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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汪叔潜(政党政治)


  叔潜先生:

  恪诵大教,惠我良多。第鄙见国民运动与政党运动,广狭迥殊,确有不同之点。其理由不可殚述。就其浅显者言之:近世国家,无不建筑于多数国民总意之上,各党策略,非其比也。盖国家组织,著其文于宪法,乃国民总意之表征。于此等根本问题,倘有异见,势难并立。过此以往,始有政见之殊,阶级之别,各树其党。即政党成立以后,党见舆论,亦未可始终视为一物。党见乃舆论之一部分而非全体,党见乃舆论之发端而非究竟。从舆论以行庶政,为立宪政治之精神。蔑此精神,则政乃苛政,党乃私党也。欧美立宪国之不若英伦以政党政治称者,以其政党不若英伦两大政党均得国民之半数也。谓其政党不进化则可,谓其政治不进化,且斥以未上宪政轨道,恐非确论。

  宪政实施有二要素:一曰庶政公诸舆论,一曰人民尊重自由。否则虽由优秀政党掌握政权,号称政党政治则可,号称立宪政治则犹未可。以其与多数国民无交涉也。

  本志以青年教育为的,每期国人以根本之觉悟,故欲于今日求而未得之政党政治,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若夫腐败无耻之官僚政治,益所鄙弃,何待讨论?前文未达,予读者以误会,资官僚以口实。殊非立论之旨,得尊函纠正之,敢不拜嘉!

  独秀谨复

  1916年9月1日

  ◇

  附:汪叔潜致陈独秀(节录)

  独秀先生左右:

  国事前途唯一之希望,厥惟政党。吾民政党之观念,极为薄弱。吾人方提倡之不暇,乃先生于一九一六年之论文中(见正月号杂志)将政党政治,轻轻一笔抹杀。夫抹杀政党政治,原非抹杀政党,然当此政党观念仅仅萌芽之时,吾愿贤者慎勿稍持此种论调,致读者之以词害意也。

  且即就政党政治而论,初亦何尝可以抹杀哉?先生之言曰:“政党政治,将随一九一五年为过去之长物,且不适用于今日之中国。”又曰:“纯全政党政治,惟一见于英伦,今且不保。”愚诚不审此语何所根据。……

  政党政治者,立宪政治之极轨也。今之并世各国,凡犹未以政党政治称者,皆学焉而未至者也;否则有特别情形者也;否则其国之政治初未上宪政之轨道者也。试观日本。日本之政治,官僚政治也。然比来政党之活动,较之前此数年已大进步。……吾国苟有改革政治之机会,则将来政权之所趋,其必成为英国式之政党政治,而非复日本式之官僚政治,又可断言者也。是故今日惟望国中贤杰之士,以及多数青年,勿再空抱高尚之理想,而群热心于政治,以期养成一二健全之政党,则国事前途,庶其有豸。夫惟具此信仰,故对于先生论调,与此抵触者,若骨在喉,必吐之而后快。……

  先生之言曰:“今后青年,宜从事国民运动,勿囿于党派运动。”愚则以为国民运动,与党派运动,盖一而二二而一者也。国民运动之迹不可见,即见之于党派,凡党派之运动,即国民之运动也。居今之时,苟其犹为独行踽踽之人,必其为最无思想之人也。苟其人而欲有所运动,虽欲与党派不生关系,不可得也。

  《青年杂志》者,精神教育之杂志也。凡先生之所为文,固极力提倡时代精神者也。团体精神,亦时代精神之一。愚愿先生之于此三致意也。当否惟裁择之,幸甚,幸甚。

  汪叔潜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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