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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


  信封中还有一些通知、表格等其它文件,我看都没看。这令我震惊,我背靠着墙稳定一下情绪,整理一下思路。是的,我早料到他们会有这一手,如果认为公司不会通过所有的渠道来索回文件,那也太不切实际了。但我以为我的被捕会稍稍平息一下他们的怒气。

  现在看来错了,他们要的是血。这是一家典型的大公司,手段强硬,要将对于赶尽杀绝,这一点我再了解不过了。他们不知道明天上午九点我将亲手将他们送上法庭,控告他们非法造成了伯顿一家的死亡,并索赔一千万美元。

  据我估计,他们再没有什么招数来对付我了,不会再有拘捕令,不会再有挂号信,所有的东西都摆到桌面上来了,所有的道儿都划下了,手中拿着信,我心中竟然有一丝如释重负的感觉。

  同时我心中也有一丝恐惧。十年前我就入了法学院,从没认真考虑过别的行当。如果被吊销了执照该怎么办呢?

  可是索菲亚不是也和我一样,没有律师执照吗?

  莫迪凯在看台的入口处接我,我讲了控告信的大致内容,他安慰了我几句。

  比赛确实精彩激烈,然而我们的首要目的不是看球。杰夫·麦凯尔在洛克·克里克保安公司只是业余兼职,他也担任球场的保安工作。索菲亚白天已把他的情况摸清楚。我们猜想他肯定在那一百名穿制服的保安之中。保安们正四处巡逻,免费观看比赛,他们的视线在女大学生身上溜来溜去。

  我们对他是老是少、是白是黑、是胖是瘦一无所知,所幸的是保安在左上口袋别有胸牌。我们在座位之间的通道上以及各个入口处来回搜寻。半场休息前,莫迪凯终于发现了他,他在第四入口处无意中撞见了一个搔首弄姿的女检票员,而那个地方我已检查了两遍。

  麦凯尔身躯庞大,白皮肤,长相平平,年龄与我相仿,他的脖子和胳膊都很粗,胸膛厚实饱满,我和莫迪凯商量了几句,决定还是由我出面较好。

  我用两根指头夹住名片,不慌不忙走向他,自报家门。“麦凯尔先生,我是迈克尔·布罗克,律师。”

  他不解地望了我一眼,默默地接过名片。我打扰了他和那位检票员的调情。

  “我可以问你几个问题吗?”我用审讯杀人犯的口吻问道。

  “你可以问,我可以不回答。”他向那个检票员眨眨眼睛。

  “你有没有为本市一家大的法律公司——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干过保安工作?”

  “有可能。”

  “有没有帮他们疏散过住户?”

  这句话击中了要害,他的脸色立即变了,一切都明白了。“我不这样认为。”他说着扭开了头。

  “你肯定吗?”

  “不,答案是不。”

  “你没有在二月四号帮他们驱赶一座仓库中的住户?”

  他摇摇头,咬紧牙关,闭起眼睛。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已警告过他,或者多半威胁过他的雇主。

  至少麦凯尔被吓得面无人色。那位检票员正全神贯注于她的指甲。他们把我赶开。

  “迟早你必须回答我的问题。”我说。

  他下巴的肌肉抽搐着,但仍一言不发。我不准备逼他太甚,他言辞不善,盛怒之下会饱我以老拳,把我这个无足轻重的贫民律师放倒。两个星期以来,我受的伤也够多的了。

  下半场比赛我只看了十分钟。离开时背上一阵痉挛,那是车祸留下的后遗症。

  又为露比选择了一家地处贝塞斯达市北郊的新的汽车旅馆,仍然是每晚四十美元。三个晚上过后我再也负担不起这种独居疗法的费用了。梅甘认为让露比回家的时候到了。如果她决意戒毒,她必须过了街头这道难关。

  星期二早晨七点半,我来到旅馆的二楼敲她的门。梅甘告诉我露比住220房问。没人应门。我又敲了几次,试着拧了一下门把手,门锁着,我来到前台,让服务员打电话到220房间,还是没人。没有人结账离开,也没听说有异常事件发生。

  我召来一位经理助理相间,并使她相信情况确实紧急。她叫来一名保安,于是我们三个人上楼查看,一路上我向她解释我们正帮露比戒毒,因此房间不是以露比的名字登记的。她得知我们把她的旅馆作为戒毒场所颇为不悦。

  房间里空空如也,床上纹丝未动,显然夜里没人住,一应物品均未挪位,也无一件她的物品留下。

  我谢过他们后离去,这家旅馆距我们办公室至少十英里,我打电话提醒梅甘,然后驱车在拥挤的车流中奋力向城里赶。八点一刻时路遇红灯,我打电话到办公室,问索非亚有没有见过露比,她说没有。

  诉讼条款简短而有力,作为朗蒂·伯顿和她的孩子的遗产监护人,威尔马·费伦将起诉河橡、德雷克和斯威尼、TAG三家公司,状告他们蓄意非法驱逐住户。案子条理清晰,因果关系明显。倘若不被赶出公寓,我们的当事人便不至于流落街头;倘若不流落街头,他们便不至于丧命。道理很简单,正因为其简单才更有说服力,相信任何陪审团都会做出正确的判断。

  由于被告的疏忽或故意的举动而导致的死亡是可以预见的。厄运降临在那些漂泊街头者的头上,尤其是带着孩子的单身母亲,什么都有可能在她们身上发生。非法将他们赶出家门,如果他们遭遇不测那么你得付出代价。

  我们也曾考虑过为那位“先生”的死讨个公道,他也属于被驱逐者一员,但他的死不能算做可预见的死亡。挟持人质、被击身亡不足以构成民事案中的一环,况且,陪审团对他也不会有什么好感,我们只好让他长眠于地下了。

  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会立即敦请法官催促我归还文件,法官很可能会同意他们的请求。我如交出文件就等于自认有罪,我的律师执照会被吊销,而且,被窃文件不能用作证据。

  星期二我和莫迪凯将起诉书的终稿浏览了一遍,他再次问我足否愿意打这场官司,为了保护我,他愿意彻底放弃这个案子,我们曾反反复复商量过这件事。我们甚至有过这样的打算:暂且放下伯顿的案子,与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讲和,洗刷我的罪名,待一年后事情稍稍平息,再把案子悄悄转给莫迪凯的朋友,这个主意不算高明,我们刚一有这种念头就把它否定了。

  他在诉状上签了名,我们动身去法院,他开车,我把诉状又看了一遍,离法院愈近,我感到手中的诉状愈沉。

  庭外和解是关键。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极注重自身的形象,以信誉可靠、服务上乘而著称。案件如曝光则必然使它的声誉受损。我了解这帮精英律师的心思和禀性,他们推崇从不出错,如果被识破了,他们肯定会气疯的。他们向来是一面大把捞钱,一面奢求树立同情弱者的形象。

  德雷克和斯威尼公司错了,尽管我怀疑它还不清楚错误的严重性。我想象着布雷登·钱斯此刻一定把自己反锁在办公室内,战战兢兢地祷告,希望自己能逃过此劫。

  但是我也错了。也许我们双方都作些让步,达成协议,如若不然,莫迪凯就有幸将这个案子很快交给一个友善的陪审团去审,并向他们索取高额赔偿;公司也会将我告上法庭,让我付出惨重的代价,后果不堪设想。

  伯顿一案永远不会对簿公堂。我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他们没有勇气面对特区的陪审团,稍一受挫就会使他们争相谋求减少损失的法子。

  亚伯拉罕的大学同学蒂姆·克劳森是《邮报》的记者,正等在法官办公室外,我们给了他一份诉状副本。莫迪凯提交原件时他看完副本,随即向我们提问。我们自然是有问必答,但要求他不得发表。

  伯顿一家的惨剧很快成为华盛顿的热门政治话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一时间舆论大哗,市当局各部门的头头互相指责,中议会指责市长,市长反过来指责市议会和国会。众议院的一些右翼分子早就心怀不满,这次终于逮着机会,将市长、市议会和市当局一占脑儿给骂了。

  将这个案子归咎于少数富裕的白人律师,这本身就是极好的新闻素材,人如其名,克劳森冷酷无情、尖酸刻薄①,再加之他在新闻界浸淫有年,所以对这件事表现出空前高涨的热情。

  ①克劳森的英文为“Claussen”,与英文“callous”音形相近。“callous”有“对别人的感受漠不关心”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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