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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二


  §28

  第二天,乔丹医生很守信用,给我带来了洋花萝卜。萝卜已洗过,叶子也已去掉,看上去又新鲜又脆甜,不像有时放了一阵之后发皮。他忘了带盐来,但我没提这事,因为对礼物吹毛求疵是不对的。我很快就把萝卜吃了——我在监狱里养成了吞食食物的习惯,因为不马上吃掉就会被抢走——我津津有味地吃着带辣味的萝卜,就像是旱金莲属植物的那种辣味。我问他是怎么弄到萝卜的,他说是从市场买来的。不过,他已计划在自己住的房子后面开个厨房菜园,因为那儿有地方,而且他已开始挖地了。这是我现在也想干的一件事。

  然后,我说我从心底里感谢你,先生,这个萝卜就像是众神的琼浆。他听见我用这样的语言看上去很吃惊;但这只是因为他已忘了我读过沃尔特·司各特爵士的诗歌。

  因为他如此周到地给我带来了萝卜,我就很乐意地开始给他讲自己的故事,并且尽可能把它讲得有趣味,富有情节,作为回送给他的礼物。我向来相信善行必用善行报。

  *

  我上次讲到,先生,金尼尔先生骑马去多伦多了,然后吉米·沃尔什过来吹长笛。当时日落很漂亮,然后我就跟南希一起睡了,因为没有男人在房子里她怕强盗会来。她没把麦克德莫特算在内是因为他不在房子里住。或许她也不把他当个男人;再就是她想他很可能跟强盗站在一边,而不是与强盗拼斗。但她没明说。

  我们俩拿着蜡烛上了楼。像我已经告诉你的,南希的睡房在房子后面,比我的大得多,也好得多,不过不像金尼尔先生的卧室那样有单独的梳妆室。她的床很宽,床上的被子很好,是条夏天的被子,白底带浅粉色和蓝色,那图案叫“倒塌的楼梯”。她有个衣柜,裙子都放在里面。我弄不清她怎么能省下这些钱买这么多裙子。她说金尼尔先生情绪好时,是个很慷慨的东家。她还有个梳妆台,上面铺着绣花桌布,桌布上有玫瑰和百合花以及两种花的花苞。她有个檀香木的盒子,里面装着耳环和一个胸针,她的各种面霜和药剂也都在那儿。她上床之前像擦靴子一样把脸上涂满了油。她有一瓶玫瑰香水,她让我也试了点,那味儿闻起来很香。那天晚上她非常友好。她还有一盘润发油,她往头上抹了一点,说这油会叫头发发亮。她要我帮她把头发梳通,就像一个贵妇的女仆那样,我很高兴地帮她梳了。她的头发深褐色,长长的,有波浪,很好看。啊,格蕾丝,她说,好舒服,你很会梳头。我听了很高兴,但我记起玛丽·惠特尼,想起她是怎样帮我梳头的;我确实时常想起她。

  我们上床后,她非常友好地说,看我们俩,像两个豌豆在一个豆荚里那样舒服。但当她吹灭蜡烛时叹了口气。那不是一个幸福女人的叹气,而像是个随遇而安的女人在叹息。

  *

  金尼尔先生星期六早上回来了。他原想星期五回来的,但因在多伦多有事要办耽搁了一天(至少他是这么说的)。他还在回来的路上第一个税卡门北边不远的一个客栈里过了夜。南希听了后不很高兴,因为那个地方的名声不好,据说有些放荡的女人,至少这是她在厨房里告诉我的。

  我说一个绅士在那里过夜不会损害他的名声;我是想安慰她。她有些坐立不安,因为金尼尔先生在回家的路上遇上两个熟人,布里奇福德上校和博伊德上尉,他邀请他们来吃晚饭。那天正是屠夫杰斐逊来的日子,但他还没来,家里已没新鲜肉了。

  噢,格蕾丝,我们非得杀只鸡了。快出去叫麦克德莫特杀鸡。我说肯定要两只鸡,因为有六个人吃饭,还有那些女士们。但她很不高兴,说没有女士要来,因为这两个绅士的夫人从来不愿屈尊进这个门,而她也不会与他们一起在餐厅吃饭。他们在一起只会喝酒、抽烟,谈论他们在大造反期间的功绩,他们会待很长时间,然后还要打牌。这对金尼尔先生的身体很不好,他会咳嗽,每次这些人来时都是这样。她时不时说他体质不好。

  我出去找詹姆斯·麦克德莫特,可怎么也找不到他。我叫他,甚至爬着梯子到他在马厩睡觉的阁楼上去找他。他也不在那儿。但他没跑走,因为他的东西还是老样子放在阁楼里,我也不相信他没拿工钱就会走。我走下楼梯时看到吉米·沃尔什,他很好奇地看着我,我猜他心想我是来找麦克德莫特玩的。但当我问他麦克德莫特会到哪儿去时,吉米又对我微笑,很友好地说他不知道。但又说他很可能到路对过哈维家去了。哈维是个很粗鲁的人,与一个不是他老婆的女人住在一个圆木房(或更像是个木棚)里。这女人我见了面认得,她名字叫汉纳·厄普顿,她这人看上去很凶,大家都躲着她。哈维是麦克德莫特的一个熟人(还称不上朋友),他们俩喜欢在一起喝酒。然后吉米问我是否有什么事要他跑腿。

  我回到厨房说找不到麦克德莫特,南希说她对他的懒劲已经受够了。他总是在人需要时走掉,让她来承担后果,并说那就要我来杀鸡了。我说,那不行,我过去从来没杀过鸡,也不知道怎么杀。而且,我很讨厌叫任何有生命的动物流血。但是,如果是已杀死的鸡,我倒可以拔毛。她说不要发傻,这是很容易的,只要拿把斧子朝头上敲去,然后照脖子上狠狠一敲。

  可我想想都怕,哭了起来。很遗憾我得说(因为说死人坏话是不对的)她把我猛摇一阵,还给了我一巴掌,然后把我从厨房门里推到院子里,对我说不把鸡杀死就不要回来,而且要我快些杀。我们已没多少时间准备了,而金尼尔先生喜欢准时吃饭。

  我跑到鸡场,抓了一只白的肥仔鸡,一边哭着,一边把它好好地夹在自己胳膊下边。朝木堆和砧板走去,一路上我用围裙擦着眼泪,因为我实在想不出自己怎么能干这样的事。但是吉米·沃尔什一直跟着我,并好意地问我怎么回事。我问他是否能帮我杀鸡,他说这再容易不过了。因为我吓得这样,心这么软,他愿意帮我杀鸡。他从我手中拿过鸡,利落地把头剁掉了。那鸡没了头还跑了一会儿,然后脚一蹬就躺在土地上死了。我想这很可怜。然后我们俩并排坐在栅栏的一段铁轨上一起拔毛,把鸡毛弄得四处乱飞。我很真诚地谢谢他的帮助,并说我没什么可给他,用来表示我的谢意,但我今后会记着这些的。他很尴尬地咧嘴一笑,说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我需要,他都会很乐意地帮助我。

  南希出来时正好听到这最后一段,现正站在厨房门口举着手做眼帘,不耐心地等待着鸡弄好可下锅。所以我就屏住呼吸(我受不了鸡的那股味道),尽可能快地把鸡清洗干净。我留下了鸡杂,以备做肉汁时用。我把鸡在水泵下冲干净,便拿进厨房。我们俩在厨房里往鸡肚子里填料时南希说,我看你刚刚征服了一颗心。我问她这是什么意思。她说,吉米·沃尔什,我从他脸上看得出来他正在初恋。他过去是我的崇拜者,现在是你的。我看得出来她发过脾气之后,又想与我做朋友。我听了笑起来说,他对我没什么吸引力,因为他只是个男孩子,头发红得像胡萝卜,脸上像鸡蛋一样长满了雀斑,不过他的个头在这个年龄来说算高的。她说,好了,兔子被逼急了也会跳墙。我发现她这话很奇怪,但没问她是什么意思,以免她说我什么也不知道。

  我们必须在夏天的厨房里把炉子生得又旺又热来烤鸡,所以我们其他事都是在冬天的厨房里做的。我们做了个奶油洋葱和胡萝卜,与鸡一道上。甜点有草莓,外加我们自己做的奶油,最后吃完了还有我们自己的奶酪。金尼尔先生把酒放在地窖里,有些在桶里,有些在瓶里。南希要我下去拿五瓶上来,她从来不喜欢下去;她说那儿蜘蛛太多。

  在我们正忙得不可开交时,麦克德莫特逛回来了,样子十分潇洒。南希挺温和地问他去哪儿了。他说,因为他走以前已把该干的事干完了,他到哪儿去了不干她屁事。如果她一定要知道,他是去办金尼尔先生去多伦多以前就交给他的特殊事了。南希说她要查清这事,并说他没有权利随便来随便走,并在最需要他时从地球上失踪。他说他怎么知道呢,他也不会预见未来。她说如果他能预见未来的话,他应该知道他在这个房子里的时间不很多了。但是,因为她现在正忙,过会儿再和他谈。现在他可以照料金尼尔先生的马了,长途跑了之后正需要照料,如果殿下他认为这活不过于低贱的话。他就满脸不高兴地去马厩了。

  布里奇福德上校和博伊德上尉如约来了,他们的举止像南希说的一样。餐厅里传来高谈阔论的声音,笑声不断。南希让我在餐桌旁伺候。她自己不想干这事,只是坐在厨房里,手里拿着一杯酒,为我也倒了一杯,我想她很不喜欢这两个绅士。她说她不相信博伊德上尉是真正的上尉,因为他们有些人只是因为大造反的那天骑在马上就能有个军衔。我问那么金尼尔先生呢?附近有人也叫他上尉。她说她不知道,因为他从来没这样称呼过自己,而且他的名片上也只写着先生。不过,如果他真是上尉的话,他一定是在政府一边的。她对这件事好像也不满意。

  她给自己倒了第二杯酒,说金尼尔先生有时拿她的名字开玩笑,叫她脾气暴躁的小造反派,因为她的姓是蒙哥马利,和约翰·蒙哥马利的名字一样。约翰·蒙哥马利是个酒店老板,当时造反的队伍曾在那儿集中,那酒店现已变成了废墟。但他断言说当他的敌人在地狱挨火烧时,他会在央街再开个酒店。这话后来成了事实,至少他又开了酒店。可在当时他在很胆大地从金斯顿教养所逃出之后,人还在美国。所以,从监狱逃跑是件可能的事。

  南希给自己倒了第三杯酒,说她越来越胖了,今后怎么办,说着就把头靠在胳膊上。但当时我正要把咖啡端进去,所以没问她为什么一下变得这样悲观。餐厅里他们很高兴,五瓶酒已喝光,还想喝。博伊德上尉问金尼尔先生在哪儿找到我的,并问我来的那棵树上是否还长着像我这样的。如果还有的话,是否已成熟了。布里奇福德上校问金尼尔先生,他把南希放哪儿去了,是不是和他其他的土耳其妻妾一道锁在柜子里了。博伊德上尉说我应该好好照看自己好看的蓝眼睛。要不,如果老汤姆(金尼尔)对我送秋波,南希会把它们抠出来的。这些都是打趣的话,但我还是希望南希没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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