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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二


  我看了看南希的箱子和她的裙子,心想不应该浪费,反正南希也用不着了。所以我就把整个箱子拿走,还有她冬天的东西。但我留下了她正在缝的那条裙子,因为它会使我想起她,而且还没缝好,我听说死人会回来干他们没干完的事。所以我不想让她找不到这裙子,总是跟着我。到这个时候,我已确认她死了。

  走以前,我把房子打扫干净,洗了晚饭用的碗盘,把金尼尔先生的床铺好,把南希的床罩拉平(不过我把书留在那儿了,我不想把金尼尔先生的血弄到我手上)。我还倒了南希用的尿盆,因为我想留着它不好,对人不尊敬。同时麦克德莫特在给查利套车,把箱子及毛毡制的手提包装上车;不过有一会儿我发现他坐在外面台阶上,漠然地盯着前面看。我要他振作起来,像个男子汉。因为我最怕的是只和他两人待在那房子里,特别是当他精神不正常时。我要他像个男子汉那句话产生了一些效果。他抖擞了一下,站起来说我说得对。

  我做的最后一件事是脱下那天穿的衣服。我穿上一条南希的裙子,就是那条白底有小花的,我第一天到金尼尔先生家时她穿的那件。我穿上南希那条有花边的衬裙和我自己多余的一条干净衬裙。我还穿上南希那双常叫我羡慕的夏天穿的淡色皮鞋,不过不很合脚。还戴上她的漂亮草帽。我还拿了她的薄开司米披肩,不过我并不认为会需要用到它,因为晚上很暖和。我在耳朵后面和手腕上抹了点她梳妆台上瓶子里的玫瑰水,那味道让人挺舒服的。

  然后,我戴上干净的围裙,拨起夏天厨房炉子里的火(炉子里还有些没全熄的灰烬),把我自己的衣服烧了。我不想再穿那些衣服了,因为它们会使我想起我想忘却的事情。可能是我的幻觉,衣服里发出一股烧焦的肉味,好像我在烧自己被玷污的、脱下的皮。

  我在做这些事时,麦克德莫特走进来说他已准备好了,问我为什么还在浪费时间。我告诉他我找不到那条上面有蓝花的大白手绢了。我需要用它围在脖子上挡太阳,因为我们明天要乘渡船过湖。听了这话,他有点吃惊地笑起来,说它在楼下地窖里,围在南希脖子上挡太阳。我自己应该记得的,因为是我亲手把手绢拉紧打结的。听了这话,我很吃惊,但不想跟他争吵,因为跟发疯的人争吵是很危险的。所以我说我忘了。

  *

  大约晚上十一点我们出发了。那天晚上很美,阵阵微风给人以凉意,蚊子也不太多。天上有半个月亮,但我记不得是上弦月还是下弦月了。我们沿着车道,在两排枫树中间穿过。开过果园时,我回头看见那房子在月光的照射下非常宁静,像是在微微发光。我想,谁能从外表猜到里面发生过的事呢?我叹了口气,做好长途旅行的准备。

  尽管查利认识路,我们还是走得很慢。查利知道这不是它的真正的主人,感到不对劲儿,好几次它停下来,不想继续走,用鞭子赶它才走。但当我们走了好几英里,路过它最熟悉的地方时,它就照常朝前走了。我们只好跟着它,走过静静的、发银色的田野,蛇形栅栏像深色的辫绳一样伸展在田野边上。蝙蝠在头顶上来回飞,有几块浓密的林木区。有一次我们碰见了一只猫头鹰,它又白又软像只蛾子。

  起初我还担心会碰到认识的人,他们会问我们这么悄悄地要上哪儿去,但一个人也没有,所以詹姆斯变得更大胆,情绪更高了,开始谈起我们到了美国后要做什么。他要把这些东西卖了,买个小农场,然后我们就可以独立了。如果我们开始时钱不够,就可以先出去做仆人,省下工钱。我对这些不置可否,因为一旦我们安全地过了湖,到了人群中,我一分钟也不想和他多待。

  但过了一会儿他就不说话了,只有查利的蹄子在路上走,还有微风沙沙吹的声音。我想我可以跳下车,跑到树林里去。但我知道即便这样做了,我也走不远。我会被熊和狼吃掉的。我想我就像《圣经·诗篇》里所说的正在骑马走过死影的山谷。所以我试图不害怕任何邪恶。但这很难,因为车里就有邪恶,像薄雾似的。所以,我就设法想其他的事。我抬头看天空,天上没有一片云,布满了星星。天好像离我很近,手一伸就能碰到;但又像沾满了露水的蜘蛛网那样细密,我可以把手从中插过去。

  但是,看着看着,天空的一部分像热牛奶上的一层皮那样皱起来,只是更硬、更脆,而且上面满是卵石的印子,像是发暗的海滩,或是黑色的绉绸。这时天空就像纸一样,只剩了薄薄的表层,慢慢地被烧焦,烧化了。在这后面就是冷冷的一片黑,我看到的既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只是空荡荡的一片。这比我所能想到的任何事都可怕,我默默地祈祷上帝饶恕我的罪;但要是没有上帝饶恕我怎么办?然后,我想我看到的可能是天外的黑暗,那里有嚎叫声和咬牙声,上帝不在那儿。我一想到这点,天空就又合上了,就像你往水里扔个石头以后,河水又合上一样,天空又变得光滑无缝,满天是星星。

  *

  但是,月亮一直在下沉,马车在一直往前走。我慢慢地发困了;夜晚的空气有些凉,我用开司米披肩裹紧自己。我一定是睡着了,不知不觉地把头靠在麦克德莫特身上,因为我所能记得的最后一件事是他轻轻地把披肩拉到我肩膀上。

  我所知道的下一件事就是发现自己仰面躺在地上,躺在路旁的野草上,感到身上压着很重的东西,有只手在我衬裙下面往上摸。我开始挣扎、尖叫。然后一只手捂住我的嘴,只听见詹姆斯很生气的声音问我这是什么意思,这样大喊大叫,是想让人发现我们?我不再作声,他抽去他的手。我要他马上从我身上下去,让我站起来。

  他很生气,声称是我要他停下马车,要在路边解手。解手完了,我就在两分钟前铺开自己的披肩,要他来,并说我现在要履行诺言了。

  我知道我睡得很死,但没做过这样的事,我就这样对他直说了。他说他可不能让人耍弄,我是个该死的贱货,一个恶魔,下地狱对我来说都便宜了我。是我纵容他,勾引他,叫他把他的灵魂也玷污了。我哭起来,感到自己不该受到这样的辱骂。他说鳄鱼的眼泪这次不起作用了,因为他已见了一肚皮的眼泪。然后,他继续拽我的裙子,拉住我的头发把头往下按。我狠狠地咬了他耳朵一口。

  他大吼一声,我以为他当时会把我就地打死。可是,他却把我放开,站起来,还帮我也站起来。他说我毕竟是个好姑娘,他要等到跟我结婚,因为那样更好,更合适,他刚才只是在考验我。然后,他说我的牙齿确实厉害,血都咬出来了,但他似乎对此很高兴。

  我倒对此很吃惊,但什么也没说,因为我还得一个人跟他在没有人烟的路上走很多英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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