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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具与治道


  太史公曰:“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可谓至言。近世之立宪国,学者亦称之为法治国。吾国人慕其名,津津然道之,一若彼国中舍法之外,即无所以为治者。不知法乃其治具,而所以能用此具者,别有其道焉。苟无其道,则虽法如牛毛,亦不过充架之空文而已。故全世界中立宪国以数十计,而其声光烂然日进无疆者,仅数国也。道者何?曰官方,曰士习,曰民风而已。此其言虽若老生常谈,闻者鲜不以为迂。然舍此以外,则实无可以厝国于不拔之途。真欲救国者,可能无急哉!贾子亦曰:“今世以侈靡相竞,弃礼仪捐廉耻日甚,可谓月异而岁不同矣。而大臣特以簿书不报期会之间,以为大故,至于俗流失,世坏败,因恬而不知怪。夫移风易俗,使天下回心而乡道,类非俗吏之所能为也。俗吏之所务,在于刀笔筐箧,而不知大体。”呜呼!是不啻为今日言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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