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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资本主义思想体系之形成(15)


  二十世纪的批判:韦伯与宋巴特

  宋巴特与韦伯,或者韦伯与宋巴特有很多相似的地方:他们都是德国人,也都在第一次大战之前完成了他们的主要的研究工作,他们的写作,多在“资本主义”这一名词成立之后。事实上自宋巴特著书,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对立的观念才广为传布。他们两人都与闻德国政治。韦伯早岁仰慕俾斯麦,后来改变了心意,希望德国采取美国式民主。他参加了1919年德国代表团出席凡尔塞和会,次年去世。宋巴特年轻时负有盛名,只因他的思想在普鲁士当局的眼中属于过激思想,多年来只能在二流学校里教书,升不到教授的名位,到1917年才被柏林大学聘为教授。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他反马克思主义的态度才较明显,言论也愈为激烈,以后接受了希特勒的国社主义。他于1941年逝世时,第二次大战已进入决战阶段。

  魏纳·宋巴特(Werner Sombart)生于1863年,麦克司·韦伯(Max Weber)只比他小一岁。他们两人算是出于同一学派,也经常被一起提起,可是个性方面有很大差异。韦伯的工作比较脚踏实地,曾对罗马帝国的农业作过实切的研究,他对中国的见解,也曾根据当日翻译的资料作过字面上的认识。宋巴特阅读并非不广泛,但是他的立论不能说是透过某一方面的精密考察作成,经常有天南地北,或是天马行空的气概。韦伯的著作原来有一个庞大的计划,他承认除非对欧洲经济史有更深度的了解,他此刻所说不能成为定论。可是他56岁去逝,这计划无从实现。宋巴特则在他的三册《现代资本主义》(Der Moderne Kapitalismus)出版,又经修订后,再继续以不同的专辑将他的意见接二连三发挥,所以他笔下的铺陈应当被视为斯人最后之见解。

  《现代资本主义》初版发行于1902年,两年之后,韦伯之《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才以杂志论文的方式连续刊出。两人相同之处则是他们都不同意英国经济学家以唯物的方式看待资本主义(在这立场上马克思也可以算作英国作家),而希望从德国传统的唯心主义,构成一种“资本主义之精神”,以之批判资本主义。

  韦伯认为资本主义之精神出自新教。首先即有路德所谓上帝之“呼唤”(calling,也可以译为“天命”)。自此之后,“唯一能使上帝接受的生活方式,不是进入寺院,接受戒规,以超过人世的道德标准,而是在现今的社会里将各人按地位完成个别之义务,这才是天命”。次之又有加尔文之命定论,被选获救之人与被谴罚的人,外表并无区别。信徒没有别的办法,只好相信自己之被选,以信心拒绝旁的引诱。“所以有时候人家说,一个加尔文的信徒,创造了他自己的救赎。”他不能像天主教徒那样经常在犯罪、忏悔、被赦和重新犯过之中打转,因之“一个通常人之道德行为剔除了没有系统、没有计划的性格,而接受一种经常一致的方式”。

  韦伯在他书上的“作者自序”不断重复提到“合理化”,他用这个字眼,着重其中肃清了“不合理性”(ir-rational)的成分,等于说在宗教上各人自存信心,在行动上则不应当再受迷信及各种传统之限制。这已和本书一再说及在资本主义社会的低层机构里,各事物都要能自由而公平的互相交换(interchangeable)之原则极为接近。惟其如此,信用之展开、经理之雇用、技术之合作,才能透穿整个社会,进入以数目字管理的方式。韦伯则强调资本主义之秘诀在“合理化的组织劳力”(rational organization of labor)。他更强调这是“自由劳力”及“合法的自由劳力”。论中国社会时,他指责宗法社会造成父母威权,宗祠放债收租,各村镇自成一经济单位,都有阻碍自由交换的趋势,也都是“不合理”,都妨碍“合理化的组织劳力”。

  然则所谓自由并不是人人各行其是,更不是每人自私自利,毫无心肠,不知忌惮。资本主义之精神认为赚钱不是坏事,务必有如富兰克林所示模范,有诚恳的态度,以各人良心作主宰,每个人站在本身的岗位上克尽厥职,又不好吃懒做,于是这种精神才能发挥成一种群众现象(mass phenomenon),打破传统,取得最高的地位(supremacy)。简言之,韦伯以为资本主义曾通过“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阶段。不过,《大学》之道在明明德;新教之伦理,则在物质方面的成功。因为这种功业固然不能使各人因此得救,却可以增加上帝之光荣,也是各人自具信心的象征。

  所以陶尼写着:“资本主义被解释为各个人大规模的行动,控制着大量资源,由投机、贷款、商业企划、海盗行为与战争,使主持人收到丰润的收获,这是旧事,与人类历史一样的久远。资本主义被视为一种经济系统,以法律上自由的工资收入者的组织为基础。由资本家及其经理人组成,以赚钱为目的,并且使社会上任何一部分都受它的影响,这是现代新现象。”如此也印证着本章开场白所说,所有权与雇佣凝结为一,在社会里带整体性的一种情景。

  韦伯并没有如他人之猜想,认为资本主义进入了“经济发展之福地,进步之最后阶段”。他知道人类的弱点,他也知道禁欲主义没有前途。清教徒的勤俭寡欲没有别的出路,必至发财。一旦钱多,则骄奢淫逸也跟着来,如是“宗教之面目犹在,其精神则丧失殆尽”。事实上这种因果循环的现象,已因英国卫理公会派(Methodists)之出现而坐实,表现着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个腐化,另一个取而代之,可是在他著书的时候,则连下一个替身也找不到,美国的资本主义发展最盛,内中却全无宗教伦理之意义。

  韦伯怀疑,在“最后一吨煤烧完的时候”(等于我们今日说及最后一加仑汽油用尽的时候),是否会有预言者出,指示新途径,或是过去的理想和观念又有一度翻新,去迎合新的局面,不然则不能磨洗既往,也不能开拓将来,只有全世界沦为机械式之僵化(mechanized petrification)。在种种未知数之间,作者无从预断。

  宋巴特的书中也有类似的结论。他的论文既发行于韦伯之前,而且韦伯批评他的文字多,他却很少提及比他小一岁的同道。照理讲,他是两人中之较富独创性者。可是他于1913年著《资产阶级》(DerBourgeois,英译为The QuintessenceofCapitialism,即《资本主义之精萃》)时,说此书为他以前著作的一段总结,书中也隐约提到韦伯。我们摘要介绍两人论点时,不妨将他摆在韦伯之后。

  宋巴特认为资本主义精神是由两种精神混合而成。先必有企业精神(spirit of enterprise),次则有资产阶级精神(bourgeois spirit),大致与上述陶尼解释资本主义可分为新旧两段相仿。前者使用暴力,渗入各种投机及技巧,利用各种发明及货币之力量,造成庄园制度、国家、文官组织及海外探险与商业公司。后者出于中产阶级品德之发挥,主要的成分为勤苦、节俭、精于计算。分析资本主义之根源时,宋巴特采取种族主义(racism)立场。本来韦伯已有此趋向,他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曾说:人类生活分工合作之合理化经常出现于西方,而不出现于他处,“自然地使人怀疑遗传之差异,是其中最重要原因”。

  接着他又说,他承认自己“倾向着相信生理上之遗传甚为重要”。可是他仍保留的说,以当日人类学研究的成果,尚不容许他在数量上或质量上下结论。宋巴特之种族主义则极端明显。在他看来,所有欧洲民族都有产生资本主义的必要性格,可是程度不同。因为资本主义之企业精神首先来自战胜攻取,所以最初以罗马民族成员(ethnicelement)及日耳曼民族最为重要,他们同属于“英雄式”民族(Heroic Peoples)。资产阶级的精神则是“贸易民族”(Trading Peoples)的贡献,当中主要是佛罗伦萨人、苏格兰人及犹太人。

  佛罗伦萨人可以列为一种特殊民族,因为他们带有“希腊及埃楚斯卡(Etruscan)血统”。苏格兰虽带有资本家的血缘,但苏格兰高地的人民相反,因为他们属于盖尔特人种(Celts)。这人种只有低度倾向的(underinclined)的资本主义性格。因为同一种族的原因,爱尔兰人也不会做生意。法国人有盖尔特人的混血,这也可以解释资本主义不能高度在法国展开之故。

  无可否认,宋巴特深受当时社会达尔文主义影响。他的研究,只要能稍微放弃主见,着重各国地理环境之不同,如强调某种国家的农业社会性格,安土重迁,存积着很多传统的习惯,不容易抛弃去参加韦伯所谓“合理化的组织劳力”,即言之成理,可以作为文化人类学(cultural anthropology)的根据。又如他论人类迁殖,提出犹太人之迁徙,基督教异端之被逐放,和欧洲人之移植美洲,都有促进资本主义之功效。此中亟应加入的是这些人脱离了土地的约束,他们又有较高的教育水准,迁徒时也必带着相当的资本与技能,更在新环境内保持了各成员间的互通有无之必要,就已接近资本主义之性格,而用不着混入无法证明的“血缘资本主义”(germ capital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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