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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史观大意


  唯物史观大意(1)(一九二一年六月)

  (一)生产的方法变迁到一定程度,社会生活自然要改变譬如在机器生产发达时代,不管人类的意志怎样,总不能维持从前家庭生产手工生产的生活,所以说发生“自然的能立于自己意志之外的关系。”

  (二)法律政治制度都是随着社会的经济构造变迁的所以说“经济的构造是建筑法律政治制度的真正根基。”

  (三)人类意识不能改变生活情形,生活情形倒可改变人类意识——譬如在机器发明时代,无论人类的意识是怎样,总不能违反自然的趋势,仍做家庭生产手工生产,不变之方法去实行工厂生产机器生产。

  (四)社会生产方法发达到一定程度,便要打破旧有的生产方法,代以新发展的生产方法譬如私有财产制度,当初还有存在的理由,到了工厂工业发达的时代,所有制造和分配已成为社会化了,所以共产制度,自然会出来代替从前的私产制度。

  (1)本文是邓中夏在保定高等师范讲课的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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