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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


  未婚女会变成“剩女”,“剩女”会变成“老处女”,会有连篇累牍的笑话不停歇地以她们为取笑对象。如果翻开早年的《街头快报》(Fliegenden Blätter),或者打开那个时代的其他讽刺刊物,每一期上都能找到最愚蠢的笑话残忍地嘲笑老处女:她们的神经有些不对劲儿了,她们不会去掩盖自然的爱情欲求。她们为了家庭和自己的好名声不得不将天性的要求,对获得爱情和成为母亲的渴望压抑下去,人们从这些牺牲者身上看不到人生的巨大悲剧,对她们根本没有任何理解地去进行嘲笑,这种做法让今天的我们感到恶心。一个以虚伪来摧残天性的社会,对于那些泄露并公示这一秘密的人总是进行最残忍无情的攻击,绝不手软。

  当时的市民社会风尚竭力去维护这样的虚设:一位“出身体面”的女子在结婚之前没有,也不允许有任何性欲,否则就会成为一个“不道德的人”,成为“家丑”。但是,人们却觉得有必要承认,在年轻男人身上有性欲冲动的存在。人们从经验中得知,他们无法阻止已经长成的青年男子迸发他们的性活力。社会对这些年轻男人并没有太多奢望,只希望他们在神圣的风化以外的世界里来满足自己这些不体面的享乐。这就好比一座城市,地面上是打扫得干干净净的大街、林立的奢华店铺和优雅的林荫大道,地下却是藏污纳垢的阴沟。年轻人的全部性生活也应该在“社会”的道德表面之下来进行,至于这样做的结果会置年轻人于怎样的危险当中,会让他们陷入怎样的境地,社会都漠不关心。学校和家庭对此感到恐惧不安,避免在这方面给年轻男人进行启蒙。

  到了19世纪的最后几年,才间或有些具有前瞻性的父亲,或者用当时的话说是“思想开明”的父亲,在儿子刚刚开始出现胡楂时便试图帮助他们走上正途。家庭医生会被请到家里来,偶尔会把年轻人叫进一个房间里,给他们解释性病的危险,指点他们要适可而止,不要忽略某些注意事项。医生们会慢条斯理地擦一会儿眼镜才开口说这些内容,通常情况下这些内容在年轻人那里早就无师自通了。还有一些父亲用更为别致的方式:他们在家里雇用一位漂亮女仆,她的任务便是教会年轻小伙子这方面的实用知识。在他们看来,年轻人在自己的家里做了这些恼人的事情,向外还可以保持着应有的体面,同时也可以避免陷入鬼知道什么“骗子”的手里。不过,有种启蒙方式被社会、家庭各方义无反顾地鄙视,那就是开诚布公地谈论“性”的问题。

  那么,市民阶层的年轻人会有哪些可能性呢?在其他阶层,所谓的“底层”,这根本就不是一个问题。在乡下,一位十七岁的男佣工已经同女仆睡觉了;要是这层关系产生了后果,人们也不太在意,在我们的阿尔卑斯山的村庄里,非婚生子女的数量要多于婚生子女的数量。在城市的无产者阶层,男工人在结婚之前已经同女工以“野婚”的形式生活在一起。在那些生活在加利西亚的正统犹太教徒当中,一位几乎刚刚算得上成年的十七岁小伙子就娶了亲,四十岁时已经当上了爷爷。只有我们的市民社会才鄙视早婚这种克服性欲问题的办法,因为没有哪个父亲愿意将自己的女儿托付给一位二十一岁或者二十岁的年轻人,因为他们觉得这样一个年轻人还不够成熟。

  这又暴露出来一种内在的不诚实,因为市民阶层的社会时间表与自然时间表根本不一致。就自然天性而言,十六岁、十七岁已经是男人,而在社会当中,如果一位年轻男人要想获得“社会位置”的话,在二十五六岁之前几乎不可能。于是,在自然的男性性征和社会认可的男性性征之间出现了一个人为的空档,这一时间空隙长达六年、八年甚至十年之久。在这期间,年轻男人得自己去想办法,寻求解决性欲求的“机会”或者“冒险”。

  不过,从前的时代并没有给他们提供太多可能。只有为数很少的、非常富有的年轻人才能享受“包养”一位姘妇的奢侈,这是说,给她提供一套住房和生活费。同样,也只有少数几个特别幸运者才能实现当时文学中的爱情理想,即与一位已婚妇女保持关系,这是唯一可以在文学中出现的罗曼司。剩下的人大多在与女店员或者酒吧女厮混,但是这又不能带来很多内心的满足。在妇女解放运动兴起之前,女性还不能独立加入公共生活,因而只有那些来自最贫穷的无产者阶层的女孩儿才能一方面无所顾忌,另一方面做到保持暂时的性关系却并无严肃的结婚意图。这些姑娘衣着寒酸,在每天十二个小时薪酬低廉的艰苦劳作之后疲惫不堪,不修边幅(在那个时代一间盥洗室还是富人家才有的特权),她们在一个狭小的生活圈子里长大。

  这些可怜的生灵与她们的情人在各方面差距巨大,很多人自惭形秽,根本不敢公开和情人一起出现在公众视野当中。那些设想周到的社会规矩,也发明了处理这种尴尬境况的特殊手段:这就是所谓的“单间餐室”,年轻男人可以在那里和一位姑娘共进晚餐而不会被人看见,剩下的事情就在偏僻小街上的小旅馆里解决,而这些旅馆则是专门为此设立的。但是,所有这些相遇都是快速的,没有什么原本的“美”可言,更多的是性而不是情,因为做这些事情时总是匆匆忙忙、偷偷摸摸,像是在违禁。还有一种可能,便是与一个两栖人物建立关系:这些人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地跨在市民社会的门槛上,她们是戏剧演员、舞蹈演员、艺术工作者,她们是那个时代唯一的“解放”女性。不过,从总体上说,当时在婚姻以外的基本色情生活还是娼妓。从某种意义上说,她们就是昏暗的地下室的拱顶,上面矗立的是市民社会这座门面耀眼无瑕的豪华建筑。

  今天的一代几乎无法想象,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娼妓业在欧洲是如何遍地蔓延的。今天在大城市的街道上妓女已经不多见了,就如同马拉的有轨车也不多见一样,而当时满大街到处都有卖淫的女人,想要避开她们比找到她们还难。除此以外,还有无数个“密闭场所”、夜店、歌舞场、有舞女和歌女的舞厅、有性感应召女郎的酒吧。在当时,女性商品以不同价位全天候敞开供应。一位男人不用花多少时间、费多少劲就可以买来一个女人的一刻钟、一个小时或者一夜,就像买一包烟或者买一份报纸一样。在我看来,当代生活方式和爱情方式更加真诚和自然,没有什么比这一点更能有力地解释,为什么今天的青少年有可能,几乎是自然而然地远离那些当时不可或缺的场所:并非警察和国家法律将卖淫从我们这个世界上铲除掉了,而是这个因为假道德而造成的悲剧性产品由于需求的减少而自行日渐消亡,只剩下了很少的一部分。

  面对这种并不光彩的境地,国家及其道德在官方上的态度从来都十分尴尬。从社会道德的角度,谁也不敢公开承认女人有自我出卖的权利;从人的生理需求的角度看,人们又无法摆脱这种能够疏导婚外性生活的方式。于是,当局采取一种具有双重性的办法来处理卖淫业:从业人员被划分为两类,一类是暗娼,国家权力将她们看成不道德的、危险的,从而要加以铲除;另外一类是获得权力部门许可的娼妓,国家给她们颁发经营许可证并向她们征税。如果一位姑娘决定去当妓女,她可以从警察那里得到一份特别许可和一份经营证书。只要她愿意接受警察的查验,并且每星期两次在医生那里接受体检,她就获得了经营权,允许以自己认可的价格将身体租出去。

  娼妓被当成众多职业中的一种,但是又没有得到完全的承认——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道德的邪恶马脚。比如,一位妓女将她的商品即她的肉体出卖给一位男人,而事后这位男人拒绝支付商定好的价格,她却不能对这个男人提起诉讼。在法律纠纷中,她的要求因为“有伤风化”而突然变成了不道德的行为,她也就无法获得权力机构的保护。

  这样的一些细节已经让人感觉到国家在对娼妓这一问题上的两面性:一方面这些女人被纳入国家许可的经营范围内;另外一方面,她们作为个人却被置于普通法律保护之外。这种虚伪体现在法律的执行当中,所有的这些限制都仅限于贫困阶级。一位维也纳的芭蕾舞女演员,可以以二百克朗的价码随时将自己卖给任何一位男人,这和一位街头妓女以两个克朗出卖自己的肉体没有区别,但是前者当然用不着有任何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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