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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


  ▼第二十七章 为善最乐

  沈宇讶道:“为什么?”

  马仲昌道:“那车把式已留下暗号,说明他们一行四人,乃是前赴连威堡,我们说不定要跟到那儿去,你如换上这匹坐骑,连威堡之人,定必认得出来。”

  于得时道:“这么好的一匹马,留在这儿,任得别人弄走,太可惜啦!”

  马仲昌道:“别人也不一定敢要,除非他认不出连威堡的烙记。还有一点,那就是此马留在这儿,连威堡之人如能及时发现,将可从这匹马的线索中,找出埋起来的尸体。”

  沈宇道:“刚才你提到他们一行四人,前赴连威堡,只不知何以有四人之多?还有一个人是谁呢?”

  马仲昌道:“除了厉斜、艾琳和赶车的之外,还有一个,当必也是连威堡之人。”

  沈宇笑道:“你这回猜错了。”

  马仲昌讶道:“我什么地方说得不对?”

  沈宇道:“如果连威堡有两个人,则一定有两匹坐骑,断断不会一个骑马,一个步行之理,再看这一匹坐骑,系在道旁树上,可见得他们双方遭遇之际,并不是猝然碰上,换言之,李奇决不是突然被杀而致坐骑逸走,所以假如还有一个人,则他的坐骑,往哪儿去了?”他的分析,精微清晰,虽曲折而晓畅,那马于两人听了,都不得不服气。

  于得时道:“小沈说得是,老马你敢是看错了?”

  马仲昌道:“人家留下的暗号说得明明白白。”

  沈宇道:“这样吧,我们在附近搜搜看,反正他们既是前往连威堡,咱们不怕会追丢了。”

  其余两人都赞成了,当下散开搜寻,这三人都有一套办法,各自寻踪觅迹,不久,都先后找到藏匿朱龙之地。

  沈宇道:“哈,这就对了,一匹千金难买的千里马,怪不得藏在此处。”

  马仲昌道:“厉斜打算吞下此驹无疑啦?”

  于得时道:“这倒是省事,我们不必跑来跑去,在这儿等候就得啦!”

  马仲昌道:“这也是个办法,但厉斜如若侵占此驹,准有的是乐子。”

  沈宇问道:“这话怎说?”

  马仲昌道:“据我所知,这匹红鬃宝马,乃是连威堡堡主陈伯威的宠物,爱逾性命。但这也罢了,最要命的是他刚刚续娶不久,便将此驹赠送给他的新夫人,听说那位新夫人,把这匹马当作命根子一般。你们想想,连威堡岂能任他侵吞了这匹宝马?”

  沈宇笑一笑,道:“厉斜现已赴连威堡,如果他与陈伯威动手,分出胜负,陈伯威败阵的话,纵然不肯,也没有法子。”

  马仲昌道:“我才不这样想,假如此驹仍是陈伯威之物,则他在落败认输后,自然只好放弃这匹宝马。可是现在情势不同,陈夫人一定舍不得,放不下。陈伯威在这等情形之下,便只好不择手段务求夺回此马了。”

  沈宇连连点头,道:“这话大有见地。”他一面说,一面检视鞍袋内的东西。

  马仲昌道:“小沈大概还没有听懂我的意思。”

  沈宇道:“我懂得很,你意思是说,陈伯威如果迫得不择手段之时,便是极可怕的敌人,是也不是?”

  马仲昌承认道:“正是此意。”

  沈宇道:“我一点也不替厉斜担心,他如果遭到陈伯威暗算,那叫做大限难逃……你们看看这是什么?”他手中拿着一个小包裹,已经拆开,却是两个玉瓶和几个小纸包。

  马于二人都嗅到一阵药材香味,于得时讶道:“是药材么?”

  沈宇道:“不错,瓶子里装的是已研制好的药末,纸包的则是尚待煎煮的药材,这是怎么回事?”

  马于二人都不十分看重此事,他们的兴趣落在鞍袋另一包物事上。马仲昌伸手拿过来一掂,道:“果然不出所料,竟是许多件首饰,还有一些金块。”

  他们是黑道偷窃门中高手,练就了辨识财物的本领,所以不需打开来,就晓得里面有些什么。

  于得时笑道:“真想不到竟发了一笔小财。”

  马仲昌道:“别说是小财,我瞧这一包饰物,价值还真不少呢!”

  沈宇却在包裹的布上查看,旋即喜道:“这儿果然写着地址。”

  马仲昌一瞧,道:“哦!原来是七里铺,距这儿大约是一百里左右。”

  于得时道:“这地址是什么意思?”

  沈宇道:“是送药的地址呀,我们分出一个人,赶快把此药送去如何?”

  于得时道:“你别找我,来回跑一趟的话,非活活累死不可。”

  马仲昌道:“小沈,我们哪有时间干这个?”

  沈宇道:“你们听我说,这一包药材,配在一起,有急救保命的功用,一定是有人病危,才派人赶紧送药的。”

  马仲昌道:“这话到底是猜想而已,我可不去。”

  于得时道:“我也不管。”

  沈宇无奈道:“好,我去一趟,但你们小心些,现下已扯上连威堡,情势就复杂啦!”

  沈宇解开缰绳,翻身上马,问明方向走法,最后伸手摊掌,道:“拿几块金块给我。”

  马仲昌迟疑一下,才道:“好,你应该得一份。”他摸出六七块金子,放在沈宇掌中。

  沈宇藏起来,才道:“我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这个病人,此人一定贫病交迫,才会除了药物之外,还有首饰黄金之赠。”

  他不管对方信不信,立即策马掉首驰去。

  ***

  这一匹坐骑,果然不愧有马王之称,虽然较为矮小一点,可是这一驰去,不但速度奇快,而且平稳不过。在黑夜中,此驹一点也不觉得为难,越奔越快,到后来简直像一支箭似的,而蹄下却不曾颠簸过一下。一直驱驰到日上三竿之时,沈宇才缓下速度。但见在绿油油的田野中,已经有许多农人作活。

  晨间的空气十分清新,他深深吸了几口,但觉近数年来,胸襟从来没有这么开朗畅快过的。

  他朝道旁那些向他注目讶视的农人或行人,微笑挥手,那些人也颔首和挥手回报,使他感到人与人之间,实在不一定全是仇恨诡诈,而仍然有纯洁诚挚的情份,非常值得怀念和留恋。

  他已问过几次路,所以穿过一个村庄,便向右方的一条土径驰去,并且晓得在里许外山坡上的几间砖屋,就是目的地了。这条路突然变成青石板路,因此马蹄敲踏其上,声音特别清脆。

  他愉快地漫想道:“数年来我一直觉得人生苦不堪言,久已不知欢愉和宁恬的心境为何物,现在忽然重获此乐,实是值得探讨其中之故。”

  这个问题甚是显浅,是以他很快就得到答案,敢情一是他已振奋起勇气意志,要以一己之力,将艾家那段血海深仇,予以化解。二来他此行乃是存下救人之心,并非为自己忙碌,而从善行之中,泛起了衷心的快乐。这两个原因,第一是他的人生之中,暂时有了高尚的目标,以往迷茫的困惑,已经消失。第二个原因使他获得了力量,任何一个人在行善之时,必定会得到快乐,这种高尚的行为,能使人感觉得到自己的价值。

  沈宇举手拍拍额头,自言自语道:“假如我早知道这么容易就可以自拔,我早该这么做啦。唉,怪不得古人说‘为善最乐’,我只做了这么一点点的事,便获得了丰厚的报酬,可见得古人诚不我欺。”他喃喃自语之声,与清脆的蹄声相应和,又是别有一番风味。

  不知不觉中已来到这几间砖屋前面,沈宇约略一望,已知道一共有十四户人家。在屋处平坦的土坪上,有几个正在游戏的儿童,都停下来瞧他。沈宇跳下马,向一个较大的男孩招手,叫他过来,问道:“那一家有病人,你必定知道吧?”

  男孩指一指左边的一间屋子,沈宇道:“我是送药来的,他家里有人在么?”

  男孩点头道:“二叔病得很厉害,二婶在屋里。”

  沈宇问道:“他们姓什么?”

  那男孩倒没有奇怪他既来送药,何以又不知人家姓名。当下道:“这儿都姓蓝。”

  沈宇从鞍袋中取出药物,大步行去,到了门口,只见房门半掩,门内便是一间小厅堂,寂然无人。他特地咳一声,跨入屋内。

  左厢房内突然传出一阵悲啼,沈宇知道不妙,连忙奔过去,探头一望,但见房间不甚明亮,一个妇人跪俯在床边,发出悲声,床上躺着一个男人,虽是匆匆一瞥,亦看得出他已经骨瘦如柴,想是卧床已久。

  沈宇一径入房,过去抓起那男人一只手,把一把脉,便颓然放下。这时,正在悲啼的妇人忽然跳起身来,反倒把沈宇骇了一大跳。

  那妇人满面泪痕,虽然已是四十上下之人,但面目轮廓,甚是清秀,还有几分风韵。她急急道:“你可是从连威堡来的?”

  沈宇道:“是的,但看这情形,恐怕已来迟一步啦!”

  那妇人急忙道:“药呢?带来没有?”

  沈宇道:“带来了。”说时掏出药包,还顺手将那一份金饰,放在旁边的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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