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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唐初的白话诗(2)


  但诗的兴趣是遏抑不住的,打油诗的兴趣也是忍不住的。五世纪中的惠休,六世纪初年的宝月,都是诗僧。这可见慧远的主张在事实上很难实行。即使吟风弄月是戒律所不许,讽世劝善总是无法禁止的。惠休【后来还俗,名汤惠休】与宝月做的竟是艳诗。此外却像是讽世说理的居多。五世纪下半益州有个邵硕【死于四七三】,是个奇怪的和尚;《僧传》【卷十一】说他:

  居无定所,恍惚如狂。为人大口,眉目丑拙,小儿好追而弄之。或入酒肆,同人酣饮。而性好佛法;每见佛像,无不礼拜赞叹,悲感流泪。

  他喜欢做打油诗劝人。本传说他

  游历益部诸县,及往蛮中,皆因事言谑,协以劝善。……

  刺史刘孟明以男子衣衣二妾,试硕云:“以此二人给公为左右可乎?”

  硕为人好韵语,乃谓明白:

  宁自乞酒以清醼,
  不能与阿夫竟残年!

  孟明长史沈仲玉改鞭杖之格,严重常科。硕谓玉曰:

  天地嗷嗷从此起。
  若除鞭格得刺史。
  玉信而除之。

  最有趣的是他死后的神话:

  临亡,语道人法进云:“可露吾骸,急系履著脚。”既而依之。出尸置寺后,经二日,不见所在。俄而有人从郫县来,遇进云:“昨见硕公在市中,一脚著履,漫语云:小子无宜适,失我履一只。”

  进惊而检问沙弥,沙弥答曰,“近送尸时怖惧,右脚一履不得好系,遂失之。”

  这种故事便是后来寒山、拾得的影子了。六世纪中,这种佯狂的和尚更多了,《续僧传》“感通”一门中有许多人便是这样的。王梵志与寒山、拾得不过是这种风气的代表者罢了。

  《续僧传》卷三十五记六世纪大师亡名【本传在同书卷九。亡名工文学,有文集十卷,今不传;《续传》载其《绝学箴》的全文,敦煌有唐写本,今藏伦敦博物院】的弟子卫元嵩少年时便想出名,亡名对他说:“汝欲名声,若不佯狂,不可得也。”

  嵩心然之,遂佯狂漫走,人逐成群,触物摛咏。……自制琴声,为《天女怨》《心风弄》。亦有传其声者。

  卫元嵩后来背叛佛教,劝周武帝毁佛法,事在五七四年。但这段故事却很有趣味。佯狂是求名的捷径。怪不得当年疯僧之多了!“人逐成群,触物摛咏”,这也正是寒山、拾得一流人的行径【元嵩作有千字诗,今不传】

  这一种狂僧“触物摛咏”的诗歌,大概都是诙谐的劝世诗。但其中也有公然讥讽佛教本身的。《续僧传》卷三十五记唐初有个明解和尚,“有神明,薄知才学;琴诗书画,京邑有声。”明解于龙朔中【六六二—六六三】应试得第,脱去袈裟,说:“吾今脱此驴皮,预在人矣!”遂置酒集诸士俗,赋诗曰:“一乘本非有,三空何所归”云云。这诗是根本攻击佛教的,可惜只剩此两句了。同卷又记贞观中【六二七—六四九】有洺州宋尚礼,“好为谲诡诗赋”,因与邺中戒德寺僧有怨,作了一篇《悭伽斗赋》,描写和尚的悭吝状态,“可有十纸许【言其文甚长,古时写本书,以纸计算】,时俗常诵,以为口实,见僧辄弄,亦为黄巾【道士】所笑。”此文也不传了。

  这种打油诗,“谲诡诗赋”的风气自然不限于和尚阶级。《北齐书》卷四十二说阳休之之弟阳俊之多作六字句的俗歌,“歌辞淫荡而拙,世俗流传,名为《阳五伴侣》,写而卖之,在市不绝。”阳俊之有一天在市上看见卖的写本,想改正其中的误字,那卖书的不认得他就是作者,不许他改,对他说道:“阳五古之贤人,作此《伴侣》。君何所知,轻敢议论!”这是六世纪中叶以后的事。可惜这样风行的一部六言白话诗也不传了。

  在这种风狂和尚与谲诡诗赋的风气之下,七世纪中出了三五个白话大诗人。

  第一位是王梵志。唐宋的人多知道王梵志。八世纪的禅宗大师有引梵志的诗的【《历代法宝记》中无住语录,敦煌唐写本】;晚唐五代的村学堂里小学生用梵志的诗作习字课本【法国图书馆藏有这种习字本残卷】;北宋大诗人如黄庭坚极力推崇梵志的诗【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五十六】;南宋人的诗话笔记也几次提及他【费袞《梁谿漫志》卷十;陈善《扪虱新话》五;慧洪《林间录》下;晓莹《云卧记谭)上,页十一】。但宋以后竟没有人知道王梵志是什么人了。清朝编《全唐诗》,竟不曾收梵志的诗,大概他们都把他当作宋朝人了!

  我在巴黎法国图书馆里读得伯希和先生(Pelliot)从敦煌莫高窟带回去的写本《王梵志诗》三残卷,后来在董康先生处又见着他手钞日本羽田亨博士影照伯希和先生藏的别本一卷,共四个残卷,列表如下:

  (一)汉乾祐二年己酉【九四九】樊文昇写本【原目为】4094,【即羽田亨影本】。末二行云:

  王梵志诗集一卷

  王梵志诗上中下三卷为一部,又此卷为上卷,别本称第一卷。

  (二)己酉年【大概也是乾祐己酉】,高文□写本【原目为】2842。这是一个小孩子的习字本,只写了十多行,也是第一卷中的诗。

  (三)宋开宝三年壬申【按开宝五年为壬申,西历九七二;三年为庚午】阎海真写本【原目为】2718。此卷也是第一卷,为第一卷最完善之本。

  (四)汉天福三年庚戌【汉天福只有一年,庚戌为乾祐三年,九五〇】金光明寺僧写本【原目为】2914。此本题为《王梵志诗卷第三》。

  我们看这四个残卷的年代都在第十世纪的中叶【九四九—九七二】,可见王梵志的诗在十世纪时流行之广。宋初政府编的《太平广记》【九七八年编成,九八一年印行】卷八十二有“王梵志”一条,注云“出《史遗》”。《史遗》不知是何书,但此条为关于梵志的历史的仅存的材料,故我钞在下面:

  王梵志,卫州黎阳人也。黎阳城东十五里有王德祖,当隋文帝时【五八一—六〇四】,家有林檎树,生瘿大如斗,经三年,朽烂。德祖见之一,乃剖其皮,遂见孩儿抱胎而□【此处疑脱一字】。德祖收养之。至七岁,能语,曰:“谁人育我?复何姓名?”德祖具以实语之因名曰,“林木梵天”,后改曰“梵志”。曰:“王家育我,可姓王也。”梵志乃作诗示人,甚有义旨。

  此虽是神话,然可以考见三事:一为梵志生于卫州黎阳,即今河南濬县。一为他生当隋文帝时,约六世纪之末。三可以使我们知道唐朝已有关于梵志的神话,因此又可以想见王梵志的诗在唐朝很风行,民间才有这种神话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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