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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


  时间倒流回到昨天,地点在西湖之滨临湖一座轩堂内。

  轩内只有女人,却不是没有男人,只不过凡是男人都已变成尸体,满地鲜血淋漓,血腥味使人头昏欲呕。

  青衣中年妇人冷冷道:“呼延长寿已经走了。他步伐有点匆遽,含有逃走意味,为甚么?莫非他察觉有危险?如果有危险,又是甚么危险?”

  崔怜花望向窗外,她显然离窗太远,所以看不见湖面春水春山,但仍然可以感到春的灿烂以及春的气味。

  然而这一切很快都会消失,并不是春去春来那种消失,而是她自己消失了感知一切的能力──人死了之后,世上一切对他来说都等如消失了。

  我可能知道他为何匆遽“逃”走,当然不是为了危险。这个人如果有危险骇得倒他,那却是奇迹了。

  “你知道答案。”青衣妇人冷冷说:“我一看你眼神就晓得你知道。假如你情愿为了这个答案而死,那也没有甚么不可以的。”

  崔怜花发觉自己面对的是个既狡猾多智而又性情残酷的女人。她立刻反问道:“难道我回答了之后就可以不死?”

  青衣妇人道:“不一定,我不保证这一点。”

  崔怜花又再问道:“你刚才为何不出手杀死我们?莫非你真的疑虑万一出手而杀不死我,会招致十分严重后果?”

  青衣妇人道:“没错,呼延长寿的魔刀不比等闲,我能够不与他硬碰当然最好。”

  崔怜花终于将答案说出:“呼延长寿大概为了逃避我,所以他连我究竟有没有武功,我能不能恢复自由等都来不及弄清楚便走了。”

  青衣妇人道:“这答案听起来很玄,有点叫人难以置信,不过,似乎又没有其他更好的理由。唔,我们走吧,越快越好,免得令捕快找上门来,增加很多麻烦。”

  她第一步遣走另四个也算得相当漂亮的少女,然后才命崔怜花改扮男装,她自己也是。

  于是崔怜花摇身一变变成年轻书生,而青衣妇人则扮作长随模样。

  “我们是不是上山东蓬莱?”崔怜花在一面换衣服时一面问她。

  “也许是也许不是。”青衣妇人不肯透露,又道:“从今以后在路上你是崔公子,我是你的家仆老谢。你最好尽量不开口,如若非得讲话不可,记住把声音放粗,总之不要露出马脚惹来麻烦。如果有麻烦,我会先在你身上刺十二剑。”

  就算世上最强壮的人,身上若是中上十二剑,大概想不死也不行。何况崔怜花并不是很强壮的人,自然更是非死不可。

  所以崔怜花对镜仔细检查自己有没有破绽,她发觉自己改扮为男子,竟然甚是俊美潇洒。假如路上有机会认识女孩子,被她们爱上也不是稀奇的事。

  她放粗声音问道:“老谢,你为何放了那四个女子,却不放我?”

  “唔,声音好像没有破绽了。那四个女子我要来干甚么?我又不是男人,就算是男人,一个人也用不着这么多女的。”

  崔怜花道:“可能因为你不是男人,所以不知道男人的想法。男人很少会嫌女人太多的,根本上他们大都希望拥有的女人越多越好。”

  “你的话或者没有错。反正我既不是男人,而又相当讨厌男人,所以我不去研究他们的想法。”

  崔怜花表面上没有甚么特别反应,其实心中大大吃惊。这个女人既然讨厌男人,会不会只喜欢女人?

  幸而她又说了:“我这个人事实上连女人也讨厌,这就是我比较喜欢杀人而不喜欢救人的缘故了。我只希望你一路上没有被我找到杀死的借口,如果有我一定不会放过的!”

  崔怜花很相信这个“老谢”并不是虚言恫吓。她从前见过一些喜欢杀人的人,男女都有,所以决不认为她是恫吓自己。

  不过,既然她很想杀我,为何还须要借口?她何必给自己找这个麻烦?难道等到有借口才出手杀人,会使她更感有趣更快乐些?

  当然决非如此,崔怜花很肯定这一点。喜欢杀人的人,虽然变些花式会觉得有趣,正如老饕必定欢迎更多不同的精美菜式一样,可是如果想杀而不能杀,想食却不能食的话,这种过程相信痛苦大于快乐。

  那么老谢她受到甚么约束?如果是外来的约束,幕后之人是谁?莫非竟是蓬莱戚家最有权力的戚定远?

  老谢喝道:“走!”伸手推她一把。

  崔怜花踉跄数步才稳得住,但她已感到老谢手掌推中后背之时,小指在后心脉穴戳了一下,登时全身冷一阵熟一阵,如此情形一连反复了三次。

  这是缠绵毒剑化入指法中的“刺穴”绝技,数百年来天下武林高手都极之忌惮南疆这一门绝学。因为本来以剑刺穴就已经是世上罕见绝技,而能够以手指代剑,自是更加了不起。但这还罢了,最可怕最头痛的是还有“毒”侵入脉穴。所以就算不是被刺中要穴,却也经常使人束手无策乃至束手待毙了。

  正因为是用手指而不用剑,比起明刀明枪拚搏大不相同。你怎知对方拉拉你手或者拍拍你肩膊之时,会不会已经使出这门要命绝艺?

  人有时总会碰到一些情况,例如你跟这个女人并非朋友,甚至心中知道是敌人,可是在某种场合及某种情况之下,她会拉拉你或者推你一下,你总不可能每次如临大敌一个觔斗翻开躲避。这就是连超级高手,对这门“指剑刺穴”绝技也觉得极之害怕头痛的真正原因了。

  崔怜花虽然感到体内脏腑收缩,很不舒服,但却并不十分注意。

  她只向西湖道别,尤其是远远看见巍峨而又秀丽的六和塔时,芳心中不禁泛起无限凄然!虽然以往两三年当中,曾经看过此塔无数眼,也登临过很多次。

  那钱塘江白白茫茫蜿蜒天际,另一面群山起伏景清意幽,谁能忘记这些平凡而又安详的日子?

  但现在忽又被迫重入江湖,生死难卜。这一眼会不会是最后一眼?还有没有机会活着重来胜地登临名塔?

  ***

  呼延长寿知道“悲魔之刀”真的非出鞘不可。

  这是因为剑池两边通路忽然出现一个人,他们褐色衣裳使他们看来跟四周的树木石头没有甚么分别。此外头顶数丈高处的石桥上还有一个。

  这一点呼延长寿连头也不必抬就知道了。他主要是从这三个人联合形成的杀气网感觉出来的,故此眼睛似乎暂时屈居次要地位。

  白衣飘飘,俊美如临风玉树的李不还,面色严冷,浑身也发散出骇人杀气。

  呼延长寿理智认为自己第一招应该力取李不还,如果一招能收拾得了他,剩下来其他杀手的威胁就减弱一半以上。

  但他魔刀一出,空自涌起千万道夺目霞彩,却不是攻向李不还,而是挡住“别有洞天”拱门那个褐衣人。

  不论那李不还长得多么俊美,呼延长寿心中对他仍无好感。所以他这一刀很感情用事地攻向褐衣人而不是李不还,连他自己也大是迷惘,为何做出擒贼不先擒王的事?

  如果先杀死李不还,才应付他手下高手岂不是更容易得多?反正就算先杀死他一个手下,仍然还得跟他硬拚一场。那么何以会采取这个错误战略?

  那褐衣人右手挺竖一把三尺短斧,斧身厚而刃利,精光闪闪,大有悍气。

  他狂笑一声,挥斧猛劈,斧招无花无巧就像劈柴一样迎头劈出。

  呼延长寿魔刀千万道的光芒突然变成一线,改攻为守,锵一声拨开敌斧砍落之势。

  原来褐衣人这一斧虽是平实无奇,但那凶厉戾气却是难以言喻。

  总之你就算一刀砍下他的脑袋,但他这一斧也必定能够劈中你,纵然只能劈中非要害地方也好像都不计较。

  这种拚命法真令人想不通他何以能活到现在?根本上如果不是一流高手,这一招非得拚上不可,绝无转圜余地。而拚上了的后果,褐衣人即使不死,恐怕也免不了肢体残废。

  但他既没有残废,看来负伤疤痕大概也没有。

  呼延长寿心中一凛,随之又大大宽舒,压刀不发,问道:“你炼过甚么硬功?”

  那褐衣人眼光微嫌呆滞,但又显然不是痴呆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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