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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两汉魏晋之东北属部


  第四章 两汉魏晋之东北属部

  上 史料

  按,汉魏晋东北属部之礼俗文化具见《后书》《魏略》(《魏志》引)《魏志》《晋书》,今如重为编次成说,或能便于读者,然难免致巨大之错误。盖此等古代史料,分解则或得胜义,重编则不易存疑,如徇读者之便而有损史料,亦事之最不幸者。故今集录史料于前,缀录识语于本文之下,而以余所分解者置其后。史料之旁加圈识者,多是最可注意之事,在余所分析之中特为标出者也(其诸史相同之点,仅圈其最前见者)。

  又按,汉魏晋东北属部,严格言之,夫余、高句骊、句骊、沃沮、濊貊也。更广其义,亦可将岁时朝谒之三韩列入,挹娄则并非中国属部,仅中国属部夫余之属部耳。然如不合挹娄以统论诸部,势感困难,故仍存之。至诸部之次叙则依《后汉书》。

  又本章所抄者,大体不及《晋书》以次,然《魏书》《北史》之《勿吉传》与《后书》《魏志》者相发明,又《北史》之《百济新罗传》亦然,故并附焉。又两书文句大同小异者,并行录之,以便省览。

  又范氏《后汉书》成于《三国志》之后,然范氏《后汉书》乃直录前人者,不可以其为刘宋时之史籍而轻之。故今仍录之于《魏志》前。

  叙语

  《后汉书》(上文已见前引)东夷率皆土著,喜饮酒,歌舞,或冠弁,衣锦,器用俎豆,所谓“中国失礼,求之四夷”者也。(按,所谓土著者,谓居处生活著土为定,非迁徙之游牧民族。所谓“中国失礼,求之四夷”者,盖缘中国本部文化进展特速,故后代礼俗每异先世,东夷转能保存中国古代之生活状态也。)

  《魏志》虽夷狄之邦,而俎豆之象存。“中国失礼,求之四夷”,犹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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