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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二”问题解决的途径


  (一九二七年二月十四日)

  近来广州工商间发生一件很严重的事情,就是所谓“年初二”问题。据商人说这是广东商场“数百年相沿习惯”。现在先把他略述一番。

  据说,每年阴历新正初二这一天,雇主请店员吃鸡。当吃鸡的时候,如雇主向某店员笑逐颜开道:“某大哥,辛苦你一年了,多吃点,莫客气。”这就是辞退这个店员的表示;席终这个店员就如“丧家之狗”,含泪吞声卷起铺盖出门。如雇主不向其说话的则不辞退。故每当吃鸡的时候,店员大家忐忑不安,一双眼都钉住雇主的颜面。这是有名色的,叫做吃“无情鸡”。

  凡吃无情鸡而被摈的店员,新正初几都排列在四牌楼街中,等待雇主来雇他。雇主如要雇用店员,可到四牌楼挑选;有合意的,即言明工钱雇用几个回去;大概每年工钱六元八元不等,伙食由东家供给。这也是有名色的,叫做“卖工。”

  现在这个“数百年相沿习惯”引起工商双方之剧烈争议了。工人方面说:“此本旧有习惯,惟方今国民政府之下,百度维新,在新时代中,此种习惯,似无再行维持之必要;且此所谓无情鸡惨剧,不特太欠公允,抑且太不人道。度商界明达,当不忍再主维持。”(见工代会敬告商界同胞书)商人方面说:“方幸年来商人权利已被剥削殆尽,犹赖有此万绿一红之旧习惯,足以维持商场秩序于万一。”(见商人向省政府请愿书)

  工商双方都为此问题先后请愿于政府,彼此间似乎深深划了一道鸿沟,而形成一个异常严重的斗争形式。真的,在事实上工人确因此问题而被开除失业者已达五千余人了。

  平情而论,此一问题的骨子里原是一个任免职工权限问题。若仅当他做一个任免职工权限问题,自有磋商讨论的余地。不过商人方面则引“数百年相沿习惯”为不能“将其推翻”的理由,怕不有理!为什么?帝王制度简直数千年相沿了,何以辛亥革命将其根本打倒?土地关系简直也是数千年相沿了,何以孙总理主张平均地权?数千年相沿尚且如此,何况数百年!老实说,国民革命的目的,就是要改变中古时代所有一切之社会关系。商界同胞新组织的商人代表会,不是冠以“革命”二字,定名“广东革命商人代表会”,说是“借以表示商人参加革命之意”吗?那末,我们就要说,若据革命的观点看来,“年初二”这种中古时代残留的旧习惯,我们就不应该还认为“万绿一红”去拥护他。

  我想,商人方面与其提出拥护旧习惯问题,倒不如爽爽快快提出单纯的任免职工权限问题,何以呢?因为拥护旧习惯在革命的新时代,根本就不能成立;如说是任免职工权限,自然有其特别情形,可有相当理由付之讨论。其实在商人方面,为的恐亦系一任免职工权限问题,不过刚刚有“年初二”这旧习惯到来,或者“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借题而发挥,亦未可知。

  广东商店诚然不能与什么大工厂大公司同日而语,而且现在发生争执的还是中小商家居多。中小商家可说与工人同是一对可怜虫,他们的本钱少,铺面窄,关于经营贸易委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据经济原理,小资本与大资本竞争,则小资本必归于失败或破产。因此中小商家常常在外国资本家与中国买办操纵与压榨之下过生活,赚钱失本,今日不知明日事。所以他们好象一支小艇浮游于茫茫大海狂风巨浪中,时而高,时而低。他们有时生意兴旺,宜多用几个店员,有时生意冷淡,宜减少几个店员,这本是人情之常。故中小商店任免职工权限问题,在商人方面固不能要绝对自由,在店员方面亦不能有绝对限制。所以我们就有磋商讨论的余地。

  不过说到这里,我们以为商人方面应有几个不可缺少的认识。

  第一,不要空想单方面的完全胜利——初九商人方面向政府请愿,得到四个条件,似乎兴高采烈,甚至还有燃放爆竹以庆祝胜利的。不过商人得的条件是“雇主有自由任免店员工作之权;但以前与工会或工人有特别条件订定雇主无权开除者,暂不在此限”。试问与二十八日工人方面向政府请愿得到条件“关于雇主更换工人一节,除工会与雇主已订有条件者照条件办理外,其余悉照旧习惯办理”有什么分别?不过意思颠倒一下罢了。好象一杯水,倒在另一杯里,倒过去,倒过来,始终是这一杯水,如果说初九商人得到胜利,那末也可说这就是工人已得的胜利;反之,如果说二十八日工人得到胜利,那末也可说这就是商人亦得的胜利。所以,工人固然不要空想单方面得到完全胜利,同时商人亦不要空想单方面得到完全胜利。要知道政府为国民的政府,固然不得“袒工抑商”,又何可“袒商抑工”以失其平?

  第二,不要空想单方面的什么绝对权本来任免职工权限问题是工商纠纷中一个重要问题。在商人方面说:“任免职工非绝对自由不可,因为这于营业有绝大关系,政府如无绝对用人权,尚何成为政府?商家亦然”。不过工人方面说:“将商家与政府相比,可说比拟不伦。何况工人与商店已经订有条件,如果雇主有任免职工自由权,则是以前订立条件根本推翻,则是雇主可以随意开除工人;这样,工人加入工会不特不得到职业之保障,反而因加入工会有失业之危险。工会要来何用?岂不是根本使工会失其作用而归于瓦解!”其实一方面要任免职工的绝对自由权,一方面则坚持条件绝对不许通融,终归不能调协;亦即终归不能解决。工人方面见到此点了,所以他们不象商人那样空想,他们在二十八日向政府请愿得到三条条件之后,知道不大行得通,所以工代会另行决议三条,已用通告及敬告商界同胞书公布。那三条的意思,显然是一个通融的办法,不知道商人方面留心研究没有?总之,不论何方面如想要“绝对什么”,都是不可能。

  第三,先行工商协商然后政府仲裁——很显明的,将来政府委员会仲裁,商人不同意,工人无可如何;工人不同意,商人亦无可如何。因为民国十三年孙大元帅所公布之工会条例已明定行政官厅对于工会与雇主间发生争执,“执行仲裁,但不能为强制执行”。所以必得工商双方互相谅解与让步,然后政府仲裁得以顺利解决。否则,将来的结果怎么样?不错,双方都有武器,一边是大罢市,一边是大罢工,究竟大罢市大罢工是于何人不利,落叶归根还不是工商两界?所以此种大罢市大罢工之说,感情冲动时说说以恫吓对方是可以的,然而何补于事。譬如两夫妻斗口,其妻觅死寻活,要悬梁,要投河,其初不过吓吓丈夫;但是一个不小心,弄假成真,亦未可知。所以现在工商双方都要及早觉悟,用敏捷的手段,本互让的精神,先行磋商,然后听候政府仲裁,故工代会提出工商联席会议是对的。

  末了,我们还要说的,就是前几天,双方都不免为感情所蔽,在工人方面,前几天的通告中有“恶东奸商此种故意弁髦法令违背条件之行动,诚为蓄谋摧残工人运动破坏工会组织之表现”等语,固属激怒商人;而在商人方面,请愿的宣言中有“或自立规例,强迫商人服从;或动提条件,勒令商人承认。自由之身体,可以私擅逮捕;宝贵之生命,可以随意杀伤”等语,又何尝不厚诬工人(无怪乎工代会有驳正之宣言也!)。这种双方各使意气的说话,徒令解决的途径愈趋愈远,结果是两败俱伤,而为帝国主义所快,反革命派所喜。在我们看,工人早已觉悟此层了,所以他们在向政府请愿之后,商人尚未请愿之前,工代会发表一篇敬告商界同胞书,其中有云“我工商两界,关系至为密切,犹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商务不安定;工人固无所觅得生活;工人不做工,商务亦无从经营。深愿彼此互相谅解让步,造成繁盛之广州商务”。简约一句话,就是“工商合作”。这是何等剀切!何等诚挚!商人请愿书中有两句云“假帝国主义以可乘之隙,贻国家社会以无穷之忧”,诚哉斯言!当此之时,除工商合作外,安有其他途径乎!

  署名:中夏

  (原载《人民周刊》第4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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