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黃仁宇 > 中國大歷史 | 上页 下页
第十六章 滿洲人的作為(2)


  【改造帝國】

  對滿洲人講,一六四四年六月六日進佔北京,開始了朝代的接替,為使清朝的權威下達民間永久有效,他們必須在組織期間提出一套辦法。加上漢人的合作,他們可以如計劃執行。由此也可以看出他們有心改造一個大帝國,使之復甦。所以以清代明,並非等閒。

  當他們站住腳跟之後,他們即將八旗制度行於華北。一「旗」並非一個戰鬥單位,而像一個軍管區,它下轄若干軍屯單位,在作戰軍需要兵員之際,各按預定之額數供應。公元一六四六年及一六四七年,華北地區被指定承擔如此之組織,「圈地」開始之日,被圈入的人戶強迫另遷他處,於是留下來的農地房舍,撥為來自東北的八旗人戶之用。前朝所嚴重感覺到的兵員與軍需等問題,至此大為和緩。旗兵以前蹂躪的中國邊區,茲後反成為當地的保護人。

  在南方作戰,滿清以明降人作先驅,壓制了所有的抵抗。亡明的三個皇子,在這時候前後稱帝,但都被各個擊破。當大局抵定之日,滿洲軍駐紮在中部的省份,將部隊集中於重要的城市。福建、廣東、廣西、四川、貴州與雲南則劃為三位明朝降將的防區,此三人之中吳三桂當然也不可少。

  所以這佔領的部署表現出梯次配備的原則。滿洲人發祥之地東北原封不動,華北則以預備戰鬥人員盤據,佔領軍分置於長城流域的重要城鎮。更南的地區,明朝遺民的力量依然存在,則以漢人對付之。這樣的佈置使滿軍不至過度的分散,也無各方受敵之虞。迄至公元一六八一年「削三藩」(即逼著三位明將造反而將他們討平)之日,此部署維持了三十多年。一六八三年清軍又佔領台灣,自此全中國才被全部佔領。

  在財政上講,清勝於明的一個因素,乃是用銀的輸送至此改變方向,從此白銀不向邊區投散,而集中在內地周轉。前朝的貢生、監生捐資免稅的人物至此也失去特權,使地方政府鬆一口氣,同時也開新朝鬻爵之門。將來這捐資免稅的辦法雖構成滿清之累,不過那已是很久以後的事了。當時滿清的另一長處,乃是它有實力執行稅收政策。公元一六六一年對長江下游欠稅人的懲罰,列舉了一萬三千五百一十七個犯者,實際上也將同地區內縉紳階級幾乎一網打盡,內中甚至包括欠稅額白銀千分之一兩的,所以看來其雷厲風行帶有恐嚇作用。明朝對鑄造銀元歷來疏忽,清朝則殷勤將事,起初十年之內所鑄錢數已超過前朝二百七十六年所鑄造總和,於是民間得有廉價的貨幣流通。

  民族主義在此時期的中國牽涉到很複雜的因素。在本能上講,沒有人會志願擁戴異族為他們的主子,何況在他們入主之前十年,滿洲人還迂迴於內蒙古,越長城而入華北平原,攻略城市、蹂躪居民。在一六四四年以前,漢人之任職滿洲者,大概為被俘之後被迫降清。當日的習慣法,俘虜若不稱臣換主即罹殺戮,而本國懲罰降人則不僅嚴厲也及於家屬,處在兩者之間,實在沒有自身作主的機會。

  從另一方面講,滿清人與華北漢人在容貌上很難區別,同時他們有心漢化。除了強迫執行外表上及儀禮上對新朝廷之臣服外,他們也不另外生事,構成種族間的軒輊。滿漢通婚被禁止,但是兩族沒有法律上的不平等。滿洲人以八旗軍籍世襲,可是漢人和蒙古人也能在旗下入籍。當滿洲人在一六四四年入北京時,他們命令所有明代官員全部在職,次年即繼續舉行科舉取士。語言文字上由滿人沾染華風,而不是由漢人接承滿習。一般說來,滿清的君主之符合中國傳統,更超過於前朝本土出生的帝王。

  從歷史家的眼光看來,滿人成功,端在他們肅清了一個憲法上的死結。他們在十七世紀給中國人提供了一種皇帝所具有的仲裁力量,此時的漢人反而一籌莫展。朱明王朝業已失去信用。李自成入北京之前,數度勸誘崇禎帝禪讓,而由新朝廷給他封王,可是始終沒有成功。如果誥天之明命,除舊佈新,傳到民變的首領頭上,有了前朝退位之帝的承諾,則事實顯然;可是朱由檢寧死而不屈,他的遺囑在群眾心裡上有如致命武器,它給李自成的打擊力量不亞於他自己投繯的繩索。他自殺之後,再也沒有一個明代遺民能夠臣仕於李自成,而能不感覺廉恥喪盡,良心有虧。

  在實用的方面,清朝不待財政上的改組,即已使帝國的府庫充實,這也無非是嚴格執行明朝留下來的法律,有如張居正執政時。李自成既使稱為賊,即很難不用暴力而能獲得同樣的成果。

  這樣一來,明朝亡國遺老就進退兩難了。傳統上孟子的原則,只要民情歡悅,國君的出處不成為問題。在這條件之下,他們沒有抗清的憑藉。可是依照當日習慣,消極的承受就是變節,於是也免不了內心的矛盾。很可能在如此緊張的心境裡,名士吳梅村才寫下了一首抒情詩,指出當日混淆的局面,咎在一個漂亮的女人。

  有了這些複雜的穿插,反滿情緒也不能一時平息。抗命於新朝的人士感覺到一生的名譽與對朝代的忠忱已不能區分。有些覺得做人的大節在此時受到考驗,有些在故居本地舉兵的,可能覺得保衛鄉土事關自己的身家財產,這也與做烈士的動機有關。

  在長江下游立即引起反抗的近因出於薙髮令。對男子的理髮作規定,原來是中國的老傳統,明代即規定頭髮挽髻,以針插在腦後;滿洲人則將頭髮之前部及於腦頂剃去。一六四五年新朝代命令全國男子一律照辦,限十天之內辦畢,如不照辦則是違抗天命。漢人越覺得薙髮為一種被奴辱的處置,而滿洲人執行命令的態度也越強硬,好像大帝國的出處全靠臣民遵命與否,而一切存亡去就之間全靠剃頭刀作主宰。一位翰林學士私下裡議論這政策,立即被判殺頭罪,只因他與皇室接近沾恩以絞死執行。究竟有多少人決定寧死不願在這命令之前屈服,無從計算,因為這薙髮的問題也和其他抗清的原因混為一體。

  滿清另一個不榮譽的政策,為大興文字獄。任何印刷文件如有謀反的嫌疑立即被官衙追究,通常並將情節奏呈御前。極少數例子,撰文者會直率的提出他們忠於朱明王朝,多數情形,只在文字之中提及史事,從側面後面看來則似有對新朝廷不滿的嫌疑,例如有諷刺性的詩句、被禁止的字體、非正規的辭語、諧音的文句等等。如果一項文件被認為有謀反的罪名,不僅作者和出資贊助者被懲罰,也連累到讀者、刻板者、印刷者和售書者。在最嚴重的案情中,犯者被凌遲處死,家屬被判死刑,或流放,或發放為奴。即犯者雖已身故也剖棺割屍。當皇帝震怒的,一件案件可以株連好幾百人,可是也有不少案情被告判為無罪而開釋。這類文字獄斷斷續續的執行到清朝的前半期間,直到十八世紀末年才停止。

  然則所有殘酷生事的地方,抵不過各處近代史裡提及的民族間的緊張。因著漢滿兩方缺乏永久的仇恨,使我們想到現在所謂的民族主義其實是近代社會的產物。在現代社會裡,文化上的影響,再加上經濟上的利害,使每個人切身感到集體之間在對外態度上有其獨特之處,如因外界的干預而使這些社會價值有劇烈的改變,必招致強烈的大規模反動。在十七、十八世紀時,滿清無意將中國傳統作大規模更動,漢人也未曾覺得他們的文物制度整個的被威脅,所以受激動的仍在全人口中佔極少數。


虚阁网(Xuges.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