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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她在他怀里微微扭动,他第一刀没有刺中她的心脏,因此他只好用手指堵住她的喉咙,免得她大喊大叫。他又猛刺一刀,但是她身子还在扭动,刀刃刺中了一根肋骨,但刺得很浅,接着便鲜血四溅。他心里清楚这一次干得很不利索。大凡杀人,第一刀不能刺中,以后就不可能干净利落。

  由于她在竭力挣扎,很难一刀结果她的命。他一面用拇指紧紧扣着她的下巴,一面仍然用其他手指堵住她的嘴,把她往背后的门那边猛推,她的头撞在门板上,发出一阵阵沉重的响声。他后悔把收音机声音开得那么小,可是眼前的一切他哪儿会料到呢?

  他曾犹豫了片刻,然后才对她动手的。他本以为让她死在床上情况会好得多,因为那样比较容易掩藏——掩藏的办法他已经有所设想——但是那么做要花很长时间,会不会没有动静,他不敢肯定。现在,他把她的下巴紧紧扣住,让她的头仍然紧贴着门板。那是一把锥形匕首,他以宽大的弧形猛劈,结果劈掉的是大半个喉咙,因为匕首毕竟不是劈刀,而他想劈的目标也不是喉咙。

  他立刻向后退,免得那可怕的血液溅他一身,接着他又跨上前把她抓住,不让她跌倒在地。他把她往床上拖,尽量不去看她的脖子,终于把她安放在床上。

  他有杀人的经验,现在他在等待亲人以后的反应——他一感到平安无事,总会出现那种反应。他往拐角的洗涤槽那儿走,等待反应。他对着修面的小镜子,看到自己面色惨白,目光呆滞。他一面打量自己,一面思考着:杀人犯。就在这时他呕吐了。

  呕吐之后,他感觉好些了。现在可以着手处理后事。他明白该干些什么,甚至在行凶过程中他就做好了处理后事的细节安排。

  他洗了脸,漱了口,还清洗了面盆,然后坐在放收音机的桌子旁。他看着笔记本,找到电文,又开始发报。这份电报电文很长,是关于一支部队集结,开往芬兰的情报。先前只发了一半就被打断了。电文用密码写在本子上。电报发完了,结束语是:向威廉致敬。

  他动作迅速地收拾好发报机,装进一个特制的手提箱里,把其余的东西装在另一只箱子里。他将裤子脱下,用海绵擦净上面的血迹,然后把全身洗得干干净净。

  最后,他看着尸体。

  现在他能静下心来,对此事做一番思考。眼下是战争时期,他和她之间是敌人。他不杀掉她,她就会置他于死地。她的存在是一种危险。他现在惟一的感觉是完全轻松自在,因为危险已经消除。她本来就不该搅得他担惊受怕。

  但无论如何,他还得完成最后一个任务,一个令他作呕的任务。他把她的晨袍解开,卷起睡衣,一直卷到齐腰。她里面穿着衬裤,他撕扯开,看到了下身的须毛。可怜的女人,她仅仅是想勾引他。但是她出门时不发现发报机是不可能的。英国的宣传机器早就使得这些人对间谍有了警惕。不过那种警惕的程度也未免可笑。假如德国反间谍机关的间谍像报纸上宣传的那么多,英国早就输掉了战争。

  他身子后退,偏着头对她打量。什么地方出差错了。他尽量想像自己是个性欲狂:假如我疯狂地爱上像尤纳·加登这样的女人,把她杀了便可以对她随心所欲,那么杀了她以后我会干些什么?

  这类狂人当然想看看她的乳房。他欠下身来,抓起睡衣领口就撕,一直撕到了腰部,便看到两颗大乳房垂向两侧。

  法医很快会发现她没有遭到强奸。但是费伯认为这一点无关紧要。他在海德尔堡修过犯罪学,知道有许多强奸并不容易得手。再说,他作假也不愿到那种地步,即使为了祖国也不肯那么干。他没有加入党卫军。的确有些党卫军为了奸尸而排着队……他把那种念头撂在一边。

  他又洗洗手,把衣服穿起来。快到午夜了,他想等一个小时再离开。晚些走会更安全。

  他静心坐下来,认真思索着他怎么会出了差错。

  他出了错,这是毫无疑问的。如果他的隐蔽工作很完善,他就会完全平安无事;如果他平安无事,那么任何人也发现不了他的秘密。加登太太发现了他的秘密,或者说,她要是多活几秒钟就会发现。这就说明:他的隐蔽并非完善,他并非十分安全,他出了差错。

  房门该插上门销,他没有插;他给人的印象始终很腼腆,惹得房东太太敢于穿着睡衣用她掌握的那把钥匙开他的房门,偷偷溜进他的房问。

  这一类错误是看得见的,再往深处找,他根本不适合单身汉的身份。他想到这个问题时,心清颇为恼怒,而不是自负。他知道,像他这样的男人,不仅令人感到愉快,而且有吸引力,但他却过着单身的生活,这显然没有什么理由。接着,他就盘算起另外一种隐蔽方式,那种方式可以解释他是单身的原因,而不会引得加登太太一类的女人去勾引他。

  他本该能从自己的个性中找到答案。单身是事实,可这是为什么?他心中十分不安——他不想道出真情。答案很简单,他保持单身,这是职业上的理由。如果还有什么更深层的原因,他不想弄清楚。

  今天夜晚,他想在野外露宿,海格特树林那里倒挺合适。到了早晨,他就把箱子寄存在火车站的行李房。布莱克希思那里有他自己的房间,明天晚上他可以到那儿去。

  然后,他就以第二种身份露面。他几乎没有会被警方抓获的恐惧。在布莱克希思房间度周末的是个旅行推销员,杀死女房东的是个铁路职员,这两人迎然不同。布莱克希思的这位商人花钱如流水,崇尚浮华,系的是鲜艳的领带,梳的是另外一种式样的头发,还一杯又一杯地酗酒。警方要通缉的是个微不足道的变态小人,一方面对鹅都不敢啐一口,另一方面却是个色情狂。而这个生意人身穿条纹制服,仪表堂堂,谁也不会对他加以注意。那种情欲似火,为了看到女人的乳房就把女人杀死的歹徒,显然与他毫不相干。

  他还得设法弄到另外一种身份——在任何时候,他至少具备两种身份。他要有份新的工作,要弄到护照、身份证、定量供应本、出生证明这一类新的证件。这一切办起来都很危险。加登太太真该死,她为什么不像平常那样喝喝酒,醉醺醺地睡觉呢?

  深夜1点了,费伯对着房间四周最后扫了一眼。房间里处处都留下了他的指纹,对于走以后留下的许多线索,他并不担心。杀人凶手是谁,大家都心里有数。在这房间里住了两年,现在离开了,他也没有丝毫的惜别之情。他从来就没有把这儿当家看待,也没有把任何地方当家看待。

  但是他将永远记住这个地方,因为正是在这儿他懂得了:门要上插销。

  他熄了灯,提着箱子下了楼,消失在黑夜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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