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悼韦德并论暗杀


  (一九二六年一月十四日)

  中华全国总工会昨日挽韦德烈士写了四句话:

  “韦德烈士牺牲精神虽足取,

  韦德烈士暗杀方法不足法,

  要打倒帝国主义与军阀,

  只有靠民众组织力量根本铲除其制度之存在”。

  这四句话,言简意赅,不须加以详细解释,只要你是有脑筋的人,一看便可明白。

  有人疑问:“暗杀方法虽不能成功革命,但是至少可以帮助革命,因为可使贼人胆寒,不敢任情为恶”。

  这一片话,初听去似乎有理,但是仔细想却大谬不然。在革命初起民众尚无觉悟的时候,暗杀诚然有个相当的影响,如温生才刺杀孚琦,汪精卫谋杀载澧,给予民众的兴奋却是不小。但是后来如何呢?有人谋杀过袁世凯,袁世凯胆寒了没有?不特不胆寒,胆越发大了。杀革命党更利害了。民国二三年被袁世凯杀死者不知其数。宋教仁被暗杀了。不久陈其美也被暗杀了。

  古话说“我能往。寇亦能往”。暗杀方法,我能用,寇亦能用。而且往往是我用之无效,寇用之有效。宋教仁、陈其美被刺是前例,廖仲恺、陈秋霖被刺是现例。暗杀何曾帮助革命!

  再进一层讲,暗杀不特不帮助革命,而且破坏革命,何以呢?我们要知道革命的对象,不是革某一个人的命,是革某一阶级的命。如某一阶级不倒,则此一阶级的恶魔是相继不绝的。恶魔张三死了,恶魔李四又起。恶魔赵大死了,恶魔钱二仍在。如资本的帝国主义和封建的军阀为一阶级,是压迫阶级;我们民众为一阶级,是被压迫阶级。我们不用我们自己阶级组织的力量,完全打倒敌对阶级的壁垒,仅仅打倒敌对阶级之某一个恶魔或数个恶魔,我们的革命何能完全成功?如果提倡暗杀就是引导民众去对付某一个人,不去对付某一阶级。再则便是引导民众相信了个人狭义的力量,忘记了阶级组织的力量,这不是我们革命政策之自杀吗?

  我们钦佩韦德烈士的牺牲精神,反对韦德烈士的暗杀方法,其理由即在于此。

  署名:邓中夏

  (原载《工人之路》第2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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