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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王正廷(稿)


  (1924年11月5日)

  儒堂先生:

  先生知道我是一个爱说公道话的人,今天我要向先生们组织的政府提出几句抗议的话。今日下午外间纷纷传说冯军包围清宫,逐去清帝;我初不信,后来打听,才知道是真事。我是不赞成清室保存帝号的,但清室的优待乃是一种国际的信义,条约的关系。条约可以修正,可以废止,但堂堂的民国,欺人之弱,乘人之丧,以强暴行之,这真是民国史上的一件最不名誉的事。今清帝既已出宫,清宫既已归冯军把守,我很盼望先生们组织的政府对于下列的几项事能有较满人意的办法:

  清帝及其眷属的安全。

  清宫故物应由民国正式接收,仿日本保存古物的办法,由国家宣告为“国宝”,永远保存,切不可任军人政客趁火打劫。

  民国对于此项宝物及其他清室财产,应公平估价,给与代价,指定的款,分年付与,以为清室养赡之资。

  我对于此次政变,还不曾说过话,今天感于一时的冲动,不敢不说几句不中听的话。倘见着膺白先生,我盼望先生把此信给他看看。

  胡适敬上 十三,十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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