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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汉朝的散文(1)


  无论在那一国的文学史上,散文的发达总在韵文之后,散文的平民文学发达总在韵文的平民文学之后。这里面的理由很容易明白。韵文是抒情的,歌唱的,所以小百姓的歌哭哀怨都从这里面发泄出来,所以民间的韵文发达的最早。然而韵文却又是不大关实用的,所以容易被无聊的清客文丐拿去巴结帝王卿相,拿去歌功颂德,献媚奉承;所以韵文又最容易贵族化,最容易变成无内容的装饰品与奢侈品。因此,没有一个时代不发生平民的韵文文学,然而僵化而贵族化的辞赋诗歌也最容易产生。

  散文却不然。散文最初的用处不是抒情的,乃是实用的。记事,达意,说理,都是实际的用途。这几种用途却都和一般老百姓没有多大的直接关系。老百姓自然要说白话,却用不着白话的散文。他爱哼只把曲子,爱唱只把山歌,但告示有人读给他听,乡约有人讲给他听,家信可以托人写,状子可以托人做。所以散文简直和他没多大关系。因此,民间的散文起来最迟;在中国因为文字不易书写,又不易记忆,故民间散文文学的起来比别国更迟。然而散文究竟因为是实用的,所以不能不受实际需要上的天然限制。无论是记事,是说理,总不能不教人懂得。故孔子说,“辞,达而已矣”。故无论什么时代,应用的散文虽然不起于民间,总不会离民间的语言太远。故历代的诏令,告示,家信,诉讼的状子与口供,多有用白话做的。只有复古的风气太深的时代,或作伪的习惯太盛的时代,浮华的习气埋没了实用的需要,才有诘屈聱牙的诰敕诏令,骈四俪六的书启通电呵!

  汉朝的散文承接战国的遗风,本是一种平实朴素的文体。这种文体在达意说理的方面大体近于《论语》,《孟子》,及先秦的“子”书;在记事的方面大体近于《左传》,《国语》,《战国策》等书。前一类如贾谊的文章与《淮南子》,后一类如《史记》与《汉书》。这种文体虽然不是当时民间的语体,却是文从字顺的,很近于语体的自然文法,很少不自然的字句。所以这种散文很可以白话化,很可以充分采用当日民间的活语言进去。《史记》和《汉书》的记事文章便是这样的。《史记·项羽本纪》记项羽要活烹刘邦的父亲,刘邦回答道:

  吾与若俱受命怀王,约为兄弟。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则幸分我一杯羹。

  《汉书》改作:

  吾翁即汝翁。必欲烹乃翁,幸分我一杯羹。

  这话颇像今日淮扬一带人说话,大概司马迁记的是当时的白话。又如《史记·陈涉世家》记陈涉的种田朋友听说陈涉做了“王”,赶去看他,陈涉请他进宫去,他看见殿屋帷帐,喊道:

  夥颐!涉之为王沉沉者!【者字古音如睹】

  《汉书》改作:

  伙!涉之为王沉沉者!

  这话也像现在江南人说话,【“夥颐”是惊羡的口气。“者”略如苏州话的“笃”字尾】一定是道地的白话。又如《史记·周昌传》里写一个口吃的周昌谏高祖道:

  臣口不能言,然臣期——期知其不可。陛下欲废太子,臣期——期不奉诏。

  这也是有意描摹实地说话的样子。又如《汉书·东方朔传》所记也多是白话的,如东方朔对武帝说:

  朱儒长三尺余,俸一囊粟,钱二百四十。臣朔长九尺余,亦俸一囊粟,钱二百四十。朱儒饱欲死,臣朔饥欲死。臣言可用,幸异其礼。不可用,罢之,无令索长安米。

  《史记》的《魏其武安传》里也很多白话的记载。如说灌夫行酒,

  次至临汝侯灌贤,贤方与程不识耳语,又不避席。夫无所发怒,乃骂贤曰:“平生毁程不识不直一钱,今日长者为寿,乃效女曹儿呫嗫耳语!”蚡【丞相田蚡】谓夫曰:“程李【李广】俱东西宫卫尉。今众辱程将军,仲孺【灌夫】独不为李将军地乎?”

  夫曰:“今日斩头穴胸,何知程李!”

  这种记载所以流传二千年,至今还有人爱读,正因为当日史家肯老实描写人物的精神口气,写的有声有色,带有小说风味。《史记》的《魏其武其侯传》,《汉书》的《外戚传》都是这样的。后世文人不明此理,只觉得这几篇文章好,而不知道他们的好处并不在古色古香,乃在他们的白话化呵。

  《汉书》的《外戚传》【卷九十七下】里有司隶解光奏弹赵飞燕姊妹的长文,其中引有审问宫婢宦官的口供,可算是当日的白话。我们引其中关于中宫史曹宫的一案的供词如下:

  元延元年中(西历前一二),宫语房【宫婢道房】曰,“陛下幸宫。”

  后数月,晓【曹宫之母曹晓】入殿中,见宫腹大,问宫,宫曰,“御幸有身”。其十月中,宫乳【产也】掖庭牛官令舍。有婢六人。中黄门田容持诏记,盛绿绨方底,封御史中丞印,予武【掖庭狱籍武】曰:“取牛官令舍妇人新产儿,婢六人,尽置暴室狱。毋问儿男女﹝及﹞谁儿也。”

  武迎置狱。宫曰:“善藏我儿胞【胞衣】;丞知是何等儿也?”

  后三日,客【田客】持诏记与武,问“儿死未?手书对牍背。”武即书对:“儿见在,未死。”

  有顷,客出曰:“上与昭仪【赵飞燕之妹】大怒,奈何不杀?”

  武叩头啼曰:“不杀儿,自知当死,杀之亦死。”即因客奏封事曰:“陛下未有继嗣。子无贵贱。惟留意。”

  奏入,客复持诏记予武曰:“今夜漏上五刻,持儿与舜【黄门王舜】会东交掖门。”武因问客:“陛下得武书,意何如?”曰:“憆也”。

  武以儿付舜。舜受诏,内【纳】儿殿中,为择乳母,告善养儿,且有赏,毋令漏泄。舜择弃【宫婢张弃】为乳母。时儿生八九日。

  后三日,客复持诏记,封如前,予武。中有封小绿箧,记曰:“告武以箧中物予狱中妇人。武自临饮之【临饮是监视她吃药】”。

  武发箧,中有裹药二枚赫蹄【薄小纸叫做赫蹄】。书曰:“告伟能努力饮此药,不可复入。汝自知之。”

  伟能即宫。宫读书已,曰,“果也欲姊弟擅天下!我儿,男也,额上有壮发,类孝元皇帝。今儿安在,危杀之矣!奈何令长信【太后居长信宫】得闻之?”

  宫饮药死。后宫婢六人……自缪死。武皆奏状。

  弃所养儿,十一日,宫长李南以诏书取儿去,不知所置。

  这是证人的口供,大概是当日的白话,或近于当日的白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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