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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一


  山神周喝问:“不要说些无聊的借口预留退步,你就开章明义把前来寻仇的目的说出来,在下好光明正大打发你们去见阎王,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你们关中三豪是白道风云人物,我伏魔剑客也是侠义道英雄,怎么可能向你们寻仇?算起来该是同道。而且,我们怎么可能知道,你们远从关中迁来此地生根落脚?的确是错过宿头,误打误撞惊扰尊府,情有可原。”

  伏魔剑客表现得颇具豪气,转首注视着那位中年村夫,抱拳施礼:“在下真是有眼不识泰山,前辈定然是山君关,得罪得罪,前辈海涵。”

  关中三豪只能聊算白道人士,声誉并不佳,专门替一些大豪大霸保镖与寻仇报复,办事的价码相当高,唯利是图近乎勒索。

  成名二十余年来,始终无法成为风云人物,因为他们心狠手辣,而且与人相搏通常三人联手攻击。

  在江湖朋友心目中,他们缺乏个人英雄形象。

  一些高手名宿,还真怕受到他们的三才阵攻击。提起山君山神山灵的名号,江湖人士认为不敢领教,口碑相当差。

  大厅出来了五个慓悍大汉,有人越前奉上山君的兵刃虎头双钩,也是重家伙,可知三人皆以神力称雄。

  那些自以为不了起的高手名宿,真禁不起三种兵刃围攻。

  “哦!你就是颇有名气的伏魔剑客?”

  山君关颇感意外,敌意消失了:“咱们一南一北不会碰头,今晚居然碰上了,应该不是前来向老夫寻仇的人。”

  “在下被仇家赶得披星戴月奔逃,自顾不暇,哪敢奢谈向人寻仇?”

  “咱们关中三豪三年前买了这座伏龙谷,打算在此地落叶生根,难免顾虑往昔的仇家前来寻仇报复,所以对你们的来意存疑。屋里坐,请。”

  山君向两位同伴打手势,领先登阶往大厅走。

  “谢谢前辈谅解,打扰了。”

  伏魔剑客大喜过望,至少今晚住宿有着落了。

  宅中其实住有不少人,只是除了供役的人之外,极少露面走动,显得相当神秘莫测。

  在厅堂附近伺候的只有六个像仆从的人,有两个人准备茶水待客。

  大厅真大,灯火并不明亮,几个人在堂上款谈,显得阴森空旷。住在这种地方如果人气不旺,真有住在鬼屋的感觉。

  “说说你们被仇家追杀的经过好不好。”

  主人无意要他们安顿,似乎也没有备酒食款待的意思:“仇家会不会追踪而来?”

  显然主人并不全然相信伏魔剑客的话,仍对错过宿头的说法存疑,急于知道仇家追踪的内情,以便了解他们真正的来意。

  “咱们从寿州来,与几个小辈结了怨,是否在后面紧蹑追踪,咱们无法知道后面的情势。”

  伏魔剑客当然不便把内情说出,含糊其辞:“那些人都不是成名人物,武功却非常高强。如果真的追蹑不舍,大概不会找到此地来,前辈的住处不在路旁,他们怎料到咱们半途歇息?所以应该不会累及宝宅,前辈大可放心。”

  “呵呵!老夫不是怕事的人。”

  山君关傲然一笑:“冤有头债有主,真要找来了,你们双方可以公平合理解决,除非影响到老夫的权益,老夫是不会插手干预的,你明白老夫的意思吗?”

  “在下明白。”

  伏魔剑客在称呼上,并无以晚辈自居的表示:“如果在下冒昧要求前辈干预,而条件相当优厚,前辈可否考虑接受?”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种老办法老手段虽然老,但永远有良好的效果,关中三豪唯利是图,心狠手辣,许以重利,应该有效。

  “呵呵!你在和老夫谈条件?”

  山君关居然不生气。

  “正是此意。”

  关中三豪替大豪大霸做保镖,也可以说充任打手,以重利相诱,岂不正中下怀?

  他将包裹提上桌,取出一只布包,在桌上打开,灯光下幻现珠光宝气,足有两百件以上珍饰,全是精制的首饰和名匠的珍品,而非可当作通货使用的普通金银饰物,价值真有数千金。

  “咦!”山君关脸色一变:“你一个侠义英雄,身上竟携有这些珍饰……”

  “前辈可知道寿州的五爪蛟桑大爷?”他抢着问。

  “淮河好汉的司令人。”

  “前辈也该所说过幽冥教。”

  “略有所知。该教人数有限,不成气候。”

  “五爪蛟是幽冥教的重要执事人物。”

  “那不关我的事。”

  “这些珍饰,是从幽冥教的山门抄获的。”

  “这也不关我的事。”

  “这些珍饰,价值三千金以上。”

  “差不多。”山君关点头同意。

  那时,银子已经半公开成为通货,抓住私用金银的不再杀头,通都大邑已有私铸的银锭使用。

  在此之前,民间普通打造的首饰,一方面当作积蓄或首饰,一方面可作买卖交易的通货。

  比方说,一支普通金钗的价值,与一支名匠精制的凤钗是不同的。一个条状银钏与巧匠精镂的银钏价值也相差很远。

  在禁金银期间,以首饰银器付款不算犯法,有如以物易物。

  因此,普通粗制的首饰是可以当作通货使用的,只不过金银的成色有争议论价认定不同,经常有纠纷而已,因为那种黑色的试金石,准确度并不真的可靠。

  所谓价值千金,只是形容词而已,并非指的“黄金”重量,而是价值的统称,一种比较抽象的认知而已,以往将铜作主使用的年代,已经逝去了一千年。

  在外行走带金饰作盘缠,比背一大袋沉重的制钱方便多了。

  后来正式使用银锭,携带着首饰作通货仍然并行不悖。

  所以伏魔剑客把珍饰带在身上,不足为奇,但数量太多,就不合情理了。

  何况所有的珍饰,都不是可当作通货使用的普通饰物,价值高不易估价折算,一般中型商号也拒绝接受,光顾小商号更成了拒绝往来户,可能店面的货品总值,也抵不了一个二两重的精制金钏,这笔生意怎么做怎么算?

  价值三千金,可是一笔惊人的大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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