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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答俞颂华


  (一九一七年五月一日)

  颂华先生:

  洛诵惠书,无任欣感。好学深思若足下者,仆虽备蒙教斥,窃所愿焉。惟愚见终有不敢苟同者,尚希进而教之。

  第一,今之人类(不但中国人)是否可以完全抛弃宗教,本非片言可以武断。然愚尝诉诸直观,比量各教,无不弊多而益少。是以笃信宗教之民族,若犹太,若印度,其衰弱之大原,无不以宗教迷信,为其文明改进之障碍。法兰西人受旧教之迫害,亦彼邦学者所切齿;其公教会与哲人柏格森,俨如仇敌。此乃宗教之弊,事实彰著,无可讳言。

  至于宗教之有益部分,窃谓美术哲学可以代之。即无宗教,吾人亦未必精神上无所信仰,谓吾人不可无信仰心则可,谓吾人不可无宗教信仰,恐未必然。倘谓凡信仰皆属宗教范围,亦不合逻辑。此仆所以不信“伦理的宗教”之说也。吾国人去做官发财外,无信仰心,宗教观念极薄弱。今欲培养信仰心,以增进国民之人格,未必无较良之方法。同一用力提唱,使其自无而之有,又何必画蛇添足,期期以为非弊多益少之宗教不可耶?此愚所以非难一切宗教之理由也。

  复次则论孔教。孔教教义,多言人事,罕语天人关系,亦足下所云然。良以中国宗教思想,渊源甚古。敬天明鬼,皆不始于孔氏。孔子言天言鬼,不过假借古说,以隆人治。此正孔子之变古,亦正孔子之特识。倘缘此以为敬天明鬼之宗教家,侪于阴阳墨氏之列,恐非孔意。性与天道,赐也无闻,其他何论?欲强拉此老属诸宗教家,岂非滑稽?缪勒氏于印度宗教,亦未必了了,遑论中国,其言乌足据耶?《中庸》,天命,性,道教,四者联举,是为一物。以性释天命,则所率所修,均不外此。下文又云:“道不可离,可离非道。”是盖与老氏道法自然;西哲所谓宇宙大法相类。天性以外,绝无神秘主宰之可言。乌可以其有天命与教之名词,遂牵强以为宗教也?

  孔子生于古代宗教思想未衰时代,其立言间或假古说以伸己意。西汉儒者,更多取阴阳家言以诬孔子,其实孔子精华,乃在祖述儒家,组织有系统之伦理学说。宗教玄学,皆非所长。其伦理学说,虽不可行之今世,而在宗法社会封建时代,诚属名产。吾人所不满意者,以其为不适于现代社会之伦理学说,然犹支配今日之人心,以为文明改进之大阻力耳。且其说已成完全之系统,未可枝枝节节以图改良,故不得不起而根本排斥之。盖以其伦理学说,与现代思想及生活,绝无牵就调和之余地也。即如足下所主张之改良家族制度,倘孔教之伦理学说不破,父子析居,则有伤慈孝;兄弟分财,则有伤友恭。欲笃信孔教之民族,打破大家族制度,其事如何可行?足下欲奋如椽之笔,提倡小家族制度,以为事半功倍,不知将何说以处孝弟之道?倘无说以处之,特恐事倍而功半耳。

  吾人讲学,以发明真理为第一义,与施政造法不同。但求别是非,明真伪而已,收效之迟速难易,不容计及也。哥白尼倘畏难而顺社会的惰性,何以发明天象?哥仑布倘畏难而不逆社会的惰性,何以发见新世界?一切科学家、哲学家,倘畏难而不肯违反俗见,何以有今日之文明进步?真理与俗见,往往不能并立。服从真理乎?抑服从俗见乎?其间固不容有依违之余地,亦无法谋使均衡也。高见如何,尚希续教。

  独秀
  《新青年》第三卷第三号
  1917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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