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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七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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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这个和气的胖子,头戴黑色软帽,衣穿白色工装,花白的胡子像个老兵,模糊的淡蓝眼睛带有血丝,眼皮肿得像荷包,脸颊松弛,因为出汗而发亮,拖着痛风的两条腿走路,呼吸短促,舌头笨重,谁猜得到他参加过巴黎公社呢?但他对当年的幻想一点也没有消失。在瑞士流亡了几年,他碰到过各国的斗争伙伴,尤其是俄国人使他开始看到了四海之内皆兄弟似的无政府主义之美。这一点他和拉斐伊哀德意见不同,鞋匠是个老派的法国人,是个强硬派,主张绝对自由。在其他方面,两个人都坚信社会革命和未来的工人理想国。各人都热爱一个领导人,把他当作自己理想的化身。杜伊约支持育西哀,拉斐伊哀德支持高加。他们没完没了地谈论他们的分歧,认为他们共同的思想早已说清楚了——喝了两杯之后,他们几乎以为共同的理想已经实现——两个人当中,更喜欢争辩的是鞋匠。至少,他理直气壮,为自己争辩,其实,天晓得他的理由是多么古怪。 理由只是一只能穿在自己脚上,却不能穿在别人脚上的鞋子。然而,他说理不如做鞋内行,却偏偏认为别人的心灵应该穿他脚上的鞋子。文具商却懒得去证明他相信什么。一个人只证明他怀疑什么。文具商却什么也不怀疑。他一贯乐观的性格看什么都顺心,不顺心的他都看不见,或者忘记了。烦恼的经验只从他的皮肤上滑过,没有留下痕迹。两个人都是浪漫主义的老少年,都没有现实感;只要一听到革命这两个字,他们就陶醉了,仿佛是个自己讲给自己的美丽故事,他们也不大知道革命会不会实现,是不是已经实现了。两个人都相信人就是上帝,把千百年来礼拜基督的习惯转变了一下——用不着说,他们两个都是反对教会的。 有趣的是老实的文具商和一个非常信教的侄女住在一起,侄女却随心所欲地摆布叔叔。这个小妇人头发颜色深,身体胖胖的,眼睛很精明,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听得出很重的马赛口音,她是商业部一个文书的寡妇。没有财产只有一个女儿,叔父收留了她,成了个老板娘,但她却相信自己了不起,几乎以为来店里卖东西是给了叔叔一个面子;她好像一个失宠的王后,好在她天生喜欢说话,摆不出架子来,总算没有把叔父的生意搞垮,没有把顾客都吓走。像她这样有派头的女人当然是保王党又是教会派。 亚历山特琳太太表现她的感情非常露骨,不留一点余地,尤其是要气气这个不信教的老头儿。虽然是叔叔收容了她,她却以主妇自居,并且要负责全家人的良心;即使她不能改变叔父的信仰——她发誓到他临死时也要他转变——至少,她要把魔鬼浸在圣水里才能出一口气。她在墙上钉了卢尔德圣母堂和巴杜的圣安东尼像,在壁炉架上的玻璃罩下,摆着五颜六色的吉祥物;季节一到,她还在女儿的床头摆上圣母堂的模型,点上几支蓝色的小蜡烛。谁也不知道在这场欺人太甚的信仰斗争中,占上风的到底是她希望叔父转变的真情实意,还是把叔父当受气包带来的开心呢? 老实的叔父并不感情用事,有点昏昏沉沉,一切都随她干;他不敢冒险惹得好斗的侄女发脾气,她的舌头那样厉害,他是怎么也说不过她的;说来说去,他只要求安静。只有一次,他也恼火了,因为一个小小的圣约瑟像居然偷偷地溜进了他的房间,高高地挂到了床后面的墙上;他气得几乎晕过去,侄女吓坏了,再也不敢故技重演,这一回他总算取得了胜利。在其他事情上,他总是让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股上帝神圣的气味使他难受;但他只好不想算了。其实,他也佩服侄女,听她摆布自有乐趣。再说,两个人都一样宠爱他们的小女王兰纳德。 兰纳德十三岁,老是生病。几个月来,她成了髋关节结核症的俘虏,一直躺在床上,半边身体用固定夹板夹住,好像蚌壳里的小水神。她的眼睛像受了伤的小鹿的眼睛,皮肤的颜色像缺少阳光的植物;她的头太大,由于淡黄的头发又细又直,显得更大;但脸上的表情微妙,小鼻子生气勃勃,笑起来天真可爱。母亲对宗教的虔诚,在一个病多事少的孩子身上显得更加狂热。她一祷告就是几个小时,一面数着教皇祝福过的珊瑚念珠;若是中断祷告,就把念珠放到嘴边热烈地吻着。她几乎整天无事可做,嫌针线活太累,亚历山特琳太太也不要她对女红有兴趣。她难得看几本没有趣味的传道书,几本讲宗教奇迹的愚蠢故事,那种装腔作势、平淡无奇的文章,就像她看不懂的诗一样——或者是星期天报上有五彩插图的犯罪新闻,她糊涂的母亲居然拿给她看。她难得做一点针线活,做的时候口中还是念念有词,心并不在活计上,而是在和她友好的圣女,甚至是在和仁慈的天父说话。不要以为只有圣女贞德才配上帝下凡来看她;我们大家也有过这种福分。不过在一般情况下,天上的来客往往让我们在家里自言自语,他们并不说话。 兰纳德没想到说话要有来有往;她认为不说话就是默认。何况她要说的话这么多,没有时间等他们回答,就代替他们说了。她是一个说话不开口的姑娘,母亲遗传给她的说话滔滔不绝的本领,都渗透了她的皮肉,变成了内心的语言,就像一条地下水一般——当然,她也参加了要外叔祖父信教的密谋,非常高兴看到神灵的光辉占领家中每一寸黑暗的土地;她把圣牌缝在老人衣服的夹层里,或者把一颗念珠塞进他的衣袋。 老人为了讨外侄孙女喜欢,假装没有看见——这两个虔诚的教女对这个反教会的老头儿耍的花招,使鞋匠看了又好气又好笑。他不断用粗话讥笑当家做主的女人,又嘲笑在女人拖鞋底下的老朋友。其实,他并没有资格笑人:因为二十年来他也受够了女人的罪,他老婆爱吵爱闹,滴酒不沾,骂他是个酒鬼,叫他抬不起头来。但他绝口不提往事。文具商给他说得难为情了,只是软弱无力地申辩两句,含含糊糊地说什么克鲁泡特金也主张容忍。 兰纳德和艾曼纽是朋友。从小时候起,他们就天天见面。艾曼纽不大敢溜到她家里来。亚历山特琳太太看他不顺眼,因为他的外祖父不信教,他也只是个肮脏的小鞋匠。但兰纳德整天躺在楼下窗前的长椅上。艾曼纽走过时敲敲窗子,鼻子贴在玻璃上都压扁了,他挤眉弄眼地打个招呼。到了夏天,窗子打开了,他就站住,把胳膊靠在窗槛上——他以为这个姿势对他有利,因为他耸起肩头表示亲近,可以使她看不见他的驼背——其实,兰纳德没有人来往,根本不注意艾曼纽是个驼子。 艾曼纽害怕女孩,既害怕又厌恶,但不厌恶兰纳德。这个半身不遂的姑娘在他看来是距离遥远、接触不到的。只是在漂亮的贝德和他亲了嘴的那天晚上,一直到第二天,他本能地产生了反感,要避开兰纳德;他走过她家时也不站住,低着头溜得远远的,就像一只挨过打的野狗。然后,他又走了回来。其实,她并不算是女人!……下班的时候走出了作坊,在一大堆穿着睡袍式工作服的装订女工中间,他赶快缩成一团——这些高高大大、嘻嘻哈哈的姑娘,如饥似渴,一眼就能看穿你的衣服,看到你的肉体——他急忙溜到兰纳德窗下去。他感激他的女朋友是个残疾人,只有在她面前,他才能显示男子汉的本色,甚至装出保护人的姿态。他给她讲街上发生的事,借机会抬高自己的地位。有时他劲头一来,要卖弄一下,还给兰纳德送点东西,冬天送炒栗子,夏天送一串樱桃。她呢,也会从橱窗里的两个玻璃瓶内取出些红绿纸包的糖果来给他;两个人还一同看明信片上的风景画。这是他们快活的时刻;两个人都忘了他们的童心是幽禁在残废的身体内。 不过,他们有时也会像大人一样,讨论起政治和宗教来。那时,他们也像大人一样愚蠢,相互之间不再了解。她谈到奇迹,九日祈祷,或者是贴着剪纸花边的圣像,还有赦罪日。他呢,听到外祖父说什么“愚蠢”、“胡闹”,他就说什么。等到他讲起外祖父带他去参加的群众大会时,她也不把他放在眼里,打断他的话头,说这些群众都是酒鬼。谈话变得越来越刺耳了。他们谈起双方的家长来,一个重复外祖父骂对方母亲的话,另一个重复母亲骂对方外祖父的恶言。然后,他们又互相攻击。两个人都找难听的话。这自然不难找到。他拣最粗野的说。她却能找到最恶毒的话。于是,他走开了;等到下次来时,他说他同别的女孩子玩过,她们都很好看,大家有说有笑,下个星期天还要再见面。她先不说什么;装出不在乎的样子,忽然一下她生气,把活计扔在他头上,叫他走开,说她恨他,然后,把手蒙住脸。他走了,并不因为斗赢了嘴而高兴。他倒真想分开她瘦弱的小手,告诉她刚才说的都是假话。但他为了争一口气,勉强自己不走回头路。 有一天,他得到报应了——他和车间的伙伴在一起。他们不喜欢他,因为他是个外人,不是不说话,就是说得太好,自以为了不起,说的话不是书上的,就是报上的——他看得太多了——那一天,他们谈起了革命和未来。他兴高采烈,忘乎所以。一个伙伴粗暴地给了他一个难堪:“首先,革命用不着你,你太难看了。未来的社会不再有驼子。驼子一生下来就得淹死。” 这一下他口里说得高,身子却跌得重。他目瞪口呆,说不出话来。别人笑得前俯后仰。整个下午他都咬紧牙关。晚上,他回家去,急急忙忙要躲到一个角落里,免得人家看见他痛苦。偏偏奥利维碰到了他,看到他脸如土色,不免吃了一惊。 “你不舒服,出了什么事?” 艾曼纽不肯讲。奥利维亲热地追问。孩子老不开口,牙齿都在磕磕碰碰,仿佛要哭出来。奥利维挽住他的胳膊,把他带回家里。虽然奥利维不喜欢丑态和病态,这种本能的反感使他生来不适宜做慈善事业,但他并不流露出来。 “有人欺负你了?” “是的。” “他们干什么了?” 孩子吐出苦水。他说他长得难看。他说同伴都说革命没他的份儿。 “也没他们的份儿,孩子,根本就没有我们的份儿。革命不是一天就能成功的事。我们做革命工作是为了后来的人。” 孩子听说革命要这么久,觉得失望了。 “难道你不乐意为成千上万像你这样的孩子谋幸福?难道你不乐意为千百万人工作?” 艾曼纽叹了一口气说:“然而,自己能有一点幸福难道不好吗?” “孩子,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你生活在最美的城市里,在最丰富多彩的时代中;你并不蠢,你有眼睛。想一想:你周围有多少东西值得看,值得爱。” 他举了几个例子。 孩子听着,摇摇头说:“不错,但人总是关在这副臭皮囊里!” “不对,你可以出来。” “一出来,不就一切都完了吗?” “你怎么知道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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