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外国文学 > 庭长夫人 | 上页 下页


  如果这两个小泼皮胆敢面对面地看一眼堂费尔明,那准能看到他是板着脸、皱着眉头走进钟楼的。他见到眼前这两个打钟人时,起初有些惊慌失措,但是随即面露笑容,目光变得十分温和。马车夫说得对,德·帕斯没有擦胭脂,但脸上好像抹过粉。实际上,他是皮肤白,所以看起来很像擦过白粉。他的颧骨略往外突,给人以精力充沛的感觉,也使脸部表情具有个性。他的双顿微透红晕,这种颜色有时跟他的领巾颜色差不多,有时和他穿的紫红色袜子很相似,总之没有使他的脸部变得难看。他没有涂过胭脂;也不能说他因身强力壮而红光满面,更不能说他喝酒喝得满面通红。他的脸红是由于他满腹情思却羞于启齿而产生的潮红。这绵绵情思就像磁铁一样,将鲜血吸引到脸上。人们心里产生情欲方面的某种念头时就会发生同样的情况。讲经师那双带有烟灰色斑点的绿色眼睛中的目光一般是柔和的,但有时也会出人意料地显得咄咄逼人,这就使人像在羽绒枕头上突然遭到针扎一样感到不快。能经受得住这样目光的人不多,有的感到害怕,有的感到厌恶。但只要有人勇于面对这种目光,讲经师便立即软下来,垂下他那双厚实多肉的眼皮。他的鼻子长而直,多肉的鼻尖像被累累的果实压弯了的树枝一样低垂着。讲经师的脸部表情异常丰富,但他的鼻子却不起任何作用。他的脸部表情像用希腊文表示的那样难以捉摸,要通过它弄清讲经师究竟心里在想些什么实非易事。他的嘴唇长而薄,颜色苍白,仿佛在下巴的挤压下,等他到了垂暮之年(尽管还很遥远),就会和下垂的鼻尖连在一块儿。当时,这一切并没有使他的脸部显得苍老,倒使他的脸上露出谨慎、虚伪、冷漠和自私的神情。可以肯定地说,在他那两片嘴唇里一定珍藏着一句他从来没有讲过的最美好的言语,而他那尖尖的不安分的下巴就像锁住那句美好言语的一把锁。他的脑袋小而圆,覆盖着一头又黑又厚的短发;脖子粗壮有力,像田径运动员那样肌肉结实,和讲经师强壮的身躯和四肢相配,显得十分和谐。他如果一直待在自己的故乡,那一定是个最出色的九柱戏选手,也一定是个讨姑娘欢心的小伙子;如果让他穿上一套合身的礼服,那他准是斐都斯塔最潇洒的花花公子。

  讲经师将塞莱多尼奥当成要人似的弯腰致意,还向他伸出右手,手上的皮肤洁白细腻,小指纤细,像贵夫人那样保养得很好。塞莱多尼奥则用他在做弥撒时行的屈膝礼作答。

  躲在大钟后面的“俾斯麦”吃惊地见到讲经师从自己法衣里的那只口袋里取出一个管子,在他看来,那像是金制的。他发现这管子像是用橡胶制成的那样可以拉长,由一节变成两节,又变成三节,首尾相连,套得紧紧的。显然,这是一门小炮,用它完全可以结果像马车夫这样一个小人物的性命。不对,那不是炮,是一枝枪,因为讲经师已将它拿到自己的眼前进行瞄准了。“俾斯麦”终于松了一口气,原来那枪口没有对着他这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讲经师探身窗外,枪口对着街道进行瞄准。侍僧踮着脚尖,轻手轻脚地来到这个教区法官的身后,他想顺着那望远镜朝下看看。塞莱多尼奥是个很有人缘的侍僧,斐都斯塔许多头面人物的家他都可以像老朋友家一样直进直出。这会儿他如果知道“俾斯麦”居然将一架望远镜当成了火枪,他一定会对他嗤之以鼻的。

  登高是堂费尔明·德·帕斯个人独处时的一种消闲方式。他来自山区,因此,他喜欢爬山,也喜欢登上教堂的钟楼。他每到一个国家,总要登上这个国家的最高峰;如果这个国家没有高山,那他就爬上最高的塔楼。他认为,只有居高临下,进行鸟瞰,才能看清事物的全貌。每次他陪伴主教出访乡村,他也要想方设法,有时骑马,有时步行,去一趟当地的最高处。在以斐都斯塔为省会的这个行省里,高耸入云的大山比比皆是。那些最高最难攀登的山峰讲经师全都登上去了。他登山时,常将身强力壮、非常善于爬山的人甩在后面。他越爬越想爬,他不但不感到倦怠,反而觉得两腿非常有劲,肺活量也越来越大。爬上了山顶,德·帕斯就有一种胜利者的快感。看一看辽阔的原野,眺望一下远方的大海,俯视脚下像玩具一般大小的城镇、村庄和蝼蚁一般的行人,看到老鹰(有时是苍鹰)就在自己的脚下飞行,见到它在阳光照耀下呈金黄色的背部,从高处观看浮云,这一切对德·帕斯这个傲慢的人来说,是一种极大的千方百计想得到的快乐。每到这个时候,他的脸上便泛着红光,目光炯炯有神。在斐都斯塔,他这个嗜好得不到满足,只能爬几趟天主教堂的塔楼过过瘾。他常常利用祈祷前后的时间办这件事,有时是上午,有时是下午。塞莱多尼奥有时趁讲经师不注意偷偷地拿起望远镜观看街景,觉得非常好玩。站在比钟楼更高的回廊往下看,他将庭长夫人看得一清二楚。这位太太长得非常漂亮,当时她正在自家的花园里一边踱着步,一边看书。这花园人们都叫奥索雷斯园。是的,老兄,他确实看见她了,近得好像能摸到她。可是庭长夫人的官邸却在新广场的一角,离塔楼还远得很呢,中间隔着天主教堂小广场、拉鲁亚街和圣贝拉约街。他还能见到什么呢?他还能见到位于圣马利亚教堂一边的俱乐部的台球桌,他塞莱多厄奥亲眼见到象牙制的台球在桌上滚动。如果不用望远镜,嘿,那儿的阳台看起来就只有蟋蟀笼的笼门那么大。就在侍僧将这一切对此刻已确定没有危险,并敢于从藏身处出来的“俾斯麦”轻声耳语时,早已将两个打钟人丢在脑后的讲经师这时正俯视着全城,细细地察看着它的每一个角落,甚至通过自己的想像,将视线深入到房屋的内部,就像生物学家通过高倍显微镜观察生物体内每个细小部分一样。他没有眺望田野,也没有观望远山和空中的白云,他的视线没有离开过城市。

  斐都斯塔是他钟情的地方。虽然人们称他为博学的神学家。哲学家和法学家,但他本人并不看重这些,他特别看重自己对斐都斯塔的研究。他对这座城市的每一寸土地,城里城外,全都非常熟悉。他不但了解城市的外形,也了解城市的“内心”。他对每个市民的心灵深处,对每幢房屋的各个角落,全都进行过审视和察看。他看到这座雄伟的城市便想一口将它吞下去。他和生理学家不同,生理学家在解剖机体时,只是为了进行研究,而他却像个美食家一样拣可口的吃,他手中使的不是解剖刀,而是刀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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