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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 第二章 王荆公


  宋代学者,以邵康节为首,同时有司马温公及王荆公,皆以政治家著,又以特别之学风,立于思想系统之外者也。温公仿扬雄之《太玄》作《潜虚》,以数理解释宇宙,无关于伦理学,故略之。荆公之性论,则持平之见,足为前代诸性论之结局。特叙于下:

  小传

  王荆公,名安石,字介甫,荆公者,其封号也。临川人。神宗时被擢为参知政事,厉行新法。当时正人多反对之者,遂起党狱,为世诟病。元丰元年,以左仆射观文殿大学士卒,年六十八。其所著有新经义学说及诗文集等。今节叙其性论及礼论之大要于下:

  性情之均一

  自来学者,多判性情为二事,而于情之所自出,恒苦无说以处之。荆公曰:“性情一也。世之论者曰性善情恶,是徒识性情之名,而不知性情之实者也。喜怒哀乐好恶欲,未发于外而存于心者,性也;发于外而见于行者,情也。性者情之本,情者性之用,故吾曰性情一也。”彼盖以性情者,不过本体方面与动作方面之别称,而并非二事。性纯则情亦纯,情固未可灭也。何则?无情则直无动作,非吾人生存之状态也。故曰:“君子之所以为君子者,无非情也。小人之所以为小人者,无非情也。”

  善恶

  性情皆纯,则何以有君子小人及善恶之别乎?无他,善恶之名,非可以加之性情,待性情发动之效果,见于行为,评量其合理与否,而后得加以善恶之名焉。故曰:“喜怒哀乐爱恶欲,七者,人生而有之,接于物而后动。动而当理者,圣也,贤也;不当于理者,小人也。”彼徒见情发于外,为外物所累,而遂入于恶也。因曰:“情恶也,害性者情也。是曾不察情之发于外,为外物所感,而亦尝入于善乎?”如其说,则性情非可以善恶论,而善恶之标准,则在理。其所谓理,在应时处位之关系,而无不适当云尔。

  情非恶之证明

  彼又引圣人之事,以证情之非恶。曰:“舜之圣也,象喜亦喜,使可喜而不喜,岂足以为舜哉?文王之圣也,王赫斯怒,使可怒而不怒,岂足以为文王哉?举二者以明之,其余可知。使无情,虽曰性善,何以自明哉?诚如今论者之说,以无情为善,是木石也。性情者,犹弓矢之相待而为用,若夫善恶,则犹之中与不中也。”

  礼论

  荀子道性恶,故以礼为矫性之具。荆公言性情无善恶,而其发于行为也,可以善,可以恶,故以礼为导人于善之具。其言曰:“夫木斫之而为器,马服之而为驾,非生而能然也,劫之于外而服之以力者也。然圣人不舍木而为器,不舍马而为驾,固因其天资之材也。今人生而有严父爱母之心,圣人因人之欲而为之制;故其制,虽有以强人,而乃顺其性之所欲也。圣人苟不为之礼,则天下盖有慢父而疾母者,是亦可谓无失其性者也。夫狙猿之形,非不若人也,绳之以尊卑,而节之以揖让,彼将趋深山大麓而走耳。虽畏之以威而驯之以化,其可服也,乃以为天性无是而化于伪也。然则狙猿亦可为礼耶?”故曰:“礼者,始于天而成于人,天无是而人欲为之,吾盖未之见也。”

  结论

  荆公以政治文章著,非纯粹之思想家,然其言性情非可以善恶名,而别求善恶之标准于外,实为汉唐诸儒所未见及,可为有卓识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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