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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〇


  温得萨曾经是丹佛最受人欢迎的旅馆,它的许多地方都令人感到有趣——在楼下大厅的墙上还留着弹孔——这里也曾是狄恩的家,他和他父亲就住在这里楼上的一个房间里。现在,他不再是旅客。他喝起酒来就象他父亲一般,他象喝水一样喝着葡萄酒、啤酒和威士忌;他的脸涨得通红,满头大汗,在酒吧里乱吼乱叫;他蹒跚地走过舞池,几个西部艺人正弹着钢琴,同姑娘们跳舞。他挥舞胳膊,对他们尖声叫着,我们参加晚会的人围成两大桌,有丹佛的多尔、多萝茜和罗伊·约翰逊,一个从怀俄明的希布法罗来的姑娘,她是多萝茜的朋友,斯但、蒂姆·格雷、芭比、我、埃迪·邓克尔、汤姆,斯纳克和其他几个人,一共13个。多尔别出心裁:他抱来了一个花生米机,放在他面前的桌子上,往里投入9美分,便可以吃到花生米。他还建议我们每人在一张1美分的明信片上写点什么,把它寄给在纽约的卡罗·马克斯。于是我们胡乱写了起来。拉瑞默街的晚上传来阵阵提琴声。“这不是很有趣吗?”多尔叫道。在男厕所,狄恩和我使劲撞着门想把它撞破,但是它有一英寸厚。我的中指手骨被撞伤了,直到第二天才发现。我们喝洒喝得乌烟瘴气,只想冲出去换个酒吧重新喝。一群城市里的小伙子跟我们在一起,他们已经习惯于这种喧闹。一切都乱作一团。到处都在举行晚会,甚至有一个庄园也在举行晚会。我们全体驱车而入——除了狄恩以外,他驾车到其他地方去了——在庄园里,我们坐在大厅中一个大桌子旁边尽情地嚷着,大厅外有一个游泳池和避暑凉棚。到了后半夜,狄恩和我、斯但·希泼哈德、蒂姆·格雷、埃迪·邓克尔、汤米·斯纳克坐在汽车里,一切在我们面前延伸,我们来到墨西哥人聚居区,又到了黑人酒吧,我们四处乱转。斯但·希泼哈德只管享乐,其他什么也不考虑。狄恩被他迷住了。重复着斯但所说的一切,不时挥手擦擦脸上的汗。“我们不是要去及时行乐吗,索尔?带上这个斯但一块儿去墨西哥!”这是我们在丹佛的最后一夜,我们过得痛快而又疯狂。这一夜是在地下室的烛光中喝酒结束的。夏洛蒂穿着睡袍打着手电筒在楼上蹑手蹑脚地来回走动。我们还带来了一个黑人,他自称戈曼兹,他坐在黑人酒吧中,一言不发。我们看到了他,汤米·斯纳克叫道,“喂,你的名字叫约翰尼吗?”

  戈曼兹回过身来,看了我们一会儿,然后说:“你能重复一遍你说的什么吗?”

  “我是说你是他们叫作约翰尼的那个人吗?”

  戈曼兹走了过来,“我看上去很象他吗?我真希望我是约翰尼,但是我无可奈何。”

  “啊,伙计,到我们这儿来吧!”狄恩叫道。戈曼兹跳上车,我们走了。为了不影响邻居,我们在地下室兴奋地轻声聊着。到了早上9点,人们都走了,只剩下狄恩和希泼哈德,他们仍然象疯子一样叽叽喳喳的没个完。人们起来做早餐时,会听见地下传来奇怪的声音:“好!好!”芭比做了一顿丰盛的早餐。我们该出发去墨西哥了。

  狄恩开车来到附近一个加油站,把一切都准备停当。这是一辆37型福特牌轿车,右边车门坏了,只能挂在那里。右边前座也坏了,你一坐上去就会人朝后仰脸朝天。“别看车成了这样,”狄恩说,“我们一定能开到墨西哥,它会日夜兼程把我们带到那里里。”我查看了一下地图,全程大约有1000多英里,大部分是在得克萨斯,一直到边境线上的拉雷多,然后再走767英里,穿越整个墨西哥到中美洲地峡和奥克萨根高原。我几乎无法想象这次旅行,这是我所有旅行中最惊人的一次。它不再是东西横贯,而是到充满魔力的南方。“伙计,这辆车会带你们到达那里的。”狄恩充满信心他说,他拍着我的手臂,“等着瞧吧,啊哈!”

  我同希哈泼德一起去了结他在丹佛的工作,正好遇上他可怜的祖父。他站在门口,叫着:“斯但——斯但——斯但。”

  “怎么啦,祖父?”

  “不要走。”

  “噢,这事已经定了,我现在必须走。你为什么要操心这个?”老人头发灰白,眼泡浮肿,头颈僵硬。

  “斯但,”他轻声说,“不要走,不要让你的老祖父伤心,不要再把我孤独地留下。”看到这些,我的心都要碎了。“狄恩,”老人对着我说,“不要把我的斯但从我身边拉走,他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我就常常带他到公园给他讲天鹅,后来他的小妹妹淹死在那个池塘里。我不能让你把我的孩子带走。”

  “不。”斯但说,“我们现在就走,再见。”他同祖父的控制作着抗争。

  他的祖父拽住他的胳膊,“斯但,斯但,斯但,不要走,不要走,不要走。”

  我们低着头急急忙忙开车走了。老人仍然站在门口,他的小屋建在街道的一侧,门口挂着几串念珠,屋子里摆满了家具。他的脸色象床单一般惨白,走起路来有气无力,嘴里还在叫着斯但。他没有离开门口,一直站在那里,叫着“斯但”和“不要走”,焦急地望着我们的汽车拐弯消失了。

  “上帝呀、希泼,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别去想它!”斯但吼道,“他总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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