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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于我(1)


  一

  我开始接触新文学,是在一九一九年我到长沙周南女校以后。这以前我读的是四书,古文,作文用文言。因为我不喜欢当时书肆上出售的那些作文范本,不喜欢抄书,我的作文经常只能得八十分左右。即使老校长常在我的作文后边写很长的批语,为同学们所羡慕,但我对作文仍是没有多大兴趣。我在课外倒是读了不少小说,是所谓“闲书”的。大人们自己也喜欢看,就是不准我们看。我母亲则是不禁止,也不提倡,她只要我能把功课做好就成。自然,谁也没有把这些“闲书”视为文学,谁也不认为它有一点什么用处。

  周南女校这时有些新风。我们班的教员陈启明先生是比较进步的一个,他是新民学会的会员。他常常把报纸上的重要文章画上红圈,把《新青年》、《新潮》介绍给同学们看。他讲新思想,讲新文学。我为他所讲的那些反封建、把现存的封建伦理道德翻个个儿的言论所鼓动。我喜欢寻找那些“造反有理”的言论。施存统先生的《非孝论》的观点给我印象很深。我对我出生的那个大家庭深感厌恶,觉得他们虚伪,无耻,专横,跋扈,腐朽,堕落,势利。因此,我喜欢看一些带政治性的,讲问题的文艺作品。但因为我年龄小,学识有限,另一些比较浅显的作品,诗、顺口溜才容易为我喜欢。那时我曾当作儿歌背诵,至今还能记忆的有:

  两个黄蝴蝶,
  双双飞上天;
  不知为什么,
  一个忽飞还。
  剩下那一个,
  孤单怪可怜。
  也无心上天,
  天上太孤单。

  俞平伯、康白情的诗也是我们喜欢背的。后来人一天天长大,接触面多了,便又有了新的选择。一九二一年,湖南有了文化书社。我从那里买到一本郭沫若的诗集《女神》,读后真是爱不释手。我整天价背诵“一的一切,一切的一”,或者就是:

  九嶷山上的白云有聚有消,
  洞庭湖中的流水有汐有潮。
  我们心中的愁云呀,啊!
  我们眼中的泪涛呀,啊!
  永远不能消!
  永远只是潮!

  我,还有我中学的同学们,至少是我的好朋友,我们的幼小的心是飘浮的,是动荡的。我们什么都接受,什么都似懂非懂,什么都使我们感动。我们一会儿放歌,一会儿低吟,一会儿兴高采烈,慷慨激昂,一会儿愁深似海,仿佛自个儿身体载负不起自己的哀思。我那时读过鲁迅的短篇小说,可是并没有引起我的注意。那时读小说是消遣,我喜欢里面有故事,有情节,有悲欢离合。古典的《红楼梦》、《三国演义》、《西厢记》,甚至唱本《再生缘》、《再造天》,或还读不太懂的骈体文鸳鸯蝴蝶派的《玉梨魂》都比《阿Q正传》更能迷住我。因此那时我知道新派的浪漫主义的郭沫若,闺秀作家谢冰心,乃至包天笑,周瘦鹃。而林琴南给我印象更深,他介绍了那么多的外国小说给我们,如《茶花女》、《曼郎摄氏戈》、《三剑客》、《钟楼怪人》、《悲惨世界》,这些都是我喜欢的。我想在阅世不深、对社会缺乏深刻了解的时候,可能都会是这样的。

  一九二二、二三年我在上海时期,仍只对都德的《最后一课》有所感受,觉得这同一般小说不同,联系到自己的国家民族,促人猛省。我还读到其他一些亡国之后的国家的一些作品,如波兰显克微支的《你往何处去》。我也读了文学研究会耿济之翻译的一些俄国小说。我那时偏于喜欢厚重的作品,对托尔斯泰的《活尸》、《复活》等,都能有所领会。这些作品便日复一日地来在我眼下,塞满我的脑子,使我原来追求革命应有所行动的热情,慢慢转到了对文学的欣赏。我开始觉得文学不只是消遣的,而是对人有启发的。我好像悟到一些问题,但仍是理解不深,还是朦朦胧胧,好像一张吸墨纸,把各种颜色的墨水都留下一点淡淡的痕迹。

  一九二四年我来到北京。我的最好的、思想一致的挚友王剑虹在上海病逝了。她的际遇刺痛了我。我虽然有了许多新朋友,但都不能代替她。我毫无兴味地学着数理化,希望考上大学,回过头来当一个正式的学生。我又寂寞地学习绘画,希望美术能使我翻滚的心得到平静。我常常感到这个世界是不好的,可是想退出去是不可能的,只有前进。可是向哪里前进呢?上海,我不想回去了;北京,我还挤不进去;于是我又读书,这时是一颗比较深沉的心了。我重新读一些读过的东西,感受也不同了,“鲁迅”成了两个特大的字,在我心头闪烁。我寻找过去被我疏忽了的那些深刻的篇章,我从那里认识真正的中国,多么不幸,多么痛苦,多么黑暗!

  啊,原来我身上压得那样沉重的就是整个多难的祖国,可悲的我的同胞呵!我读这些书是得不到快乐的。我总感到呼吸迫促,心里像堵着一堆什么,然而却又感到有所慰藉。鲁迅,他怎能这么体贴人情,细致、尖锐、深刻地把中国社会,把中国人解剖得这样清楚,令人凄凉,却又使人罢手不得。难道我们中华儿女能无视这个有毒的社会来侵袭人,迫害人,吞吃人吗?鲁迅,真是一个非凡的人吧!我这样想。我如饥似渴地寻找他的小说、杂文,翻旧杂志,买刚出版的新书,一篇也不愿漏掉在《京报副刊》、《语丝》上登载的他的文章,我总想多读到一些,多知道一些,他成了惟一安慰我的人。

  二

  一九二五年三月间,我从香山搬到西城辟才胡同一间公寓里。我投考美术学校没有考上,便到一个画家办的私人画室里每天素描瓶瓶罐罐、维纳斯的半身石膏像和老头像。开始还有左恭同志,两个人一道;几次以后,他不去了,只我一个人。这个画家姓甚名谁,我早忘了;只记得他家是北方普通的四合院,南屋三间打通成一大间,布置成一个画室,摆六七个画架,陈设着大大小小不同形状的瓶瓶罐罐,还有五六个半身或全身的石膏人像,还有瓶花,这都是为学生准备的。学生不多,在不同的时间来。我去过十几次,只有三四次碰到有人。学生每月交两元学费,自带纸笔。他的学生最多不过十来个,大约每月可收入二十来元。我看得出他的情绪不高,他总是默默地看着我画,有时连看也不看,随便指点几句,有时赞赏我几句,以鼓励我继续学下去。我老是独自对着冰冷的石膏像,我太寂寞了。我努力锻炼意志,想象各种理由,说服自己,但我没有能坚持下去。这成了我一生中有时要后悔的事,如果当初我真能成为一个画家,我的生活也许是另一个样子,比我后来几十年的曲折坎坷可能要稍好一点;但这都是多余的话了。

  这时,有一个从法国勤工俭学回来的学生教我法文,劝我去法国。他叫我“伯弟”,大概是小的意思。他说只要筹划二百元旅费,到巴黎以后,他能帮助我找到职业。我同意了,可是朋友们都不赞成,她们说这个人的历史、人品,大家都不清楚,跟着他去,前途渺茫,万一沦落异邦,不懂语言,又不认识别的人,实在危险。我母亲一向都是赞助我的,这次也不同意。我是不愿使母亲忧郁的,便放弃了远行的幻想。为了寻找职业,我从报纸上的广告栏内,看到一个在香港等地经商的人征求秘书,工资虽然只有二十元,却可以免费去上海、广州、香港。我又心动了。可是朋友们更加反对,说这可能是一个骗子,甚至是一个人贩子。我还不相信,世界就果真像朋友们说的那样,什么地方都满生荆棘,遍设陷阱,我只能有在友情的怀抱中进大学这一条路吗?不,我想去试一试。我自许是一个有文化,有思想的人,怎么会轻易为一个骗子,或者是一个人贩子所出卖呢,可是母亲来信了,不同意我去当这个秘书,认为这是无益的冒险,我自然又打消了这个念头。可是,我怎么办呢?

  我的人生道路,我这一生总得做一番事业嘛!我的生活道路,我将何以为生呢?难道我能靠母亲微薄的薪水,在外面流浪一生吗?我实在苦闷极了!在苦闷中,我忽然见到了一线光明,我应该朝着这惟一可以援助我的一盏飘忽的小灯走过去,我应该有勇气迈出这一步。我想来想去,只有求助于我深信指引着我的鲁迅先生,我相信他会向我伸出手的。于是我带着无边的勇气和希望,给鲁迅先生写了一封信,把我的境遇和我的困惑都仔仔细细坦白详尽地陈述了一番。这就是《鲁迅日记》一九二五年四月三十日记的“得丁玲信”。信发出之后,我日夜盼望着,每天早晚都向公寓的那位看门老人问:“有我的信吗?”但如石沉大海,一直没有得到回信。两个星期之后,我焦急不堪,以致绝望了。这时王剑虹的父亲王勃山老先生邀我和他一路回湖南。他是参加纪念孙中山先生的会来到北京的,现在准备回去。他说东北军正在进关,如不快走,怕以后不好走,南北是否会打仗也说不定。在北京我本来无事可做,没有入学,那个私人画室也不去了。

  惟一能系留我的只是鲁迅先生的一封回信,然而这只给我失望和苦恼。我还住在北京干什么呢?归去来兮,胡不归?母亲已经快一年没有见到我了,正为我一会儿要去法国,一会儿要当秘书而很不放心呢。那么,我随他归去吧,他是王剑虹的父亲,也等于是我的父亲,就随他归去吧。这样我离开了春天的北京,正是繁花似锦的时候。我跟随王勃山老人搭上南下的军车,是吴佩孚的军队南撤,火车站不卖客车票,许多人,包括我们都抢上车,挤得坐无坐处,站无站处。我一直懊恼地想:“干吗我要凑这个热闹?干吗我要找这个苦吃?我有什么急事要回湖南?对于北京,住了快一年的北京,是不是就这样告别了?我前进的道路就是这样地被赶着,被挤在这闷塞的车厢里吗?我不等鲁迅的回信,那么我还有什么指望得到一个光明的前途呢?”

  鲁迅就是没有给我回信。这件事一直压在我的心头。我更真切地感到我是被这世界遗弃了的。我觉得自己是一个渺小的人,鲁迅原可以不理我;也许我的信写得不好,令人讨厌,他可以回别人的信,就是不理睬我。他对别人都是热情的,伸出援助之手的,就认为我是一个讨厌的人,对我就要无情。我的心受伤了,但这不怪鲁迅,很可能只怪我自己。后来,胡也频告诉我,我离北京后不久,他去看过鲁迅。原来他和荆有麟、项拙三个人在《京报》编辑《民众文艺周刊》,曾去过鲁迅家,见过两三次面。这一天,他又去看鲁迅,递进去一张“丁玲的弟弟”的名片,站在门口等候。只听鲁迅在室内对拿名片进去的佣工大声说道:“说我不在家!”他只得没趣地离开,以后就没有去他家了。我听了很生气,认为他和我相识才一个星期,怎么能冒用我弟弟的名义,天真的幼稚的在鲁迅先生面前开这种玩笑。但责备他也无用了。何况他这次去已是我发信的三个星期以后了,对鲁迅的回信与否,没有影响。不过我心里总是不好受的。

  后来,我实在忘记是什么时候的后来了,我听人说,从哪里听说也忘记了,总之,我听人说,鲁迅收到我信的时候,荆有麟正在他的身边。荆有麟说,这信是沈从文化名写的,他一眼就认得出这是沈从文的笔迹,沈从文的稿子都是用细钢笔尖在布纹纸上写的这种蝇头小楷。天哪,这叫我怎么说呢?我写这封信时,还不认识胡也频,更不认识沈从文。我的“蝇头小楷”比沈先生写的差远了。沈先生是当过文书,专练过字的嘛。真不知这个荆有麟根据什么作出这样的断言。而我听到这话时已是没有什么好说了的时候。去年,湖南人民出版社专门研究鲁迅著作的朱正同志告诉我说,确是有这一误会。他抄了一段鲁迅先生给钱玄同的信作证明,现转录如下:

  一九二五年七月二十日鲁迅致钱玄同信云:

  且夫“孥孥阿文”(指沈从文——朱正注),确尚无偷文如欧阳公(指欧阳兰)之恶德,而文章亦较为能做做者也。然而敝座之所以恶之者,因其用一女人之名,以细如蚊虫之字,写信给我,被我察出为阿文手笔,则又有一人扮作该女人之弟来访(指胡也频),以证明实有其扮……(《鲁迅书信集》上卷第七十二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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