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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成立(2)


  工人阶级与政治斗争的决议案

  一 工人阶级必须作政治斗争

  (一)工人阶级的每个经济斗争,同时一定要变成政治斗争;这是因为资产阶级在经济上优越地位是依靠在政治上优越地位势力之保障,当工人阶级开始摇动资本家的利益时,资产阶级必定尽力用他们的国家机关之权力及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压迫工人的行动。

  (二)工人阶级的利益与帝国主义者军阀资本家的利益是绝对不能调和的,双方利益之冲突,就是阶级斗争,调和就是牺牲工人利益。工人为改良自己生活状况,必须不断的奋斗。但工人阶级要达到完全自由,只有在工人阶级推翻资本制度自己掌握政权之后。

  (三)我们敌人力量很大,他们据有经济上的优越地位,更握着国家的政权、军队、警察、监狱等有形的压迫机关,学校、宗教、报纸等无形压迫的麻醉方法,这都是资产阶级制服无产阶级的武器。而且在中国每个阶级[12]总是相联合向无产阶级进攻。阶级斗争就是一种战争,我们无产阶级在此战争中的重要武器,就是团结,不分国界、省界、手艺、宗教、性别的阶级团结;自经济斗争到政治斗争,自争求自由的政治斗争到夺取政权的政治斗争,都要依靠这个武器。

  二 工人阶级对于民族革命的态度

  (一)帝国主义及军阀统治中国,民族革命是唯一的出路。

  (二)世界无产阶级的革命,是要推翻资本制度,但殖民地与半殖民地无产阶级,更多受一层帝国主义的压迫,殖民地及半殖民地的民族革命是要推翻这种压迫,而成为世界革命之一部分,因此中国无产阶级必须参加民族革命运动。

  (三)民族革命虽然是各阶级共同参加的,可是中国资产阶级中主要的买办阶级,完全为外国资本家所养成,不能有革命性;另一方面,他们又见到中国之阶级革命发展之危险,反愿勾结帝国主义,以阻碍革命运动之发展。至于城市的资产阶级,虽然是革命的,它的本身没有集中的战斗力。所以中国的民族革命运动,非得工业的无产阶级参加,并取得领导地位,提携着广大的农民群众进行,是不成功的。

  (四)在过去许多次斗争中,如一九二二年的海员罢工及开滦矿工罢工,一九二三年的京汉路罢工,本年上海日商纱厂罢工,无次不明显的表示出帝国主义是中国工人主要的仇敌,军阀必是帝国主义的爪牙。所以中国工人为自身的解放,必要担任民族革命的急先锋,为促进世界无产阶级的革命,亦应努力于这个工作。

  (五)民族革命既是各阶级共同参加的,所以无产阶级在此革命运动中,一方面固然协力以反抗我们更大的仇敌帝国主义及军阀,一方面更要森严在我们各种组织上的阶级性,不可和其他阶级混合,这种混合,将有被资产阶级牺牲我们的利益、甚至有卖给敌人的危险。

  (六)民族革命一切方面的进行,一定要不妨碍工人阶级的发展,而且应该把工人阶级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工人阶级参加民族革命必须保持阶级的本色,指示革命的出路,引导革命到底。

  三 工人阶级目前的争自由运动

  我们的目标,是要推翻帝国主义,打倒军阀,实现民族解放,促进世界革命,还是要经过长期的斗争才能够得到的。

  (一)在这长期斗争中,目前最迫切的要求,如加资减时运动,集会、结社、言论、出版自由运动,罢工自由运动,普选运动等,虽不是我们最终的目标,但这些都是我们日常生活所必需的要求,这些要求的实现,不但可以改善我们目前生活,并且在这些运动中,可以扩大我们的组织,增加我们的斗争经验,树立我们的政治势力,这些乃是我们到最终目标所必由之路的一步。

  (二)同时我们不可把这些目前迫切的要求,当作最终目标,这些要求只是达到我们最终目标民族革命世界革命所必由之路的第一步。我们更要明白,如果帝国主义军阀不打倒,工人阶级不完全解放,这些目前的要求也就不能达到。

  经济斗争决议案

  工人阶级的斗争,不论经济的或政治的,只有一个最后的目的,就是劳动的完全解放。劳动的完全解放,只能在资本主义制度推翻,政权完全操入劳动者手中之后,但即使在资本主义组织之下,我们不否认为改良劳动待遇条件,增高工人生活程度以及部分的要求,至实行最激烈的坚强的斗争。第一,因为现在的劳动条件,已经坏到极点,千百万的工人,还未到他精力衰疲之年,而已衰弱不堪,失了他们的力量,失了他们的健康同他们的生命;第二,因为每一部分劳动条件的改良,都可以增加工人阶级的力量,促进工人为最后目的的斗争,并且促进资本主义的崩坏,及劳动解放之早日实现。

  甲 我们不否认经济斗争,不否认目前迫切要求之改良运动,但是我们对于这种运动的观念是

  (一)每一个目前切近的改良运动,只是走向总解决的一部分,不把它看作最终目标去做,比如资产阶级打不倒,目前所要求增加工资,难保将来又被克扣,总之,工人阶级的根本解放,只有在取得政权之后。

  (二)每个经济的斗争,同时就是政治的斗争,如工人的罢工,本是经济的斗争,但是资本家一利用军警来干涉,便转成政治的斗争了。

  乙 在中国现时经济斗争中,工人阶级切近的要求是

  (一)按照各地各时生活情形,规定最低限度的工资。本来资本家发给工人工资的标准,是按照工人生活必需品的价值而定,它应该要够工人恢复劳动能力,维持子嗣(即预备工人老后,再有小奴隶替资本家工作之用),照这样发给工资,工人已经遭受了很大的剥削,因为工人每日所生产的,并不只值他所领得这点报酬,很多劳动是没有受报酬,这就是资本家所谓的企业利润,上了他们的荷包了。但是现在帝国主义的资本家及中国的资本家,他们还不肯按这个生活必需标准发给工人工资,还要从这里面再加克扣。这样一来,中国工人的生活,真是苦到万分了。我们试拿上海和日本的纺织工人的工资一相比较,两地的生活程度相差甚微,而工资竟为一与三之比,即中国工人每日所得,不过日本工人每日所得的三分之一。年来生活费日见提高,而工资之所增极少,工人待遇,苦不堪言。因此,要求按照各地各时生活情形规定最低限度的工资一事,应成为我们目前应进行的主要工作之一。

  (二)八小时工作的规定。每个工人最大限度的工作能力,一日不能超过八小时以上;欧西各国工人,数十年来为要求此制度之实现,不知经了几千百次的运动,流了几千百万工人的血,但是中国工人还是做十二点以至十八点的工,难道中国工人就不是一样的血肉构成的人么?我们现在誓与各国的工人共同争这八小时工作制的规定;同时我们又要注意必须在工作时间缩短之下,不影响于工资的低落,而反应该增加或照旧,不然资本家一面减少工作时间,一面却减少工资,迫使工人不得不因维持生存而愿继续加工,这样名至而实不至的手段,我们是坚决反对的。

  (三)反对一切虐待。在欧美各国的工人,资本家尚表面尊重他人格的独立,雇佣的自由;而在中国则资本家视工人直与牛马无异,动辄任意拳打脚踢,私刑拷打,杀死无罪。最近日商纱厂罢工,发出反对日本人打人的口号,我们试想这是一种什么呼声;又加工作中屎便之限制,下工时遍体之搜索等,以及许多不可胜数的事实,无异对付盗贼囚犯,我们应当坚决反对。

  (四)女工童工之生活改善。在中国的资本家特别喜欢女工童工,他们是看到了这两种人较为柔软,容易欺负,容易加他们以惨无人道的压迫,因而女工童工的生活遂愈为苦不堪问了。女工的工资,是不能与男子相等的,她们的身体是可以任意侮辱的;至于童工呢?许多六岁未满的小孩,终日站着做十二小时以上的苦工,这还是人的生活么?最近上海工部局提议改良童工生活,但所有条文完全是名归而实不至的骗局,我们应该反对这种欺骗,我们应当要求:(甲)禁止妇女与不满十三岁者作有损健康之特别困难与危险以及地穴下面的工作。(乙)绝对不许怀孕与哺乳的妇女作夜工及特别强度的工作。(丙)妇女在产前后有数星期的休息与照领工资。(丁)怀孕及哺乳之妇女,于普通规定的休息时间以外,并须补足其哺乳小孩的时间。其哺乳相隔的时间,每次不能超过三小时半以上。且每次哺乳不得少于半小时。(戊)绝对禁止使用十三岁以下的童工女工。(己)绝对禁止使用童工作夜工。(庚)每日工作六小时,每周须有继续四十二小时之休息。(辛)不得克扣工资,女工童工与成年工人做同样工作时,须领同样的工资。(壬)为童工设立免费的平民学校。

  (五)劳动保险与社会保险。中国国内各种工厂的一切设备,是很少能顾及工人身体健康的,因而危险之事常常发生。如去年上海祥经丝厂的大火,工人被烧死者数百人,同时因工厂之不洁,而得肺痨疫症以至死的,更不可计其数;又在工人工作受伤死亡或失业后,亦无相当的保证。因此我们当努力要求:(甲)一切企业机关应设法消除或减少于工人身体有害的工作及生产方法,并当预防不幸的事情的发生;极力注意工场卫生与防疫事宜。(乙)对于从事于有危害健康的工作之工人,工厂须供给他以种种抵抗危险的服装用器消毒材料等。(丙)应实行社会保险制度,使工人于工作死亡时能得到赔偿;于疾病失业老年时能得到救济。

  (六)取消包工制。有许多工厂,资本家非常狡猾,他在他与工人间设立一道防线,这个防线就是包工制度。他利用他最忠实的走狗为工头,把工作包与工头,工人须向工头要求工作,这样一来,在资本家与工人间,更多了一层工头的剥削,愈使工人的生活痛苦,而且在斗争时,资产阶级更可利用工头以破坏工人的组织。所以我们非打破这种制度不可。

  丙 为监督实行保护劳动的一切事件,预防机器的不慎,在危险的生产中,要预备保险的服装及防毒的用品。工人有病或者在工作时受伤,须赔偿其损失。关于工厂的监督员,必须参加工人的代表,又保护童工女工的利益,亦必须有童工和女工的代表参加。

  丁 全国总工会在这次大会后,应具体的指导他所属各业工人,尽量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去争取这些权利,去从事为获得这些权利的斗争,在这阶级斗争中去教育工人,组织工人。

  在这斗争过程中我们想得到胜利,必须注意下面的几点:

  (一)应有统一的集中的便于战争的组织。

  (二)一地方的罢工,同时须得各地方的援助,切忌分立的行动。

  (三)一个地方或一个企业发生罢工后,其他地方及其他企业应做通电声援或集资援助。若形势严重时,总工会应讨论资本家经济封锁及宣布同情罢工问题。

  (四)不可无组织的暴动,应善利用时机,善利用资产阶级的矛盾,集中力量向其最弱点进攻。

  (五)全国总工会应附设工人救济会之组织,在罢工时筹备罢工之基金,罢工后应作失业工人之救济。

  (六)应发展协作社的工作,一方面为减低工人之生活费,一方面也是团结工人及工人家属的一个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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