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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萬曆皇帝(5)


  本朝的君主制度有一點與歷朝不同。以前各個王朝,凡君主年幼,必定有他的叔父、堂兄這樣的人物代為攝政,而這恰恰為本朝所不能容許。按照規定,所有皇室的支系,包括皇帝的叔父、兄弟以至除皇太子以外的兒子,一到成年就應當離開京城到自己的封地,謂之「之國」。之國也就是就藩,其居於各省,有極為富麗閎大的王府和豐厚的贍養,但不得干預地方政事,而且非經皇帝同意,不得離開他的所在地。這種類似放逐和圈禁的制度,目的在於避免皇室受到支系的牽制和干涉。

  與此相類似的制度是防止母后引用家人干政。后妃選自良家,但多非出自有聲望的巨家大族。以萬曆的外祖家族為例,李偉家境貧寒,直到女兒被封為皇妃,他才得到了伯爵的封號。但所謂伯爵,不過是軍隊中的一個名譽軍官,除了朝廷舉行各項禮儀時位居前列以外,並沒有任何特殊的權利,而且俸給甚低,甚至不敷家用。李偉在京城中大做攬納物資於倉庫的經紀,原因之一即在於此。他還有一個兒子,即慈聖太后的弟弟,身份卻是宦官。

  本朝在開國之初曾經設立過丞相的職位,但前後三人都為太祖洪武皇帝所殺,並下令從此不再設置,以後有敢於建議復設丞相者,全家處死。經過一個時期,內閣大學士在某種程度上就行使了丞相的職權。但從制度上來說,這種做法實有曖昧不明之處。

  大學士原來屬於文學侍從之臣。由於殿試時文理出眾,名列前茅,就可以進入翰林院,給予博覽群書的深造機會。翰林幾經升轉,其中最突出的人物就可以被任命為大學士,供職於文淵閣,其職責為替皇帝撰擬詔誥,潤色御批公文的辭句。由於文淵閣是皇帝的文書機構,和皇帝最為接近,在不設丞相的情況下,這個機構的職權就由於處理政事的需要而越來越大,大學士一職也變成了皇帝的秘書而兼顧問,雖然他們並不負有名義上的行政責任。

  在萬曆的祖父嘉靖皇帝以前,內閣大學士為三至六人,皇帝可能對其中的一人咨詢較為頻繁,但從名義上說,他和另外的幾位大學士仍然處於平等的地位。這以後情況發生了變化,張居正名為首輔或稱元輔,其他大學士的任命則出於他的推薦,皇帝在聖旨中也明確規定他們的職責是輔助元輔辦事。大學士之中有了主次之分,造成了今後朝臣之間的更加複雜的糾紛局面。

  本朝這種以閣臣代行相職的制度,來源於開國之君為了鞏固政權而做出的苦心設計,目的是使皇權不被分割,也不致為旁人取代。這種皇帝個人高度集權的制度在有明一代貫徹始終。從理論上講,皇帝的大權不應旁落,但這種理論並不總是能和實際相一致的。萬曆皇帝九歲臨朝,又如何能指望他乾綱獨斷,對國家大事親自來做出決定?多年之後,萬曆皇帝回顧當時的情形,也會清楚地記得他不過是把大伴馮保的指示告訴元輔張先生,又把元輔張先生的票擬按照大伴馮保的建議寫成硃批。對於年幼的萬曆皇帝,張、馮兩人都不可或缺。但在他沖齡之際,自然也決不可能預見到內閣大學士和司禮太監的密切合作,會給今後的朝政帶來多麼嚴重的後果。

  一般人往往以為明代的宦官不過是宮中的普通賤役,干預政治只是由於後期皇帝的昏庸造成的反常現象,這是一種誤解。誠然,有不少宦官出自貧家,因為生活困難或秉性無賴而自宮,進入內廷。但如果把所有的宦官統統看成無能之輩,不過以阿諛見寵,因寵弄權,則不符事實。從創業之君洪武皇帝開始,就讓宦官參預政治,經常派遣他們作為自己的代表到外國詔諭其國王,派遣宦官到國內各地考察稅收的事情也屢見不鮮。中葉以後,宦官作為皇帝的私人秘書已經是不可避免的趨勢。皇帝每天需要閱讀幾十件奏章,這些奏章文字冗長,其中所談的問題又總是使用儒家的傳統觀念和語言來加以表達,很不容易弄清其中問題的主次和它的真正含義,更不用說還夾雜了極多的專門名詞和人名地名。所以皇帝必須委派五六名司禮監中的太監作為「秉筆太監」,由他們仔細研究各種題本奏本,向自己作扼要的口頭匯報。秉筆太監閱讀研究這些奏章需要付出很大的耐心和花費很多的時間,他們輪流值班,有時要看到夜半,才能第二天在御前對奏章的內容作出準確的解釋。經過他們的解釋,皇帝對大多數的奏章就只需抽看其中的重要段落、注意人名地名就足夠了。皇帝閱讀過的奏章,通常都要送到文淵閣由內閣大學士票擬批答。從道理上說,皇帝可以把大學士的票擬全部推翻而自擬批答。但這並不是常見的現象,因為這種做法表示了他對大學士的不信任,後者在眾目睽睽之下會被迫辭職。按本朝的傳統原則,為了保持政局的穩定,如果沒有特殊事故,大學士決不輕易撤調,所以上述情況是必須盡量加以避免的。一個精明的皇帝能夠做到讓大學士的票擬永遠體現自己的意圖而不發生爭執,這種微妙的關係又少不了秉筆太監的從中協調。

  僅憑皇帝的寵信,目不識丁的宦官被擢升為御前的司禮太監,在本朝的歷史上雖非絕無僅有,但也屈指可數。一般來說,秉筆太監部受過良好的教育。當他們在十歲之前,就因為他們的天賦聰明而被送入宮內的「內書堂」,也就是特設的宦官學校。內書堂的教師都是翰林院翰林,宦官在這裡所受的教育和外邊的世家子弟幾乎沒有不同;畢業之後的逐步陞遷,所根據的標準也和文官的仕途相似。有些特別優秀的秉筆太監,其文字水平竟可以修飾出於大學士之手的文章辭藻。所以他們被稱為秉筆,在御前具有如上述的重要地位,決非等閒僥倖。

  他們和高級文官一樣服用緋色袍服,以有別於低級宦官的青色服裝。有的人還可以得到特賜蟒袍和飛魚服、斗牛服的榮寵。他們可以在皇城大路上乘馬,在宮內乘肩輿,這都是為人臣者所能得到的最高待遇。他們的威風權勢超過了六部尚書。但是這種顯赫的威權又為另一項規定所限制:他們不能走出皇城,他們與文官永遠隔絕,其任免決定於皇帝一個人的意志,他們也只對皇帝直接負責。

  這種秉筆太監的制度及其有關限制,如果執行得當,皇帝可以成為文臣和太監之間的平衡者,左提右挈,收相互制約之效。然而情況並不能經常如此。前幾十年就曾出現過劉瑾這樣權傾朝野、劣跡昭著的太監,到此時,馮保既與張居正關係密切,而唯一足以駕馭他的皇帝又正值沖齡,因時際會,他就得以成為一個不同於過去「無名英雄」式的宦官。當然,在小皇帝萬曆的心目中,絕不會想到他的大伴正在玩弄權力,貽害朝廷。馮保給人的印象是平和謹慎,雖然算不了學者,但是喜愛讀書寫字,彈琴下棋,有君子之風。他之得以被任為司禮太監,也有過一段曲折。原來的嘉靖時期,他已經是秉筆太監之一。隆慶時期,他被派掌管東廠。東廠是管理錦衣衛的特務機構,乃是皇帝的耳目,根據過去的成例,管廠者必升司禮太監。而由於他和大學士高拱不睦,沒有能夠升任這個太監中的最高職位。直到萬曆即位,高拱被逐,他才被太后授予此職。

  一五七七年秋天,朝廷上又發生了一起嚴重的事件。大學士張居正的父親在湖廣江陵去世,按規定,張居正應當停職,回原籍守制,以符合「四書」中所說的父母三年之喪這一原則。張居正照例報告丁憂,這使得萬曆大為不安。皇帝當時雖然已經十五歲,但是國家大事和御前教育仍然需要元輔的不可缺少的襄助。再說過去由於地位重要而不能離職的官員,由皇帝旨令「奪情」而不丁憂守制,也不是沒有先例。於是皇帝在和兩位皇太后商量之後,決定照此先例慰留張先生。在大伴馮保的協助之下,皇帝以半懇請半命令的語氣要求張先生在職居喪。張居正出於孝思,繼續提出第二次和第三次申請,但都沒有被批准。最後一次的批示上,皇帝還說明慰留張先生是出於太后的懿旨。這些文書從文淵閣到宮內來回傳遞,距離不過一千米內外,但是有意思的是不論是奏章或者硃批還都要送到午門的六科廊房發抄,使大小官員得以閱讀原文,瞭解事情的全部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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