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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回 慨饮毒酒(2)


  于人豪俯身解开了林震南和王夫人的穴道。林震南刚出口骂得“好贼子”三字,于人豪出指如风,又已点中了他二人“肩贞”“大椎”二穴,这么一来,他夫妇双脚已可行走,上身却仍是无法活动。于人豪跟着抽出长剑,指住林震南的背心,喝道:“你不听话走路,我一剑斩了你老婆的右臂。你老婆不听话走路,我一剑斩了你的右臂。若想七零八碎的受苦,老子自会如你们的意,滚吧!”

  林震南夫妻瞧着儿子一动不动的躺在地下,显已毒发身死,当真是心如刀割,但听于人豪之言,这人凶悍无比,只要稍一违抗,势必真的会出剑伤人,倘若剑削自己,那也罢了,他偏偏说斩了自己配偶的右臂,实是叫人想拚命也有所不能,两人悲愤交集,踉跄走出饭店。王夫人回头向那少女瞧了一眼,目光中充满了怨毒之情。那少女转过了头,只作不见。

  方人智俯身一探林平之的鼻息,只觉他呼吸若断若续,立时便要断气,生怕那少女待自己走后又用解药替他救治,骂道:“贼小子!”举足往他头顶“百会穴”重重踢了一脚。那少女大惊,抢过去欲待阻拦……

  林平之喝了三杯毒水之后,已然昏昏沉沉,眼见父母被于人豪挟持而去,要想叫嚷,却叫不出声来,突然间头顶被方人智猛力踢了一脚,只觉脑后像是被人一刀劈开一般,就此人事不知。

  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候,才渐渐醒转,便如正做恶梦,全身压得气也透不过来,想使劲挣扎,却又动弹不得。他睁大眼睛,但见黑漆一团,四肢百骸,痛楚难言,他心中害怕异常:“我已经死了,现在我是鬼,不是人。我是在阴间,不是在阳世。”过了良久,又挣扎了几下,张口欲待大叫,忽然无数泥沙,落入了嘴中,林平之大惊:“我果然是被埋在坟墓中了。”双手一撑,竟从泥土中钻了上来。

  他爬在地上,张口而望,原来仍是在那小饭铺之旁,四下里一片黑暗,已是深夜,山野间虫声唧唧,却听不到半点人声。便在这时,一勾新月从黑云中隐隐约约的现出,惨淡的月光将竹杆的影子斜斜映在地上,随风而动,面如鬼魅欲择人而噬。林平之心中怦怦而跳,头顶处更是痛得犹似刀割。他爬到一株树旁,伸手扶着树杆,站直身子,只见身旁一个土坑,自己适才当真曾被埋在坑中,寻思:“我明明口服了那女人的毒水,头顶又被重重踢了脚,怎地居然未死?是谁将我埋在这里的?当然是那个华山派的丑姑娘了。”想起她的埋葬之情,对她的怨愤不禁减弱了许多。

  他脚步蹒跚,回入饭铺,心想:“我爹爹妈妈给那两个恶人捉了去,自是凶多吉少,我非赶去相救不可。我虽非那两个恶人之敌,但暗中下手,或有可乘之机。真的不济,爹爹妈妈既死,我又焉能独活?”一想到要去搭救父母,又是焦急,又是兴奋,精神为之一振,寻思:“我必须易容改装,叫那两个恶人当面见到我,也认不出来,否则一下子我给他们杀了,那里还救得到爹妈?”他一心一意要去救人,头顶的痛楚也已忘记了,只是计议如何乔装改扮,走到灶下,黑暗中东西摸索,摸到了火刀火石,打着了火,点燃了油灯,走入饭店主人的房中,想去找一套衣服,岂知山乡穷人真是穷得出奇,连一套替换的衣衫也无,房中虽有几套补茧子补钉的粗布衣裤,却都是女装的。

  林平之沉吟半晌,端着油灯去到饭铺之外,只见饭铺主人夫妇的尸首兀自躺在地下,心道:“说不得,只好换上死人的衣服。”,突然间一阵冷风吹来,油灯立灭,黑暗中就在一双死尸之旁,不由得汗毛直竖,脚也软了,当下跟抢回到灶下,重点油灯,再去将那男子的死尸拖将起来,动手除他衣衫。若是换着平日,林平之见到这种死尸,早就远远避开,此刻为了相救父母,再为难的事也就做了。

  他除去死人的衣衫后,拿在手中,但觉秽臭冲鼻,心想该当洗上一洗,再行换上,但转念又想:“当日听得爹爹言道:救人如救火。我若为图一时清洁,耽误得一时半刻,错过良机以致救不得爹爹妈妈,成为千古大恨,以后如何做人?”

  一咬牙齿,将全身衣衫脱得清光,穿上了死人的衣衫,幸好大小倒也相差不远。他将赤裸的死尸胡乱裹在自己原来的衣裤之中,连那女尸一起抛入土坑,双手扒土,将两具尸身盖上,暗忖:“我的匕首给那姑娘拿去了,身边须得带一件兵刃才好。”

  他带着火把,四下里一照,本来系在树上的三匹坐骑,早已不知去向,只见父亲和自己所佩的长剑,母亲的金刀,都断成了两截,抛在地下。他又是悲愤,又是担心,当下将父亲的半截断剑拾了起来,包在一块破布之中,插在腰间,走出店门,只听得山涧中青蛙阁阁之声,隐隐传来。林平之突然间感到一阵凄凉,忍不住便要放声大哭,他举手一掷,那火把在黑影中划了一道红弧,嗤的一声,跌入了池塘之中,登时熄灭,四周又是一片黑暗。他心中说道:“林平之啊林平之,你若不小心,若不忍耐,再落入青城派那些恶贼的手中,便如这火把跌入臭水池塘中一般。”当下举袖擦了擦眼睛,衣袖碰到脸上,登时一股臭气,令人欲呕。林平之大声道:“这一点臭气也耐不了,枉自称为男子汉大丈夫了。”当下拔足而行。

  走不了几步,头顶又剧痛起来,他咬紧牙关,反而走得更加快了。在山岭间七高八低的乱走,也不知父母是否由此道而去。行到黎明,太阳光迎面照了过来,耀眼生花,林平之心中一凛:“那两个恶贼押了爹爹妈妈去青城山,四川在福建之西,我怎么反而东行?”急忙转身,背着日光疾走,寻思:“爹妈已去了大半日,我又背道行了半夜,和他们离得更加远了,须得去买一匹坐骑才好,只不知要多少银子。”一摸口袋,不由得叫一声苦,原来此番出来,金银珠宝却放在马鞍旁的皮囊之中,林震南和王夫人身边都有银两,他身上却一两银子也无。他急上加急,顿足说道:“那便如何是好?那便如何是好?”呆了一阵,心想:“总之是搭救父母要紧,总不成便饿死了。”迈开步子,向岭下走去。

  到得午间,腹中已饿得咕咕直叫,眼见路旁几十株龙眼树,已生满了青色的龙眼,虽然未熟,也可以裹腹充饥。林平之走到树下,伸手便要去折,手指刚碰到一颗圆圆的龙眼,随即心想:“我福威镖局林家乃清清白白的人家,这些龙眼是有主之物,不告而取,便是作贼。林家三代干的是保护身家财产的行当,一直和绿林盗贼作对,怎么自己也作起盗贼的勾当来?若是给人见到,当着我爹爹之面骂我一声小贼,教我爹爹如何做人?福威镖局给人烧了都不要紧,重整旗鼓,亦有何难?但我林家子弟只要做了一次盗贼,福威镖局的招牌便再也立不起来了。”

  他幼禀庭训,知道大盗都由小贼变来,而小贼最初窃物,往往也不过一瓜一果之微,由小而多,终之故重难返,泥足深陷而不能自拔。他想到此处,不由得背上出了一身冷汗,立下念头:“终有一日,爹爹和我要重振福威镖局的声威,大丈夫须当立定脚跟做人,宁做乞儿,不作盗贼。”迈开大步,向前急行,再不向道旁的龙眼树多看一眼。

  行出数里后,来到一个小村,他去向一家人家,嗫嗫嚅嚅的讨了一些食物。他一生养尊处优,茶来伸手,饭来张口,那里曾向旁人乞求过什么?只说得三句话,已胀红了脸。那农家的农妇刚好和丈夫呕气给汉子打了一顿,满肚子正没好气,听得林平之乞食,开口便骂了他一个狗血淋头,提起一把扫帚,喝道:“你这小贼,鬼鬼祟祟的不是好人。老娘不见了一只母鸡,一定是你偷去吃了,还想来偷鸡摸狗的。老娘便有米饭,也不施舍给你这下流胚子。你偷了我家的鸡,害得我家那天杀的大发脾气,揍得老娘周身都是乌青……”

  那农妇骂一句,林平之便退一步。那农妇骂得兴起,提起扫帚,便向林平之脸上拍将过来。林平之大怒,斜身一闪,一掌便欲向她身上击去,心中陡然动念:“我求食不遂,却去殴打这种没见识的乡下蠢妇,岂不笑话?”硬生生将这一掌收转,岂知用力大了,收掌甚是不易,头上重伤之余,身子转折不灵,一个踉跄,左脚踹在一堆牛粪之上,脚下一滑,仰天便倒。那农妇一扫帚拍在他的脸上,哈哈大笑,骂道:“臭毛贼,自己站也站不稳,凭这点本事,却要来打老娘。”又是一扫帚,夹头夹脑的拍在他头上,再在他身上吐了口唾涎,这才转身回屋。

  林平之受此羞辱,愤懑难言,加上全身骨骼说不出的疼痛,要知他被方人智在顶门要穴“百会穴”上重重踢了一脚,不死已是万分侥幸,再在土坑中被砖石泥块压了半天,早已死多活少,全凭着相救父母的一股孝心支撑,此刻一经摔倒,再也爬不起来。他双手在地下支撑,想要站起,数番都是站起了又再跌倒,沾得脸上手上都是牛粪。

  正狼狈间,那农妇又从屋中出来,手中拿着四支煮熟了的玉米棒子,交在他的手里,笑骂:“小鬼头,这就吃吧!老天爷生了你这样一张俊脸蛋,比人家新媳妇还要好看,偏就是不学好,好吃懒做,有个屁用?”林平之大怒,便要将玉米棒子摔出。那农妇笑道:“好,你摔,你摔!你有种不怕饿死,就把玉米棒子摔掉,饿死你这小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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