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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中自述


  (一九二七年四月)

  李大钊,字守常,直隶乐亭人,现年三十九岁。在襁褓中即失怙恃[2],既无兄弟,又鲜姊妹,为一垂老之祖父教养成人。幼时在乡村私校,曾读四书经史,年十六,应科举试,试未竟[3],而停办科举令下,遂入永平府中学校肄业,在永读书二载。其时祖父年逾八旬[4],只赖内人李赵氏在家服侍。不久,祖父弃世。

  钊感于国势之危迫,急思深研政理,求得挽救民族、振奋国群之良策,乃赴天津投考北洋法政专门学校[5]。是校为袁世凯氏所创立[6],收录全国人士。钊既入校,习法政诸学及英、日语学,随政治知识之日进,而再建中国之志趣亦日益腾高。钊在该校肄业六年,均系自费。我家贫,只有薄田数十亩,学费所需,皆赖内人辛苦经营[7],典当挪借,始得勉强卒业。

  卒业后我仍感学识之不足,乃承友朋之助,赴日本东京留学,入早稻田大学政治本科。留东三年[8],益感再造中国之不可缓,值洪宪之变而归国,暂留上海。后应北京大学之聘,任图书馆主任。历在北京大学、朝阳大学、女子师范大学、师范大学、中国大学教授史学思想史、社会学等科。数年研究之结果,深知中国今日扰乱之本原,全由于欧洲现代工业勃兴,形成帝国主义,而以其经济势力压迫吾产业落后之国家,用种种不平等条约束制吾法权、税权之独立与自主,而吾之国民经济,遂以江河日下之势而趋于破产。今欲挽此危局,非将束制吾民族生机之不平等条约废止不可。从前英、法联军有事于中国之日,正欧、美强迫日本以与之缔结不平等条约之时,日本之税权、法权,亦一时丧失其独立自主之位置。厥后,日本忧国之志士,不忍见其国运之沉沦,乃冒种种困难,完成其维新之大业,尊王覆幕,废止不平等条约,日本遂以回复其民族之独立,今亦列于帝国主义国家之林。惟吾中国,自鸦片战役而后,继之以英、法联军之役,太平天国之变,甲午之战,庚子之变,乃至辛亥革命之变,直到于今[9],中国民族尚困轭于列强不平等条约之下,而未能解脱。此等不平等条约如不废除,则中国将永不能恢复其在国际上自由平等之位置,而长此以往,吾之国计民生,将必陷于绝无挽救之境界矣!然在今日谋中国民族之解放,已不能再用日本维新时代之政策,因在当时之世界,正是资本主义勃兴之时期,故日本能亦采用资本主义之制度,而成其民族解放之伟业。今日之世界,乃为资本主义渐次崩颓之时期,故必须采用一种新政策。对外联合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及被压迫之弱小民族,并列强本国内之多数民众;对内唤起国内之多数民众,共同团结于一个挽救全民族之政治纲领之下,以抵制列强之压迫,而达到建立一恢复民族自主、保护民众利益、发达国家产业之国家之目的。因此,我乃决心加入中国国民党。

  大约在四五年前,其时孙中山先生因陈炯明之叛变,避居上海。钊曾亲赴上海与孙先生晤面,讨论振兴国民党以振兴中国之问题。曾忆有一次孙先生与我畅论其建国方略,亘数时间[10],即由先生亲自主盟,介绍我入国民党。是为钊献身于中国国民党之始。翌年夏,先生又召我赴粤一次,讨论外交政策。又翌年一月,国民党在广州召集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钊曾被孙先生指派而出席,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前岁先生北来,于临入医院施行手术时,又任钊为政治委员[11]。其时同被指任者,有:汪精卫、吴稚晖[12]、李石曾、于右任、陈友仁[13]诸人。后来精卫回广州,政治委员会中央仍设在广州,其留在北京、上海之政治委员,又略加补充,称分会。留于北京之政治委员,则为吴稚晖、李石曾、陈友仁、于右任、徐谦、顾孟余及钊等。去年国民党在广州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钊又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北京执行部系从前之组织[14],自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后已议决取消。中央执行委员会为全国代表大会闭会中之全党最高中央机关,现设于武汉,内分组织、宣传、工人、农民、商人、青年、妇女、海外等部。政治委员会委员长系汪精卫,从前只在上海、北京设分会,今则中央已迁往武汉,广州遂又设立一分会。北京分会自吴稚晖、于右任等相继出京后,只余李石曾及钊,久已不能成会。近自石曾出京,只钊一人,更无从开会起矣。钊所以仍留居北京者,实因不得稳妥出京之道路,否则久已南行。此时南方建设多端,在在需人。目下在北方并无重要工作,亦只设法使北方民众了解国民党之主义,并以增收党员而已。

  此外,则中外各方有须与党接洽者,吾等亦只任介绍与传达之劳。至于如何寄居于庚款委员会内,其原委亦甚简单。盖因徐谦、李石曾、顾孟余等,皆先后任庚款委员,徐谦即寄居于其中,一切管理权皆在徐、顾,故当徐、顾离京时,钊即与徐、顾二君商,因得寄居于此。嗣后市党部中人,亦有偶然寄居于此者,并将名册等簿,寄存其中,钊均径自允许,并未与任何俄人商议。盖彼等似已默认此一隅之地,为中国人住居之所,一切归钊自行管理。至于钊与李石曾诸人在委员会会谈时,俄人向未参加。我等如有事须与俄使接洽时,即派代表往晤俄使。至如零星小事,则随时与使馆庶务接洽。

  中山先生之外交政策,向主联俄联德,因其对于中国已取消不平等条约也。北上时路过日本,曾对其朝野人士,为极沉痛之演说,劝其毅然改变对华政策,赞助中国之民族解放运动。其联俄政策之实行,实始于在上海与俄代表越飞氏之会见。当时曾与共同签名发表一简短之宣言,谓中国今日尚不适宜于施行社会主义。以后中山先生返粤,即约聘俄顾问,赞助中山先生建立党军,改组党政。最近蒋介石先生刊行一种中山先生墨迹,关于其联俄计画之进行,颇有纪述,可参考之。至于国民政府与苏俄之外交关系,皆归外交部与驻粤苏俄代表在广州办理,故钊不知其详。惟据我所知,则确无何等密约。中山先生曾于其遗嘱中明白言之,与“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如其联俄政策之维持而有待于密约者,则俄已不是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尚何友谊之可言?而且国民党之对内对外诸大政策,向系公开与国人以共见,与世界民众以共见,因亦不许与任何国家结立密约。

  政治委员会北京分会之用款,向系由广州汇寄,近则由武汉汇寄。当徐谦、顾孟余离京之时,顾孟余曾以万余元交付我手,此款本为设立印刷局而储存者。后因党员纷纷出京,多需旅费及安置家属费,并维持庚款委员会一切杂费及借给市党部之维持费,数月间,即行用尽。此后又汇来数万元,系令钊转交柏文蔚、王法勤等者,已陆续转交过去。去岁军兴以来,国民政府之经费亦不甚充裕,故数月以来,未曾有款寄到。必需之费,全赖托由李石曾借债维持。阳历及阴历年关,几乎无法过去。庚款委员会夫役人等之月薪,以及应交使馆之电灯、自来水等费,亦多积欠未付。委员会夫役阎振,已经拘押在案,可以质证。最近才由广州寄来两千元,由武汉寄来三千元,除陆续还付前托李石曾经借之债,已所余无几,大约不过千元,存在远东银行。历次汇款,无论由何银行汇来,钊皆用李鼎丞名义汇存之于远东银行,以为提取之便。

  党中之左、右派向即存在,不过遇有政治问题主张不一致时,始更明显。其实,在主义之原则上原无不同,不过政策上有缓进急进之差耳。在北京之党员,皆入市党部,凡入市党部者,当然皆为国民党员。市、区党员之任务,乃在训练党员以政治的常识。区隶属于市,积若干区而成市,此为党员之初级组织,并无他项作用。北京为学术中心,非工业中心,故只有党之组织,而无工会之组织。在国民军时代,工人虽略有组织,而今则早已无复存在。党籍中之工人党员,亦甚罕见。近来传言党人在北京将有如何之计画,如何之举动,皆属杯弓市虎之谣,望当局勿致轻信,社会之纷扰,泰半由于谣传与误会。当局能从此番之逮捕,判明谣诼之无根,则对于吾党之政治主张,亦可有相当之谅解。苟能因此谅解而知吾党之所求,乃在谋国计民生之安康与进步,彼此间之误会,因以逐渐消除,则更幸矣!

  钊自束发受书,即矢志努力于民族解放之事业,实践其所信,励行其所知,为功为罪,所不暇计。今既被逮,惟有直言。倘因此而重获罪戾,则钊实当负其全责。惟望当局对于此等爱国青年宽大处理,不事株连,则钊感且不尽矣!

  又有陈者:钊夙研史学,平生搜集东西书籍颇不少,如已没收,尚希保存,以利文化。谨呈。

  李大钊

  按原件刊印

  [1]题解 1927年4月6日,奉系军阀张作霖串通外交使团,突然派军警包围并搜查苏使馆界内的苏远东银行、中东路办事处及其他官舍,逮捕李大钊等60余人。杨度及国立北京大学等九校校长等营救无效,4月28日与路友于等20人以“扰乱治安”罪被安国军特别法庭秘密判处绞刑,时年仅38岁。本文为李大钊狱中所写,存有三稿。三稿的内容基本相同,但有几处文字略异。现收入第三稿,而对于初稿与二稿中的不同文字,予以注明。

  [2]在襁褓中即失怙恃 初稿为:“在襁褓之中,即丧父母。”

  [3]应科举试,试未竟 初稿为:“甫经府试”。

  [4]其时祖父年逾八旬 初稿为:“其时祖母去世,祖父年逾八旬。”

  [5]钊感于国势之危迫,急思深研政理,求得挽救民族、振奋国群之良策,乃赴天津投考北洋法政专门学校。 初稿为:“钊感于国势之陵夷不振,颇起(二稿为:‘慨然起’)深研政治以期挽救民族(二稿于此有‘振奋国群’四字)之思想。遂与二三同学,乘暑假之便,赴天津投考学校。其时有三种学校正在招考:一系北洋军医学校;一系长芦银行专修所;一系北洋法政专门学校。军医非我所喜,故未投考。银行专修所我亦被考取,但理财致个人之富,亦殊违我素志,(二稿于此有:‘故皆决然弃之,而入政法。’)乃决心投考法政专门学校,幸被录取。”

  [6]是校为袁世凯氏所创立 北洋法政专门学堂(民国成立后,改称“直隶法政专门学校”),是为了适应清末改革,仿行宪政的需要,直隶总督、北洋大臣袁世凯于1906年7月(光绪三十二年六月)奏请创办,次年8月招生考试入学。该学堂章程明定:“仿京师大学堂办法”,预科3年,正科3年,向全国招生。正科内分政治与法律两种,修业年限比京师大学堂缩短1年,但增加课时(每周约30小时),毕业后“照分科大学奖励给予出身”。另设速成性简易科,只向直隶地方招生。

  [7]皆赖内人辛苦经营 李大钊1900年完婚,夫人赵纫兰女士(1884—1933)。由于他襁褓中失怙恃,未成年丧祖父母,他在北洋法政专门学校6年,都靠赵纫兰女士辛苦支持。北洋法政招生广告规定,仅膳费一项每月即需交纳5元。1913—1916年,李大钊继又赴日留学。其时,长子李葆华(1909年生)甫4岁,长女李星华(1911年生)甫2岁。家累之重,亦全赖夫人赵女士支持。

  [8]留东三年 李大钊赴日留学的时间约为1913年底或1914年初。正式进入早稻田大学政治经济本科的时间为1914年(大正三年)9月8日。1915年下半年,投入留日学生中兴起的反对袁世凯复辟帝制的斗争。1916年(大正五年)2月2日,因“长期缺席”被学校“除名”。1916年5月中旬,返抵上海。

  [9]乃至辛亥革命之变,直到于今 以下至“我乃决心加入中国国民党。”初稿为:“而民族独立运动之革命事业,尚未完成。中国如仍不适应世界之潮流,急起直追,以求民族独立与自主,则国脉民生,将无自振拔,以维持其存在于世界矣!”二稿为:“中国民族尚困制于列强不平等条约之下而未能解脱。此等不平等条约如不废除,则中国将永不能在国际上恢复其自由、平等之位置。而长此以往,国计民生必将陷于绝无挽救之境界矣!然欲挽救危局,非唤起全国民众及愿与民众结合之武力,共同立于国民党旗帜之下不可,于是决心投入中国国民党。”

  [10]亘数时间 初稿于此后,尚有“先生与我等畅谈不倦,几乎忘食”之语。

  [11]任钊为政治委员 1924年7月,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设置中央政治委员会,作为中央政治决策机构,由孙中山任主席,并指定胡汉民、汪精卫、廖仲恺、谭平山(后改为瞿秋白)、戴季陶、伍朝枢、邵元冲7人为委员。1925年1月26日,孙中山在协和医院接受手术,被确诊为肝癌,遂谕将原设广州之政治委员会移设北京,并指定汪精卫、于右任、李大钊、李石曾、吴稚晖、邵元冲、陈友仁7人为委员。1926年1月,国民党“二大”决定各重要地区设立政治分会。3月,北京政治分会成立,李大钊为委员之一。

  [12]吴稚晖 即吴敬恒(1865—1953),字稚晖,江苏武进人。1905年加入中国同盟会,翌年在巴黎参加组织世界社,继刊行《新世纪》周刊与《世界画刊》,宣传无政府主义。1915年在法国参与组织勤工俭学会。1917年曾任北京大学学监,1921年任法国里昂中法大学首任中国校长,次年任商务印书馆国语传习所所长。1924年国民党“一大”后当选历届中央监察委员。孙中山北上后,曾任政治委员会委员。1927年后,反对国共合作,支持并参与蒋介石“清党”。

  [13]陈友仁 (1878—1944),广东顺德人,生于英属西印度群岛。1912年回国,先后任北京政府法律顾问、《京报》英文总编辑,参与反袁和反段斗争。1919年代表广州护法军政府出席巴黎和会。后任孙中山外事顾问,随孙北上,孙病危时代笔起草《致苏联遗书》。武汉国民政府时期任外交部长。

  [14]北京执行部系从前之组织 1924年1月国民党“一大”决定中央执行委员分赴上海、北京、汉口等地建立地方执行部。4月20日,国民党北京执行部正式成立,委员有丁惟汾、李大钊、于树德、恩克巴图、王法勤等五人。1926年1月国民党“二大”后,决定取消,统一按省市系统建立国民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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