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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4月13日


  细考瞿同祖君所抄材料,我又细读林颐山原函的影摹本,我忽有所悟:

  (1)林函虽是楷书,但涂改添注甚多,故须重抄清本始可寄出。原改稿作者留存在全校本里。

  (2)林函中说的“编辑全校郦书”,“八月间禀呈编辑条例三纸,十月亲呈问答二纸”,以《瞿文慎年谱》证之,都不是光绪十四年(1888)的事。大概是十二年至十三年(1886—1887)的事。(也许还更早。)

  (3)林函中说的三种本子(“王录本,所购本,陈氏藏本”)似是林氏自己收罗及转借到的资料。我从前猜是“夫子”或“宗师”所收购,所以说不通了。“所购本”是自己所购本。“王录”即王梓材重录本,当时宁波有几个抄本,颇不难传写。陈氏本即陈劢本。陈劢当时已八十多岁(生于1805),他交出此本后,似未收回去了。叶揆初先生收购陈本与重校本,大概都出于林氏原藏。(此条还有问题。)

  (4)林氏对王录本大不信任,指为“伪造”,指为“大非可信之书”。然他所得资料实不够“编辑全校”,故此“编辑全校”的计划,大概不能不打消了。(林氏不信“重校本”为七校,只认为“重校以后,七校以前之本”。他信“赵校所引为真七校七。”如此,则编辑的工作须根本撇开王录本,从头做起。当日“五校本”未出现,此工作实无从下手。)

  (5)第一个“编辑全校”计划打消之后,进士董沛始怂动薛道台出钱雕刻他校改的王梓材重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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