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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狐袍人自我解嘲地一笑道:“这也难怪,是我自己表现得太神秘,同时,目前所发生的一切又阴差阳错的巧得那么出奇。”

  话锋略为一顿,又正容接道:“不过,请杜大侠相信我,我所说的,完全都是实情。”

  杜少恒轻一叹,道:“鬼域江湖步步险,有时候,亲眼目睹的事,也会暗中隐藏玄机的,所以,要相信一个人,真是谈何容易。”

  “不要紧。”那狐袍人苦笑了一下道:“俗语说得好:事久见人心,且让时间去证明我的诚意吧!”

  “但愿如此。”

  “现在,我该作一个自我介绍了,在下复姓司马,单名一个元字,一元复始的元。”

  “啊!原来是司马兄。”

  司马元道:“是进晚餐的时候了,在下蜗居,离此不远,杜大侠能否赏脸,往驾蜗居,共谋一醉?”

  杜少恒笑问道:“阁下口中的蜗居,也就是在利民当铺了?”

  “正是。”

  杜少恒道:“司马兄诚意相邀,在下自不能不识抬举……”

  ***

  地无分南北,时不论今古,所有当铺的大门口,都有一个血红的斗大的“当”字。

  那血红的颜色,任谁都不会认为,那是表示当铺老板以一颗赤诚的心接待穷人,否则,一般朝奉的面孔不会那么冷,而那仰之弥高,高不可攀的柜台,也不会作得那么高,使得光顾他们的衣食父母,一进门就有矮了半截的感觉。

  所以,说得夸张一点,那血红当字的红颜色,该是用穷人的鲜血涂上去的……

  利民当铺虽然只有短短十来年的历史,但在洛阳城中,却已后来居上地,成了首屈一指的大当铺。

  尤其是地处洛阳城中的闹区,左边是一家富丽堂皇的鸿翔绸缎庄,右边是一家规模宏伟的达记槽坊,更为衬托出它的不平凡气势。

  不过,不管它如何的气势不凡,那大门口的血红的斗大当字,那仰之弥高的柜台,那阴沉沉的气氛,却也一如普通当铺一样,未能免俗。

  当杜少恒,司马元二人相偕进入利民当铺的大门时,一个身裁高大的短装汉子,几乎是以前后脚之差,跟踪而入。

  说他身裁高大,似乎太笼统,也没一个标准,但如果说他毋须踮起脚尖,就能轻易而自然地看到柜台内的一切,则其身裁之高,也就有个概念了。

  此人年纪约在二十上下,浓眉大眼,肤色黝黑,加上他那一身黑色棉袄裤,站在那儿,就像是一座铁塔似地。

  他,抖落身上的雪花,向柜台内瞄了一眼,拉开破锣似的嗓门,嚷道:“嗨!老板,当当。”

  坐在柜台边的老朝奉,抬手将架在鼻梁上的老花眼镜,向额头上一抬,向那年轻人投过惊诧的一瞥之后,又将老花眼镜戴好,漫应道:“拿上来。”

  “拿甚么来呀?”

  “你不是要当吗?”

  “是啊……”

  “要你还不拿给我瞧瞧。”

  “要瞧?我就站在这儿,难道你没有长眼睛?”此人不但嗓门粗,火气也够大的。

  因此,本来已走向通往里间门口的杜少恒,司马元二人,为此住步回身察看,老朝奉更是索性取下老花眼镜,注目讶问道:“小伙子,你这是甚么意思?”

  那年轻人道:“没甚么意思,我就是要把我自己当给你。”

  把自己当给当铺,这可真是未之前闻的大笑话。

  因此,不但老朝奉为之楞住,连杜少恒,司马元二人,也不禁蹙紧了眉峰。

  也仅仅是这片刻的沉寂,那年轻人都很不耐烦了,立即拉开粗嗓门,喝问道:“嗨!你怎么不说话?”

  老朝奉眼皮连连眨了几下,笑问道:“小伙子,你要我说甚么呀?”

  “我要将自己当给你!你要不要?”

  “这个……年轻人,能不能让我先问你几句话?”

  “你问吧!”年轻人答得很爽快。

  “你怎么会想到,要把自己当到当铺里来?你要当多少钱?这些钱准备作甚么用场?”

  那年轻人苦笑道:“你一下子问出三个问题,教我怎么回答呢?”

  “你可以一个一个的回答。”

  “好,我先回答你第一个问题。”略为停了一下,才接道:“我自己可不知道当铺是作甚么生意,也没有想到,要把自己当到当铺来……”

  “那么,是别人指点你来的?”

  年轻人咧嘴笑道:“你真聪明,一下子就猜着了。”

  “那位指点你前来的,是甚么人?”

  “是我义母。”

  “你自己的父母呢?”

  “不知道,据我义母说,我是她老人家在路边捡回来的!所以,她老人家一直叫我拾得儿。”

  “拾得儿?”老朝奉蹙眉问道:“那么,你连自己的姓名也不知道?”

  “是的,我只知道我叫拾得儿。”

  “你今年几岁?”

  “十八。”

  “你义母呢?”

  “已经走了,是和我姊姊一起走的。”

  “你还有姊姊?”

  “是的,那是我义母的亲生女儿,我义母说她没有钱,我的饭量又大,实在养不起我,而我也算长大了,可以自己谋生活了,所以,才叫我将自己当到当铺来,至于当多少钱,我义母他没有说过,也就由你看着办吧!好在我并不须要钱用,不管当多少钱,都请你给我保管,有机会时,给我娶个媳妇儿……”

  年轻人一口气说到这,才注目问道:“你的问题,我都回答过了,现在,该你给我回答了吧?”

  他,外表憨直,但目光中却透着精明,谈吐之间,口齿清楚,而有条理,却也不脱幼稚的味儿。

  至于他所说的这些,究竟是真是假,可连这位阅历丰富的老朝奉,也没法分辨,一时之间,更不知要如何回答才好。

  是的,说来也难怪,当铺的生意,固然是五花八门,包罗万象,只要是有价值的东西,都可以当,似乎并无甚么限制,但一个活生生的人,要自己将自己当在当铺来,可实在是一件破天荒的新鲜事儿。

  身为老板的司马元,当然明白老朝奉的心境,因而立即回身走向那年轻人的身边,并边走边抢先说道:“由我来回答他。”

  那年轻人却向他注目,问道:“你是甚么人?”

  “我是这利民当铺的老板。”

  “那好极了,我义母说过,如果柜台的老先生不肯接受这笔生意,就直接去找老板。”

  司马元不禁一楞,道:“找老板干吗?”

  年轻人笑道:“找老板,这笔生意就一定可以作成。”

  “你义母是否也说过理由?”

  “说过的,我义母说,即使当铺老板也不接这笔生意,也必然另外有人会接的。”

  这可越说越玄了,试想:如果当铺的朝奉与老板都不接这笔生意,还有谁会必然要接受呢?

  司马元苦笑了一下,道:“你义母真的这么说过?”

  “骗你的是这个。”年轻人伸出五指作乌龟状,那神情,还有着五分的天真。

  “那么,你义母是否也告诉过你,如果我不接这笔生意,是甚么人一定会接受呢?”

  “是你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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