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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六


  威妮弗蕾德命人把整首诗打印出来,发给委员会的每一位成员。她说,目的是要大家理解这首诗的真谛,并且非常欢迎我们提出建议。不过,我们都知道她心里早有了主意。这首诗还要镌印在请帖上——烫金的字母,再配上金蓝相间的阿拉伯文组成的花边。有谁能看懂阿拉伯文呢?没有,但请帖看上去很漂亮。

  这样的舞会只有收到请帖的人才能参加。如果你被邀请了,那么你就要出一笔钱。不过,舞会被邀请的人名额十分有限。所以,那些对自己的地位信心不足的人就会产生紧张的期待心理。原以为会收到请帖却没有收到,这种滋味是十分难受的。我猜想,一定有不少人为这种事抹眼泪,不过是偷偷地抹——在那个世界里,你不能让别人看出来你在乎这种事。

  威妮弗蕾德用她那沙哑的嗓音朗读了那首诗——我觉得她读得好极了。她读完之后说,“忽必烈行宫”舞会的魅力就在于:有了这个主题,你在选择服装时能够随心所欲,可以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也可以充分暴露自己的身体。丰腴的人可以身穿华丽的丝绸,而苗条的人可以打扮成女奴或波斯舞娘。你可以穿戴任何你喜欢的服饰:透明的纱裙、手镯、丁零的脚链——不一而足。当然,男人们喜欢打扮成“帕夏”,并且假装他们有后宫。威妮弗蕾德还说,她不知道自己能否说服什么人来扮演太监。

  ①“帕夏”:旧时奥斯曼帝国的高级官员。

  劳拉年纪太小,还不能参加这个舞会。威妮弗蕾德打算在时机成熟时,为劳拉举行一个正式进入社交圈的仪式;在此之前,她还没有资格。然而,劳拉对舞会的节目很感兴趣。我大大松了一口气,她总算对什么东西又有了兴趣。她对学校的功课没兴趣;她的分数糟透了。

  纠正一下,她并不是对舞会的节目感兴趣,而是对那首诗感兴趣。我早就从阿维隆庄园、从“暴力小姐”那里知道了这首诗,但劳拉当时还不太在意这首诗。现在她却一遍又一遍地读它。

  她想知道:什么是魔鬼情人?为什么海上没有太阳?为什么海洋里没有生命?为什么充满阳光的欢乐行宫会有冰洞?阿博拉山是什么地方?为什么阿比西尼亚少女要歌唱它?为什么祖先的声音预言战争?

  这些问题当初我一个也答不上来。现在我都有答案了。答案不是来自于诗人塞缪尔·泰勒·柯尔律治——当时他沉湎于毒品,不见得能给我们答案。不过,我有了自己的答案。

  圣河是有生命的。它流向无生命的海洋,因为那是一切生命的最终归宿。魔鬼情人就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情人。充满阳光的欢乐行宫有冰洞,那是因为它原来就有——不久,它就变得十分寒冷,然后融化,然后你在哪里呢?全淹在水里了。阿博拉山是阿比西尼亚少女的家,她歌唱它是因为她不能够回家。祖先的声音预言战争,那是因为他们的声音从不停止,他们不喜欢出错,而战争早晚是要发生的。

  如果我错了,那就纠正我。

  下雪了。开头只是飘着一些小雪花,后来变成了坚硬的雪籽,打在皮肤上像针刺一般生疼。下午,太阳出来了,天空从淡血色变成了乳白色。烟囱里和烧煤的火炉里冒出了缕缕浓烟。运面包的马车在路边卸下了一堆堆热气腾腾的黑面包;不一会儿,这些小圆面包就冻得硬邦邦的。孩子们就用这些小面包砸来砸去玩耍。午夜的钟声一遍又一遍地敲响。每天午夜,深蓝色的天空中都布满了冰冷的星星,还有一轮惨白的月亮。我从卧室的窗户向外望去,目光穿过栗子树的枝叶,落在了人行道上。然后,我打开了房间的灯。

  “忽必烈行宫”舞会定于元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举行。那天早上,我的化装服送来了,放在一个盒子里,还包了好几层棉纸。其实,聪明的做法应该是去马拉巴服装店租一套化装服;为参加舞会而专门做一套太费事了。现在已经快六点了,我正在试穿。劳拉就在我的房间里;她常常在我的房间里做作业,或者假装在做作业。“你准备化装成什么人?”她问道。

  “一位阿比西尼亚少女。”我回答说。我还没想好弹什么乐器来代替扬琴。也许是扎丝带的五弦琴吧。我突然想起来,我知道的唯一的一把五弦琴还在阿维隆庄园的阁楼上,是我已故的叔叔们留下来的遗物。我到了舞会上不想用什么扬琴。

  我并不指望劳拉会夸我漂亮,甚至可爱的。她从来不会这样说;她的小脑瓜里根本就没有漂亮和可爱的概念。这次,她对我说道:“你看上去不太像阿比西尼亚人。阿比西尼亚人不该是金发。”

  “我又不能改变我头发的颜色,”我说,“要怪只能怪威妮弗蕾德。她本该为我选北欧海盗之类的。”

  “为什么他们都怕他?”劳拉问道。

  “怕谁?”我说。(我从这首诗里没感觉到恐惧,只感觉到欢乐。欢乐行宫。欢乐行宫就在我真正住的地方——那里的我才是真实的我,一个不为周围人知晓的真我。四周筑起了高墙和塔楼,这样别人就无法进入我的领地了。)

  “听着。”她说道。她闭上眼睛,开始背诵这首诗:

  她的交响曲、她的歌声
  能否在我的心中复苏,
  让天大的喜悦笼罩着我?
  伴着响亮而悠长的音乐,
  我可以在空中筑造欢乐行宫,
  那充满阳光的行宫!那些寒冷的冰洞!
  所有的人都应该目睹,
  所有的人都应该高喊:“留神!留神!”
  他那闪动的眼睛、他那飘动的头发!
  绕他转上三圈,
  满怀敬畏地闭上眼睛,
  因为他吃的是琼浆玉液,
  喝的是天堂的牛奶。

  “看,他们都怕他,”她说,“但这是为什么?为什么要留神?”

  “真的,劳拉,我一点也不知道,”我说道,“这不过是一首诗罢了。你不可能弄懂所有诗歌的意思。也许人们认为他疯了。”

  “那是因为他太快乐了,”劳拉说,“他喝了天堂的牛奶。在那种情况下,如果你太快乐了,那会吓着别人的。是不是这个道理?”

  “劳拉,别老是刨根问底的,”我说道,“我不可能什么都懂。我可不是教授。”

  劳拉穿着校服,坐在地板上。她一边吮着指关节,一边盯着我看,眼里满是失望。我最近老是让她失望。“那天我见到亚历克斯·托马斯了。”她说道。

  我急忙转过身,照着镜子调整我的面纱。绿绸缎化装服的效果相当糟糕:我看上去就像好莱坞电影里的荡妇。不过,我能够自我安慰,心想别人看上去同样都傻乎乎的。“亚历克斯·托马斯?真的吗?”我说道。其实,我应该表现出更大的惊讶才对。

  “怎么,你难道不高兴吗?”

  “高兴什么?”

  “高兴他还活着,”她说,“高兴他们没有抓到他。”

  “我当然高兴了,”我说道,“不过,别对任何人提这件事。你不想让他们追查到他的行踪吧。”

  “你不用对我说这些。我又不是小孩子。所以我当时没有向他挥手。”

  “他看见你了吗?”

  “没有。他匆匆走在大街上。他把大衣的领子竖起来,用围巾裹住了下巴。但我知道那就是他。他还把双手插在衣袋里。”

  提到双手、提到衣袋,一阵剧痛袭过我的全身。“在哪条街上?”

  “就在我们住的这条街上,”她说,“他在街的另一边,看着这边的房子。我想,他是在找我们。他一定知道我们住在这附近。”

  “劳拉,”我说道,“你还在迷恋着亚历克斯·托马斯吗?如果你还迷恋他的话,你应该尽快忘记他。”

  “我没有迷恋他,”她用不屑的口气说,“我从来就没有迷恋过谁。迷恋是个可怕的词。它真让人恶心。”劳拉自从上学之后,就变得不再那么虔诚了,说话也变得激烈了。恶心这样的用词越来越多了。

  “不管你怎么说,你都应该放弃。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我轻柔地对她说道,“那只会让你不幸。”

  劳拉两臂抱膝。“不幸,”她说,“你究竟知不知道什么叫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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