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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


  “快了。”她回答。她匆匆搽上口红,把翘起的一绺头发压服帖,放松肩膀,转过身。“我看起来怎么样?”她问。

  “你长这么大,我从没看见你穿戴齐整过。你的帽子呢?”

  “姑姑,你清楚得很,如果今天我戴着帽子走进教堂,他们会以为是有人死了。”

  她唯一一次戴帽子是参加杰姆的葬礼。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做,但在葬礼前,她请金斯伯格先生为她打开店门,挑了一顶,扣在头上,深知如果杰姆能看见她的话,准会哈哈大笑,但不知为何,这使她感到好过一些。

  她们到达时,她的叔叔杰克正站在教堂的台阶上。

  琼·露易丝一米七的个子,约翰·霍尔·芬奇博士也不比他这个侄女高。他的父亲给了他高高的鼻梁、坚毅的下唇和高耸的颧骨。他长得像他的姐姐亚历山德拉,但他们也就是脖子以上的部分比较相像:芬奇博士身材瘦削,四肢细长得几乎像蜘蛛腿,而他姐姐的体格则更加健壮。正是因为他,阿迪克斯到四十岁才结婚——约翰·霍尔·芬奇在临到选择专业时,选了医学。在他选择学医之际,偏偏棉花只卖一分钱一磅,芬奇家什么都有,就是缺钱。阿迪克斯那时工作尚未稳定,只得四处筹钱,把能借到的一分一厘都用在了弟弟的学业上,到期时连本带利归还。

  芬奇博士当了骨科医生,在纳什维尔执业,又头脑精明地炒起了股票,到四十五岁时,他积攒了足够的钱退休,把所有时间投注在他始终不渝的第一爱好——维多利亚时代的文学——上。这项追求为他赢得了“梅科姆县最博学的执业怪人”的名声。

  芬奇博士日久年深地沉湎在他浓烈的佳酿中,以至于浑身上下充斥着古怪的言行举止和奇特的一惊一乍;他讲话时用轻微的“哈”“哼”和古体的措辞断句,在这些众多的怪癖上,还得加上他对现代俚语的偏好。他的机智如针尖麦芒;他心不在焉;他是个单身汉,给人的印象却是怀藏着妙趣横生的回忆;他养了一只十九岁的黄猫;梅科姆县绝大多数人听不懂他的话,因为他的言谈里掺杂着维多利亚时代晦涩奥妙的典故。

  他让陌生人以为他乖张不正常,但和他志趣相投的人知道,芬奇博士的心智无比健全清醒,在操控股市上表现尤其突出,所以他的朋友经常为了向他征询意见而不惜听他冗长地论述麦克沃思·普雷德的诗。在琼·露易丝孤僻的青少年时期,芬奇博士曾试图培养她成为学者;由于长期、亲密的往来,琼·露易丝对他的话题已有充分认识,大部分时候能明白他的意思,而且对他谈话的内容很是着迷。他不是让她处于无声的震怒,就是用他那惊人的记忆力与活跃无比的思想使她陶醉。

  “早上好,海神的女儿!”她的叔叔亲吻着她的脸颊说。芬奇博士对二十世纪做出的一个让步是电话。他抓着他的侄女,隔着一臂距离,饶有兴致地打量着她。

  “回家十九个小时,你就已放纵起你沐浴成痴的爱好了,哈!一个华生行为主义的典型案例——我考虑把你写下来,寄给《美国医学会杂志》。”

  “住嘴,你这个老江湖郎中,”琼·露易丝咬着牙低语道,“我今天下午来看你。”

  “你和汉克在河里翻云覆雨——哈——真该为自己感到害臊——让全家人丢脸——好玩吗?”

  主日学校即将开始,芬奇博士在门口拉她弯下腰说:“你那有罪的情人在里面等着呢。”

  琼·露易丝朝她叔叔投去丝毫没使他畏怯的一瞥,尽可能昂起头,大步迈入教堂。她微笑着,和梅科姆镇的循道宗信徒打招呼,在她昔日的教室里找了个靠窗的座位,睁着眼睛睡了整堂课。她一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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