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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焕评传(10)


  明清双方统帅都熟知《三国演义》中的故事,袁崇焕这出“柴桑口卧龙吊丧”,皇太极如何会不省得?他将计就计,于十一月派了两名使者,与李喇嘛一起来到宁远,致书袁崇焕,表示了和平的意向。其中说:“你停息干戈,派李喇嘛来吊丧,并贺新君登位。你既以礼来,我也当以礼往,所以派官来道谢。至于和议一事,我父亲上次来宁远时,曾有文书给明朝朝廷,请你转呈,但迄今没有答复。你的君主如果答应前书,愿意和平,应当以诚信为先。”

  书信中将金国(当时满清的正式国号是“金”,后来才改为“大清”。⑧)与中国平头并列。袁崇焕深刻了解朝廷自高自大,对于文书的体例十分看重,如将来信转呈,必定要碰大钉子,同时见到信中语气也不大客气,便告知使者说,此信格式不合,碍难入奏,将原信交给使者退回。皇太极改写了信封上的格式,袁崇焕认为仍然不对,又再退回。皇太极第三次改写,自处于较低地位,袁崇焕才收了信。但明朝仍是一贯的不答。

  第二年正月(在金国是天聪元年),皇太极再遣前使,致书袁崇焕求和,信中说:“两国所以构兵,在于以前明朝派到辽东的官员认为中国皇帝是在天上,自高自大,欺压弱小部族,我们忍无可忍,才起兵反抗。”下面照例列举七大恨,然后提议讲和。讲和要送礼,要求最初缔结和约时中国送给金国金十万两,银百万两、缎百万匹、布千万匹。缔约后两国每年交换礼物,金国送礼:东珠十颗,貂皮千张、人参千斤。中国送礼:金一万两、银十万两、缎十万匹、布三十万匹。两国缔结和约后,就对天发誓,永远信守。

  所提的要求是经济性的,可见当时满清深感财政困难,对布匹的需要尤其殷切。

  大概袁崇焕要奏报朝廷,等候批复,所以隔了两个月金国使者才回去,随同明方使者,带去袁崇焕及李喇嘛的书信各一;猜想朝廷对金方的要求全部拒绝,所以袁崇焕无法作出任何让步,他的回信内容雄辩,文采焕发,说道:过去的纠纷,都是因双方边境小民口舌争竞而起,这些人都已受到了应得的惩罚,再要追究是非,也已无法到阴世地府去细查,只盼双方都忘记了吧。你十年苦战,既然为的只是这七件事,现在你的仇敌叶赫等等都早给你灭了。为了你们用兵,辽河两岸死者岂止十人?仳离改嫁的哪里只有老女一人?辽沈界内人民的性命都不能自保,还说甚么财物?你的仇怨早都雪了,早已志得意满。只不过这些极惨极痛之事,我们明朝难以忍受罢了。今后若要修好,那么请问:你如何退出已占去的城池地方?如何送还俘虏去的男女百姓?只有盼你仁明慈惠、敬天爱人而作出决定了。你所要求的财物,以中国物资的丰富,本来不会小气,只是过去没有成例,多取也不合天意,还是请你重行斟酌罢。和谈正在进行,你为甚么又对朝鲜用兵?我们文武官属不免怀疑你言不由衷了。希望你撤兵,以证明你的盛德。

  李喇嘛的信中说:袁巡抚是活佛出世,对于是非道理,心下十分分明,这样的好人是不容易遇到的,愿汗与各王子一切都放开了吧,佛说:“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皇太极回信给袁崇焕说:过去的怨仇,当然是算了,否则又何必议和修好?你们的土地人民归我之后,都已安定,这是天意,如果重行归还,那既违反天意,又对不起人民。金国所以要出兵朝鲜,完全是由于朝鲜不对,现在已讲和了。说到“言不由衷”,为甚么你一面说要修好,一面又派哨卒来我方侦察,收纳我方逃亡,部队逼近我边界,修筑城堡?其实是你才“言不由衷”,我国将帅对你也大有怀疑。至于所要求的“初和之礼”,金银等可以减半,缎布只要原来要求的半成。我方也以东珠、人参、狐皮、貂皮等物还赠,表示双方完全公平。既和之后,双方互赠仍如前议。如果同意,希望办得越快越好。

  关于来往书信的格式,皇太极提议:“天”字最高,明朝皇帝低“天”一字,金国汗低明朝皇帝一字,明朝诸臣低金国汗一字。

  他答复李喇嘛的信中,抱怨明朝皇帝对他的书信从来不加理睬;又说:你劝我“苦海无边,回头是岸”,这话很对,但为甚么只劝我而不去劝明朝皇帝?如果双方都回头修好,岂不甚善?

  后来皇太极又致书袁崇焕,抗议他修筑塔山、大凌河、锦州等城的防御工事,认为是缺乏和平诚意,并提议划定疆界。

  平心而论,明朝朝廷瞧不起金国,于对方来信一概不答,只由地方官和对方通信,金国也难免气愤。金国的经济要求,虽说是双方互赠,实质上当然是金方大占便宜。金方答应赠送的东珠、人参、貂皮等物,大概最多只能抵过绸缎布匹的价值,明方付出的每年一万两黄金、十万两银子,等于是无偿赠与。那时一两黄金约等于十两银子(明初等于四两,后来金贵银贱),明朝每年以二十万两银子买得一年和平,代价低廉之至。熊廷弼守辽之时,单是他一军每个月的饷银就需十多万两银子。如果有了十年和平,大加整编军队,再出兵挑战,主动与被动的形势就转过来了。

  皇太极对于缎布的要求一下子就减少了百分之九十五,而且又建议以适当礼物还报,希望和议尽快办理,可见对于缔结和平的确具有极大诚意。他自知人口与兵力有限,经不起长期的消耗战⑨。此后每发生一次战争,便提一次和平要求。

  当时议和的障碍,主要是在明朝的文官。

  明朝的大臣熟悉史事,一提到与金人议和,立刻想到的就是南宋和金国的和议,人人都怕做秦桧。大家抱着同样的心理:赞成和金人议和,就是大汉奸秦桧。这是当时读书人心中的“条件反射”。

  袁崇焕从实际情况出发主张议和,朝臣都不附和。辽东经略王之臣更为此一再弹劾袁崇焕,说这种主张就像宋人和金人议和那样愚蠢自误。

  其实,明朝当时与宋朝的情况大不相同。

  在南宋时,金兵已占领了中国北方的全部,议和等于是放弃收复失地。但在明朝天启年间,金人只占领了辽东,辽西的南部在明人手中,暂时议和,影响甚小。

  南宋之时,岳飞、韩世忠、刘锜、张俊、吴璘、吴玠等大将,都是兵精能战,金人后方不稳,形势上利于北伐,议和是失却了恢复的良机。明末军队的战斗力远不及金兵,惟一可以依赖的只有西洋大炮。但当时的大炮十分笨重,不易搬动,只能用于守城,不能用于运动战。

  对于明朝最重要的是,宋金议和,宋方绝对屈辱,每年片面进贡金帛,并非双方互赠。宋朝皇帝对金称臣⑩。然而皇太极却甘愿低于明朝皇帝一级,只要求比明朝的诸臣高一级。皇太极一再表示,金国不敢与中国并列,只希望地位比察哈尔蒙古人高一等就满足了⑾。他和袁崇焕书信来往,态度上是很明显的谦恭⑿。

  可见宋金议和与明金议和两事,根本不能相提并论。皇太极明白明人的想法,所以后来索性改了国号,不称金国,而称“大清”,以免引起汉人心理上敌对性的连锁反应⒀。

  袁崇焕和皇太极信使往来,但因朝中大臣视和议如洪水猛兽,谈判全无结果。

  ***

  ⑧当时满清的正式国号是“金”,史书上称为“后金”,以与宋朝时的“金”有所分别。到天聪十年(明崇祯九年)才改为“大清”。所以本文中的满清,其实都应称“金”。“满洲”的名称,也要到改了“大清”的国号之后才出现,以前称“建州”或“女真”。多数学者认为,“满洲”是文殊菩萨的“文殊、曼殊”的音转。为了便于读者,本文中不将“金、清”“建洲、满洲”等称呼根据历史年代而作分别。

  ⑨《太宗实录稿》:天聪七年十月,皇太极责骂主张出兵南攻之人:“天予我有数之兵,若稍亏损,何以前图?”

  ⑩宋高宗绍兴十一年十二月杀岳飞。十二年正月,宋金和议达成,高宗赵构向金国上表称臣,表中说:“臣构言:既蒙恩造,许备藩方,世世子孙,谨守臣节。每年皇帝生日并正旦,遣使称贺不绝。岁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

  ⑾《太宗实录》卷十二,天聪六年六月,皇太极致书大同守将求和,信中说:“和事既成,自当逊尔大国,尔等亦视我居察哈尔之上可也。”

  ⑿皇太极来信的开头是(根据原信):“汗致书袁老先生大人”。(后来乾隆时修订《太宗实录》觉得语气太卑,才改为《皇帝致书袁巡抚》,但当时皇太极未称帝,决不可能有“皇帝”的称呼。)袁崇焕书信的开头是:“辽东提督部院,致书于汗帐下:再辱书教,知汗渐欲恭顺天朝,息兵戈以休养部落,即此一念好生,天自鉴之,将来所以佑汗而昌大之者,尚无量也。”

  ⒀后来皇太极在写给祖大寿的信中(那时袁崇焕已死),曾说:“尔国君臣,惟以宋朝故事为鉴,亦无一言复我。然尔明主非宋之苗裔,朕亦非金之子孙。彼一时,此一时,天时人心,各有不同。尔大国岂无智慧之时流,何不能因时制宜乎?”其实努尔哈赤、皇太极等一直自认是金的子孙,他为了求和,连祖宗也不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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