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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民政治”


  (一九一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用民政治”这个名词,是山西的产物。我看见了他,就很以为奇怪。因为在“民治”的国家,有人出来要行“用民政治”,这不但可以令人奇怪,并且觉着危险万分。可是“用民政治”这个名词,到底是怎么解释?用民的人是谁?用民要作什么?我还是不知。我只听他们说“用民政治”,就是“道德金钱主义的政治”,只知道这是山西阎锡山氏特别发明,得文治总统头奖的制品。

  署名:孤松

  《新生活》第15期

  1919年11月30日

  【注释】

  [1]题解 “用民政治”是阎锡山统治山西时将传统专制主义与现代军国主义相结合的一种政治主张,意为“牧民”与“使民”。在他1915年所写的《军国主义谭》中曾为之下过定义:“适时的政治作用与人生发展的企图相顺的为用民政治。”所谓“适时的政治作用”主要为两方面:一是加强思想控制,设立“洗心社”,用正统思想舆论教育人;二是加强组织控制,以村为本位建立“行政网”,用现代手段监视人。所谓“与人生发展的企图相顺”,归结为让人们“致富”,并明令办“六政”与“三事”。“六政”,指水利、种树、蚕桑、禁烟、天足、剪发(男人剪辫子);“三事”,指种棉、造林、牧畜。阎锡山企图以此来对抗民主政治的潮流,维护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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