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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大好头颅

  正月十六。

  红花集。

  风雪满天。

  一骑快马冒着风雪冲入了长安城西南一百六十里外的红花集。

  元宵夜已经过了,欢乐的日子已结束。

  一盏残破的花灯,在寒风中滚在积雪的街道,滚入无边无际的风雪里,虽然还带着昨夜的残妆,却已再也没有人会去看它一眼了,就像是个只得宠了一夜就被抛弃的女人一样。

  马上骑士在市集外就停下,把马匹系在一棵枯树上,脱下了身上一件质料很好、价值昂贵的防风斗篷,露出了里面一身蓝布棉袄,从马鞍旁的一个麻布袋子里,拿出了一柄油纸伞,一双钉鞋。

  他穿上钉鞋,撑起油纸伞,解下那个麻布袋提在手里,看起来就和别的乡下人完全没什么不同了。

  然后他才深一脚、浅一脚的踏着雪走入红花集。

  他的麻袋里装着的是一个足以震动天下的大秘密,他的心里也藏着一个足以震动天下的大秘密,天下只有他一个人知道的秘密。

  他到这里来,只因为他要实时将麻袋里的东西送到红花集上的一家妓院去,交给一个人。

  ——他这麻袋里装着的是什么?要去交给什么人?

  如果有人知道这秘密,不出片刻他这个人就会被乱刀分尸,他的父母妻子儿女亲戚,也必将在三日内惨死于乱刀下,死得干干净净。

  幸好这秘密是永远不会泄露的。他自己绝不会泄露,别人也绝对查不出来。

  因为谁也想不到“雄狮”朱猛竟会在这种时候,轻骑远离他警卫森严的洛阳总舵,单人匹马闯入司马超群的地盘。

  ***

  就连算无遗策的卓东来也想不到他敢冒这种险。

  淳朴的小镇,简陋的妓院。

  朱猛赤着膊,穿着一条犊鼻裤,箕踞在一张大炕上,用一只大海碗和这里酒量最好的七八个姑娘拼酒,只要有人喝一碗,他就喝一碗。

  他喝的是汾酒,已经连喝了四十三大碗,还是面不改色。

  看的人都吓呆了。

  这条满脸胡子的大汉,简直就像是铁打的,连肠胃都像是铁打的。

  “这一碗轮到谁了?”朱猛又满满倒了一碗酒:“谁来跟我拼?”

  谁也不敢再跟他拼,连一个外号叫做大海缸的山东大妞都不敢再开口。

  喝醉的客人出手总是比较大方些,灌客人的酒,本来是这些姑娘们的拿手本事“可是这个人——”大酒缸后来对别人说:“他简直不是个人,是个酒桶,没有底的酒桶。”

  朱猛仰面大笑,自己一口气又喝了三大碗,忽然用力将这个粗瓷大海碗往地上一摔,摔得粉碎,一双铜铃般的大眼里,忽然暴射出刀锋般的光,盯着刚走进门就已经被吓得两腿发软的龟奴。

  “外面是不是有人来了?”

  “是。”

  “是不是来找我的?”

  “是。”龟奴说话的声音已经在发抖:“是个名字很怪的人。”

  “他叫什么名字?”

  “叫做钉鞋。”

  朱猛用力一拍巴掌,“好小子,总算赶来了,快叫他给我滚进来。”

  “钉鞋”脱下了脚上的钉鞋,才提着麻布袋走进这个大炕已被马粪烧得温暖如春的上房。

  他刚走进门,手里的麻袋就被人一把夺了过去,麻袋一抖,就有样东西从里面滚出来,骨碌碌的滚在大炕上,赫然竟是颗人头。

  姑娘们吓惨了,龟奴的裤裆已湿透。

  朱猛却又大笑。

  “好小子,我总算没有看错你,你还真能替你老子办点事,回去赏你两个小老婆。”

  他的笑声忽又停顿,盯着钉鞋沉声问:“他有没有交代你什么话?”

  “没有。”钉鞋道:“我只看见他手里好像提着口箱子,连他的脸都没有看清楚。”

  朱猛锐眼中忽然露出种很奇怪的表情,忽然轻轻叹了口气,嘴里喃喃的说:“现在你已经不欠我什么了,我只希望你以后还会想到来看看我,陪我喝几杯酒。”

  这些话他当然不是对钉鞋说的,叹气也不是他常有的习惯。

  所以他立刻又大笑:“卓东来,卓东来,别人都说你他娘的是个诸葛亮,你有没有想到老子已经在你们的狗窝边上喝了一夜酒?”

  “堂主做事一向神出鬼没,姓卓的怎么能料得到?”钉鞋垂着手说:“可是他一定算准了我们要把杨坚的人头送回洛阳的必经之路,所以他一定早就在这里下了桩布了卡。”

  “那有个屁用?”朱猛瞪眼道:“他既然想不到老子在这里,会不会把主力都调到这里来?”

  “不会。”

  “他跟司马会不会来?”

  “也不会。”

  “所以他派来的人,最多也不过是他身边那两个连胡子都长不出的小兔崽子而已。”朱猛断然道:“我料定他派来的不是郭庄,就是孙通。”

  “是。”钉鞋垂首道:“一定是的。”

  他垂下头,因为他不愿让朱猛看到他眼中露出的畏惧之色。

  他忽然发现这个满脸胡子满嘴粗话看起来像是个大老粗的人,不但远比别人想象中聪明得多,也远比任何人想象中可怕得多。

  朱猛忽然一跃而起,金刚般站在大炕上,大声问那些已被吓得连路都走不动的姑娘和龟奴:“现在你们是不是已经知道我是谁了?”

  没有人敢回答,没有人敢开口。

  “我就是朱大太爷。”朱猛用大拇指指着自己的鼻子说:“就是司马超群的死对头。”

  他忽然冲出去,从外面的柜台上拿了一大碗墨汁一支秃笔进来,用秃笔蘸饱浓墨,在最近刚粉刷过的白垩墙上,一口气写下了十个比头颅还大的字。

  “洛阳大侠朱猛到此一游。”

  白粉墙上墨汁淋漓,朱猛掷笔大笑。

  “老子已经来过,现在要回去了。”他用力一拍钉鞋的肩:“咱们一路杀回去,看谁能挡得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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