为吃惊,因为她想那太不像女人了。可是父亲说:“那有什么妨碍?吹口哨儿算不了什么大毛病。”她自己练习得吹好了,就在后花园儿教她妹妹吹,母亲终归不管了。锦儿也学着吹,因为身为丫鬟,总不敢在太太面前吹。

  父亲的腐败劲儿在教女儿唱京戏上,真是表现得最明显。想一想父亲怎么教女儿唱呢!音乐、跳舞、演戏完全是妓女,男女伶人的事,在儒家眼里看来即使不算越礼背德,也是下等人的事。可怪的是那些儒家夫子却自己喜爱京戏。但是姚思安不喜欢儒家那一套。他是天马行空思想自由的道家,他对正派的老传统是不在乎的。虽然他已经戒酒戒赌,他仍然迷京戏。因为姚家,上自老爷,下至仆婢,没有不爱京戏的。姚太太经常带着珊瑚和孩子们去包厢看戏,丫鬟们随同伺候,给太太倒茶,看守东西,装水烟袋。这时太太和孩子们喝茶,嗑瓜子儿,聊闲天儿。

  常常这样听戏,外行也就找喜爱的戏一段一段的学着唱,带学很认真的神态。可是这种事普通只限于男人。而姚思安偏偏教女儿唱戏,好像故意跟太太作对,跟社会习俗对抗一样。木兰的父亲的胸襟就是这样豁达大度,他就是最先吸收新思想的那批人,那种新思想就渐渐改变了中国的旧社会。到十六岁,木兰还常陪着父亲去逛隆福寺庙会,搜求古董。

  木兰就这样在智慧与知识的教育环境中长大。若是把父母对木兰的影响划分个界限的话,母亲给了她世俗的智慧,父亲给了她知识。莫愁随后跟踪而至,只是在智慧上进步大,在知识上进步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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