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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李书华、李宗侗(稿)


  (1924年11月28日)

  书华、玄伯两先生:

  谢谢你们的信。

  人各有所见,不能强同。你们两位既屡以民国为前提,我要请你们认清一个民国的要素在于容忍对方的言论自由。你们只知道“皇帝的名号不取消,就是中华民国没有完全成立”,而不知道皇帝的名号取消了,中华民国也未必就可算完全成立。一个民国的条件多着呢!英国不废王室而不害其为民国,法国容忍王党而不害其为民国。我并不主张王室的存在,也并不赞成复辟的活动,我只要求一点自由说话的权利。我说我良心上的话,我也不反对别人驳我。但十几日来,只见谩骂之声,诬蔑之话,只见一片不容忍的狭陋空气而已。贤如两位先生,尚疑我要“先等待复辟成功,清室复兴,再乘其复兴后之全盛时代,以温和、恭敬或他种方法行之!”此语在两位先生或以为是逻辑的推论,但我读了只觉得字里行间充满着苛刻不容忍的空气,使人难受。你们既说我是“根本错误”,我也不愿意申辩。我只要指出,在一个民国里,我偶然说两句不中听,不时髦的话,并不算是替中华民国丢脸出丑。等到没有人敢说这种话时,你们懊悔就太迟了。

  弟胡适 十三,十一,廿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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