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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二


  “为了骄敌之心,而且能快点解决他。天罗双绝最厉害的一着叫退现天罗,那是柄伞骨里的三十六支淬毒飞针一起射出,若是两柄伞一起配合施展,的确是厉害,再多的人也讨不了好去,我先设法毁了一柄,只有钱一鸣的一柄了,虽然好一点,但仍然相当讨厌,所以我必须装得不敌,引他来追杀我,就不至于施展那一手了。”

  孙小琴笑道:“我说呢,你不败神龙声名赫赫,又何至于这么稀松,三两个照面就叫人打得满地乱滚。”

  吴长胜也笑了道:“不过这两块料的本身技业的确也不错,你看柳一卷跟那小伙子打得还很起劲呢!”

  夏志昌跟柳一卷仍然在以拳脚对搏着,两个人都没注意身边发生的事。

  直到吴长胜与孙小琴走了过来,柳一卷才发觉,手下一慢,被夏志昌咚的一拳击在前胸上。

  这一拳把他打得连退了五大步,口中已喷出血来,但他似乎不知道自己受伤,凄然高呼:“钱老二!”

  歪歪倒倒的向着钱一鸣的尸体扑去,在这种情形下,谁都不便去阻拦他。

  可是他把钱一鸣的尸体一下子拨开,竟是在抢那柄伞,吴长胜忙叫道:“不好,快趴下来。”

  他伸手把身边的孙小琴拉倒在地。

  夏志昌站得较远,也有较为从容的时间,他看见柳一卷拔出了铁伞,执在手中急旋的时候,也同时听见了吴长胜的警告,双腿一弹,屈身跃起空中时,身子是卷成一团的,可是到了空中,他猛地伸腿向上方急甩时,居然又把身子拔高了半尺,翻了一个跟头。

  说来似乎是不可能的,亲眼看见了,仍然难以相信这会是事实,因为那已经超越了人的体能极限。

  但是夏志昌就是以这空中一连串的跟头,一个连一个,越翻越高,越翻越远,当他翻出第九个跟头,已经到了柳一卷头上六七丈高了。

  柳一卷没看见,他的人被伞面罩住了,不断地急旋伞柄,发出了咻咻的声音,而且手还按紧了机钮不放,把铁伞骨上的那支短刃先弹出去,接着把藏在骨中的淬毒飞针,也全部的射了出去。

  这些飞针又细又密,劲力却很强。几乎把他身边每一个方向都管到了。

  只是飞针射出的高度是照人体的高度而设计的,高不超过丈五,低不下于尺半。

  这是最厉害的一着杀手,一直到他放出了三分之二的飞针,他才把伞抬高了一点,看看成果。

  吴长胜与孙小琴平躺在地上,他先还以为是中针倒地的,可是仔细一想,却不像两人所躺的地方,离他只有两三丈,在这种距离下,针是射不到这么低的,何况两个人的眼睛还炯炯的盯着他看着。

  不像别的中针者,毒发满地乱滚,他们只是静静地趴着,双手还撑着地面,把头部微微地支高起来。

  这两个分明没中针,他们在针发之前,就趴成这个姿势,的确是可以避过的。

  但是柳一卷心中却在暗笑着:你们躲不了的,老子只射了三分之二的毒针,等老子把伞面斜过来,那时就有你们的乐子了。

  他太粗心了,竟忘了还有一个夏志昌不见了,不过就算他记得,也绝不会想到夏志昌会在在他的头顶上的。

  所以他把伞面转成倾斜同时,夏志昌正好如同一头大鹰似的急落下来,两只脚分别落在伞面上一蹬,又飞快地弹向了一边。

  一个人从七丈高处下落,那重量是够瞧的,就算那人有一百多斤,这时已变成有四百斤了,何况夏志昌的双腿还蹬了一下,使重力又增加了一倍。

  柳一卷是全无准备的情形下擎着伞的,这一下重压来得太突然了,首先是那支全钢的伞柱在胸口处猛触了一下后刺穿了进去,这倒不一定会致命。

  但又有要命的事,就是那些伞骨被一蹬之下,滑落收拢了起来,而那些剩下的毒针,也在这时射了出来,全部都射在他的胸膛上。

  柳一卷几乎是立刻死去的,不过他的眼睛却没有闭,因为他始终不明白,抓在手中的铁伞是被哪一种力量压下来的。

  ▼第十四章

  吴长胜一跳而起,拍着手道:“好!好!这是真正的雪山九现云龙身法,当年珠玛大喇嘛,就是以这一手功夫技慑群雄,赢得了天下第一高手的封号,全场有天下各路的武林高手一百多人,没一个反对的,少爷,大喇嘛倒没藏私,把压箱底的功夫都教给你了。”

  夏志昌道:“老师父叫我跟着大家一起练的,可是没想到我的成绩最好,宫中的人,最多只能翻到七个跟头,老师父自己也只能翻到八个。”

  吴长胜轻叹了一声:“大喇嘛究竟是上了年纪了,功力虽然更为精深,却不如当年俐落了,当年他一翻九折,似乎还有余力,现在毕竟老了!”

  地下的柳一卷脸上,已经变得灰黑,可见那毒针上毒性之烈,夏志昌摇摇头道:“他那把铁伞还真厉害,如果我不是听老爹先说起,刚才是绝对躲不过的,九现云龙身法太耗力了,非必要是不宜施展的。”

  孙小琴伸伸舌头道:“这两个家伙的确厉害,如果他们在一照面时就施展毒针,我们都完了。”

  吴长胜道:“这些毒针淬制很费事,淬针跟铸伞的匠人都被他们杀死灭口了,毒针如果用完了,他们自己也无法再制,所以很珍贵,不到非常危险的关头,他们也舍不得轻易使用的。”

  看着相距不远,趴成一堆的两具尸体,吴长胜又感慨地说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两个家伙,仗着一对特异的兵器,横行了一辈子,最后仍是死在异乡,这就是江湖人的下场。”

  孙小琴也有着同样的感慨道:“是的!老爷子,我看过不少的江湖人,似乎都没有善终的,所以我才想要摆脱江湖的生活,过平常的日子。”

  “姑娘!你决定得对,若要脱离江湖,就得要趁早,像你现在还年轻,还能改得了,若是再耽些年,根深蒂固,就无法改变了。”

  他用手指指地上的残尸道:“这两个人不知做了多少坏事,也不知积下了多少的作孽钱,我听说他们在很多地方都置了产,都已经是百万富翁了,我相信他们不是为了银子才出来,只是为了一种习惯。”

  夏志昌不解道:“一种习惯?”

  “是的,一种习惯,一种不安于平淡的冲动,他们打打杀杀惯了,没法子平平静静的过日子,所以非要出来,把老命送在外面,所有的江湖人,几乎都是如此的,这就是江湖人的悲哀。”

  拿起铁铲,在地上掘土,准备把死人埋掉,夏志昌从车上又拿了一把大铁锹来帮着工作,很快就挖了两个深坑,把尸体埋了,也把那两柄铁伞给埋了。

  再次准备上路的时候,吴长胜才道:“你们或许奇怪我为什么要把天罗双绝给埋了吧?”

  夏志昌道:“这没什么好怪的,人死了总得埋的。”

  吴长胜道:“在我说来,这是第一次。”

  孙小琴道:“您以前杀了人都不管埋的?”

  “是的!我杀人多半是在荒郊野地,对方若有同伴,自会料理的。若无同伴,荒野有的是狐狼野犬,也会把尸体收拾得干干净净!”

  夏志昌不以为然。

  吴长胜道:“我并不是对死者太残忍,我这人一生中极少结仇,杀人时多半是负有急务,也没空来料理,那些死在我手中的人,全是来阻止我完成任务的,我杀了他们,急着去完成任务,自不能因而受耽误。”

  “那自是情有可原,可是像刚才……”

  “刚才我埋掉天罗双绝,是出于一份谢意。”

  “一份谢意?有什么可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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