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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演


  卫懿公有臣曰弘演,有所于使。翟人攻卫,其民曰:“君之所予位禄者鹤也,所贵富者宫人也,君使宫人与鹤战。余焉能战?”遂溃而去。翟人至,及懿公于荥泽,杀之,尽食其肉,独舍其肝。弘演至,报使于肝毕,呼天而啼,尽哀而止。曰:“臣请为襮。”因自杀,先出其腹,实内懿公之肝。桓公闻之,曰:“卫之亡也,以为无道也。今有臣若此,不可不存。”于是复立卫于楚丘。弘演可谓忠矣,杀身出生以徇其君。非徒徇其君也,又令卫之宗庙复立,祭祀不绝,可谓有功矣。(《吕氏春秋·忠廉篇》)

  新史氏曰:吕氏所以论弘演,至矣。晏子有言:“君为社稷死则死之,为社稷亡则亡之。若为己死而为己亡,非其亲昵,谁敢任之?”若是夫懿公殆可非死之君也。然以一死动强邻,使国家亡而不亡,是则非为独夫死,为国民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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