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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胡适之、高一涵


  适之、一涵兄:

  弟今晚即上船赴粤。此间事都已布置了当,《新青年》编辑部事有陈望道君可负责,发行部事有苏新甫君可负责。《新青年》色彩过于鲜明,弟近亦不以为然,陈望道君亦主张稍改内容,以后仍以趋重哲学文学为是;但如此办法,非北京同人多做文章不可。近几册内容稍稍与前不同,京中同人来文太少,也是一个重大的原因,请二兄切实向京中同人催寄文章。

  一涵兄与慰慈兄译的《工业自治》,已成功没有?译成时望寄社中,前成一段已检存望道君处(望道君已移住渔阳里二号)。

  南方颇传适之兄与孟和兄与研究系接近,且有恶评,此次高师事,南方对孟和颇冷淡,也就是这个原因,我盼望诸君宜注意此事。余言候到粤再谈。

  弟 独秀

  (民国九年十二月)十六夜

  ◇

  附:胡适的信(一)

  仲甫:

  十六夜你给一涵的信,不知何故,到廿七夜始到。

  《新青年》“色彩过于鲜明”,兄言“近亦不以为然”,但此是已成之事实,今虽有意抹淡,似亦非易事。北京同人抹淡的工夫决赶不上上海同人染浓的手段之神速。现在想来,只有三个办法:

  1.听《新青年》流为一种有特别色彩之杂志,而另创一个哲学文学的杂志,篇幅不求多,而材料必求精。我秋间久有此意,因病不能作计划,故不曾对朋友说。

  2.若要《新青年》“改变内容”,非恢复我们“不谈政治”的戒约,不能做到。但此时上海同人似不便做此一着,兄似更不便,因为不愿示人以弱。但北京同人于九卷一号内发表一个新宣言,略根据七卷一号的宣言,而注重学术思想艺文的改造,声明不谈政治。

  孟和说,《新青年》既被邮局停寄,何不暂时停办,此是第三办法。但此法与《新青年》社的营业似有妨碍,故不如前两法。

  总之,此问题现在确有解决之必要。望兄质直答我,并望原谅我的质直说话。

  此信一涵、慰慈见过。守常、孟和、玄同三人知道此信的内容。他们对于前两条办法,都赞成,以为都可行。余人我明天通知。适。

  抚五看过。说“深表赞同”。适。

  此信我另抄一份,寄给上海编辑部看。适。

  ◇

  附:胡适的信(二)

  守常、豫才、玄同、孟和、慰慈、启明、抚五、一涵诸位:

  年底的时候,独秀有信寄给一涵与我,信中有云:“《新青年》色彩过于鲜明,弟近来亦不以为然,陈望道君亦主张稍改变内容,以后仍以趋重哲学文学为是。但似此办法,非北京同人多做文章不可。近几册内容稍稍与前不同,京中同人来文太少,也是一个重大的原因。”(此信日子为“十六夜”,但至十二月二十七夜始到)我因答此信,曾提出两条办法(原信附上),我自信此两条皆无足以引起独秀误会之处,不意独秀答书颇多误解。守常兄已将此书传观,我至今日始见之,未及加以解释,恐误会更深,故附加一函,并附独秀与孟和书一份,再请你们各位一看。

  第一:原函的第三条“停办”办法,我本已声明不用,可不必谈。

  第二:第二条办法,豫才兄与启明兄皆主张不必声明不谈政治,孟和兄亦有此意。我于第二次与独秀信中曾补叙入。此条含两层:1.移回北京;2.移回北京而宣言不谈政治。独秀对于后者似太生气,我很愿意取消“宣言不谈政治”之说,单提出“移回北京编辑”一法。理由是:《新青年》在北京编辑或可以多逼迫北京同人做点文章。否则独秀在上海时尚不易催稿,何况此时在素不相识的人的手里呢?岂非与独秀临行时的希望——“非北京同人多做文章不可”——相背吗?

  第三:独秀对于第一办法——另办一杂志——也有一层大误解。他以为这个提议是反对他个人。我并不反对他个人,亦不反对《新青年》。不过我认为今日有一个文学哲学的杂志的必要,今《新青年》差不多成了Soviet Russia的汉译本,故我想另创一个专关学术艺文的杂志。今独秀既如此生气,并且认为反对他个人的表示,我很愿意取消此议,专提出“移回北京编辑”一个办法。

  总之,我并不反对独秀——你们看他给孟和的信,便知他动了一点感情,故轻信一种极可笑的谣言。——我也不反对《新青年》,我盼望《新青年》“稍改变内容,以后仍以趋重哲学文学为是”(独秀函中语)。我为了这个希望,现在提出一条办法:就是和独秀商量,把《新青年》移到北京编辑。

  这个提议,我认为有解决的必要。因为我仔细一想,若不先解决此问题,我们决不便另起炉灶,另创一杂志。若此问题不先解决,我们便办起新杂志来了,表面上与事实上确是都很象与独秀反对。表面上外人定如此揣测。事实上,老实说,我们这一班人决不够办两个杂志;独秀虽说“此事与《新青年》无关”,然岂真无关吗?故我希望我们先解决这个问题。若京沪粤三处的编辑部同人的多数主张把编辑的事移归北京,则“改变内容”,“仍趋重哲学文学”(皆独秀函中语),一个公共目的,似比较的更有把握,我们又何必另起炉灶,自取分裂的讥评呢?

  诸位的意见如何?千万请老实批评我的意见,并请对于此议下一个表决。  胡适上。十一、廿二。

  慰慈赞成此议。  适。

  一涵赞成此议。  适。

  赞成移回北京。如实不能则停刊,万不可分为两种杂志,致破坏《新青年》精神之团结。  陶孟和。

  赞成孟和兄的意见。   王抚之〔五〕。

  我还是主张从前的第一条办法。但如果不致“破坏《新青年》精神之团结”,我对于改归北京编辑之议亦不反对,而绝对的不赞成停办,因停办比分裂还不好。  守常。

  后来守常也取消此议,改主移京编辑之说。  适注。

  赞成北京编辑。但我看现在《新青年》的趋势是倾于分裂的,不容易勉强调和统一。无论用第一、第二条办法,结果还是一样,所以索性任他分裂,照第一条做或者倒还好一点。  作人代。

  与上条一样,但不必争《新青年》这一个名目。  树。

  玄同的意见,和周氏弟兄差不多,觉得还是分裂为两个杂志的好。一定要这边拉过来,那边拉过去,拉到结果,两败俱伤,不但无谓,且使外人误会,以为《新青年》同人主张“统一思想”,这是最丢脸的事。孟和兄主张停办,我却和守常兄一样,也是绝对的不赞成。我以为我们对于仲甫兄的友谊,今昔一样,本未丝毫受伤。但《新青年》这个团体,本是自由组合的,即此其中有人彼此意见相左,也只有照“临时退席”的办法,断不可提出解散的话。极而言之,即使大家对于仲甫兄感情真坏极了,友谊也断绝了,只有他一个人还是要办下去,我们也不能要他停办。至于《新青年》精神之能团结与否,这是要看各个人的实际思想如何来断定,断不在乎《新青年》三个字的金字招牌!

  玄同附注。一九二一、一、廿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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