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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对于长江局的任务决议案


  (一九二七年十月一日)

  (一)广东的胜利[1],革命运动之猛烈发展,使中央不能不迁居于革命的中心区域,指挥这一革命运动,在事实上中央将与长江各省隔绝关系,故有长江局之设。

  (二)长江局所辖范围为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四川、安徽、陕西七省[2]。

  (三)长江局不是中央在上列七省的通讯机关,而是代行中央职权,指挥上列七省的革命运动与党务,上列七省的党务须纯全受长江局的指挥,但长江局须随时将所处理之工作与决定报告中央,受中央的指导。

  (四)两湖与广东为中国土地革命的中心区域。长江局的第一个最大任务便是坚决的发展土地革命,两湖的土地革命如一时不能发展到最大的限度——消灭唐生智[3]统治,取得两湖政权,则须普遍的发展游击战争与没收地主的土地及杀戮土豪劣绅等工作。依两湖农民暴动的形势,某几县的农民可握得某几县的政权,以发展各地的农民暴动,长江局必须领导所属党部坚决的执行这次〔项〕工作,同时,并须特别努力建立与发展这次〔项〕工作。河南也为农民运动比较发展的区域,长江局须同样注意河南农民运动之发展。至于安徽、四川、江西、陕西的农民运动亦不可忽略。

  (五)长江局第二个大的任务便是发展所属范围内之职工运动(特别是武汉三镇)。目前主要的工作为:发展经济斗争,建立秘密工会与工农革命夺取政权之宣传。

  (六)长江局第三个最大任务便是改造所属各级党部。因现有各级党部多不能领导各地的革命运动,长江局负责同志须不断的巡行各地,实际指导各地工作。在党的内部工作须特别注意党内干部之培养与从党员群众中提拔负责同志工作。

  (七)为增加各级党部的指导与党中干部之培养,长江局须不断的刊发政治通讯。至于对外的宣传,最好由各省党部独立的出一种政治刊物,如技术上不能铅印至少须用油印办法。

  [1]广东的胜利,指南昌起义军在广东的胜利。一九二七年八月一日,周恩来、贺龙、叶挺、刘伯承等领导的北伐部队二万余人在南昌举行武装起义。胜利后,起义军由赣东南下广东,于九月二十三日进占潮汕,二十九日,攻克汤坑,故此处称南昌起义为广东的胜利。十月初,起义军在潮汕一带遇到优势敌人的围攻而失败。保存下来的起义部队,一部分转移到广东北江和海陆丰地区,继续坚持斗争;另一部分在朱德、陈毅等率领下,到达井冈山和毛泽东领导的工农革命武装会合。

  [2]一九二七年十月二日,中共中央决定将甘肃省划归长江局管辖。

  [3]唐生智,见本书第157页注⑧。

  (1)这是罗亦农代中共中央起草的党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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