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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文化之福音


  ——南昌文化书社宣言(1)(一九二三年一月)

  荒凉的江西!没有文化种子的江西,居然也有“文化之芽”了!但是发生这个“不毛之地”的“文化之芽”,虽不至枯萎去,也怕不能蓬蓬勃勃地滋长起来。那末,就应该用人工的灌溉法,从别处运输一些“哀其杜阿”(H 2O)来供给他的需要。我们组织这个文化书社,就是要实行这个使命。

  我们希望将来的江西青年思想界,开出群众笑迷迷〔眯眯〕的“文化之花”来!

  杜威说:“人类文明的进步,完全靠着知识思想的自由交通”,我们希望这个书社能够做那知识思想的自由交通的一个工具!

  附组织大纲

  (一)本组织定名为南昌文化书社。

  (二)本书社以灌输文化为宗旨。

  (三)本书社专介绍本国及外国新出版的书报和杂志等,兼理教育用品,到了基金稳固时更当经营出版事业。

  (四)本书社暂定基金一万元,除由组织者担任外,欢迎捐助。

  (五)凡捐助本书社的基金者,本书社当寄书报鸣谢。

  (六)本书社财产公有。所有投入之款,永不退还,也不分红取息。

  (七)本书社设职员若干人,执行审查编辑发行等事。

  (八)本书社设于南昌东湖边。

  组织者  冰 冰  宏 义  禅 林  方志敏

  黄在璇  刘 轶  秦 初  胡 若

  王立生  徐先兆  张田民  刘昭昕

  石迁瑜  赵醒侬  陈之琦

  【注】

  (1)此宣言发表在1923年1月15日出版的《新江西》第1卷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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