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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八


  哦,弯腰曲背,趴在和小安娜一样高的椅子上,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同一个词,比如"喂,喂"、"呸,呸"、"唔,唔"。有时候,看着这毫无用处的训练,她简直要发疯。但是茹贝对智障的孩子表现出让人难以置信的耐心。不管安娜把口水流在她价格昂贵的裙子上,还是吐在她身上,或者因为高兴,干脆拉在她身上,她连眉头都不皱。相反,如果安娜对伊丽莎白做了这些事情,她就会恶心,反胃,赶快从屋子里跑出去。伊丽莎白一再对自己说,身为人母,她缺乏应有的庄重和慈爱。翻江倒海般的胃和那种可怕的令人作呕的感觉都说明,她也许爱安娜,但是她的爱还不足以战胜照顾智障孩子时心里的恐惧。

  亚历山大有一次夸我是个好女人,可我不是。她这样责备自己。我是女人里最坏的,我是一个不合格的母亲。母亲应该有能力对付自己的孩子,可是这两个孩子我连一个也对付不了。如果安娜只是块会动的生面团,无法和她交流,内尔却是个遥不可及的奇才,很难和她沟通。你要是给她个玩具娃娃,她立刻就用一把锋利的刀,给"娃娃"开膛破肚,掏出肚子里面填的东西,还要学究气十足地讲解"内脏"的作用。然后她就照亚历山大那本人体解剖图册里的图准确地画出人体各个部位。亚历山大很喜欢那本图册,据说那里面的蚀刻画都出自丢勒①的手笔。不画图的时候,内尔会半夜里跑到房顶上,用亚历山大给她的望远镜看月亮,或者大惊小怪地嚷嚷,看见哪颗星星周围出现了光环。我简直就是生了一个小亚历山大和一棵大白菜,从内心深处讲,她们俩我谁也不想照料。但是我爱她们。因为我怀了她们,她们是我的一部分。

  她不知道安娜想些什么--如果她真的有思想,玉发誓她有--而内尔又以她独特的方式,证明她和安娜一样,是个让你无法接近的怪物。她专横跋扈,好动,狂妄,胆大,坚定,好奇心极强。尽管她的眼睛是蓝色不是黑色,但是剑眉下那双眼睛凝视她的时候,她觉得仿佛就是亚历山大在看她。她才六岁,就认为妈妈的智商只比安娜高一点儿。她讨厌被人拥抱、亲吻,凡是女孩子喜欢的东西,她一概嗤之以鼻。去年过生日时,伊丽莎白送了她一箱子她不要的衣服,让她打扮自己玩。换了别的女孩,肯定会把这个箱子当作百宝箱,欣喜若狂,可是她却整整放了一年,动也没动。她用不屑的目光看着妈妈,仿佛说,妈妈,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你以为我像安娜一样,是个白痴?

  两个女儿我都爱,但是她们一个智力发达得让人难以置信,无法靠近,另外一个的习惯让人看了就反感。

  哦,亲爱的上帝,请你告诉我,我哪儿做错了?我缺什么?

  后来她和茹贝说起这事儿,茹贝不无嘲讽地哼了哼鼻子。

  "说实话,伊丽莎白,你对自己太苛刻了!有的人,像我,面对肮脏的东西从不反胃,从不介意。也许因为我们就是在肮脏之物的包围之下成长起来的。你在苏格兰人一尘不染的家里长大,窗明几净,哪儿都收拾得干干净净。没有人因为喝多了酒,吐得昏天黑地;或者喝得不省人事,到处拉屎撒尿;或者忘了洗锅刷碗,直到发霉;或者垃圾放在屋子里,直到发臭。耶稣基督!我是在污水坑里长大的,伊丽莎白!如果你的胃经不起折腾,那也没有什么了不得的。不管你多么努力,你都控制不了,我的小宝贝儿。至于内尔,我倒同意你的看法,她确实是个怪物。她永远都不会让人一见钟情,更像是一个把大多数人都拒之门外的女孩。你因为自己没有受多少教育而感到痛苦,是亚历山大让你产生这种感觉。我也没有受过多少教育,可是我碰到他的时候,已经不再是个十六岁的不成熟的姑娘。高兴点,不要总是自责。爱你的孩子远比喜欢她们更重要。"

  一八八二年五月的一个早晨,伊丽莎白骑着"水晶",走过从家到深潭的三英里路。该下雨了,她心里想。深潭让我保持了健全的心智。没有它,我就会被禁闭起来,听他们没完没了叽叽喳喳地讲些蠢话,最后完全屈从于他们的意志。这里万籁俱寂,我什么也听不到,只有一片宁静。自艾自怜,伊丽莎白,是万恶之最!因为它给人们造成错觉,让人们总觉得自己受了伤害,不去了解别人的感受。不管你是怎样一个人,不管你经历了什么,都是自作自受。你可以对父亲说"不",可是除了打你一顿,再让你去见默里神父,他能做什么呢?你也可以对亚历山大说"不",可是除了把你送回家,让你蒙羞受辱,他又能做什么呢?茹贝说的对。我对自己和自己的过错想得太多。我应该多想想深潭,在这里可以忘记令人不快的往事。

  她催促母马沿着小路向前走着。这条路已经清晰可见。任何人如果愿意,或者被允许,都能"顺藤摸瓜"找到深潭。但是她从来没有想过,深潭会被除她之外的任何人"入侵"。

  可是,走到距离深潭大约三百码远的地方,伊丽莎白突然听到一阵男人轻松、快乐的笑声。她勒住马缰,从"水晶"身上爬下来,把它拴在一个树杈上,拍了拍它油光水滑的洁白的皮毛,轻手轻脚地向前走去。火气不由得从伊丽莎白心中升起,这个家伙怎么敢入侵金罗斯的领地?她虽然不害怕,但还是十分谨慎,心里想,首先要弄清"入侵者"是谁。如果是藏匿在丛林里的逃犯,她就悄悄回家,用亚历山大临走前给她安的那个新鲜玩意儿--电话,向金罗斯警察局报告,同时通知萨默斯家。她家的电话虽然只通这两个地方,但是遇到麻烦可以及时得到帮助。另外一种可能是土著人,虽然可能性不大。因为,即使他们敢到白人聚居区,也不会跑到这儿。他们害怕矿井。方圆几百英里到处都是没有人烟的原始森林,可以活动的空间很大很大,人口不多的土著人部落宁愿远离腐化堕落的白人,保卫自己的纯洁和个性。

  附近没有拴着的马,也没有逃犯或者土著人留下的蛛丝马迹,只有一个人背对她,站在深潭上方那块宛如肩胛骨一样突出的、风雨剥蚀的巨石之上。伊丽莎白屏着呼吸,慢慢向前走着,终于停下脚步。他赤身露体,阳光照耀着金色的皮肤,乌黑的头发像瀑布一样顺脊柱流泻下来,直到腰部。中国人?然后,那人向她这边转过脸,张开双臂,纵身一跃,潜入水底,几乎连一个水花也没有激起。他转身那一刹那,伊丽莎白定睛细看,认出那张脸,就像看到镜子里自己的影像。李·康斯特万!李·康斯特万回家了!她双膝一软,坐在地上,然后意识到,他浮出水面换气时一定能看见她。哦,那将是怎样的邂逅!怎样的尴尬!她能说什么?她手忙脚乱,刚好来得及钻进旁边的灌木丛。他像一条鱼,哗啦一声跃出水面,把水淋淋的头发从脸前甩开,毫不费力地攀上那块巨石,着了迷似的向四周张望着,然后四仰八叉在岩石上躺下来晒太阳。伊丽莎白像一只蜥蜴一动不动趴在灌木丛里,直到李再次跃入深潭,才悄悄溜走。

  仿佛是"水晶"自个儿把她送回家--究竟怎么走完那条路的,后来她也说不清楚。她眼前、心里、整个灵魂都充斥着对李的记忆。那美丽的、绝妙的身体,没有半点瑕疵,肌肉在锦缎般细腻的皮肤下滑动,全神贯注的脸洋溢着快乐。她一生都渴望自由,但是此刻之前,还没有在任何一个地方看到这种自由的化身。一种启示。

  李·康斯特万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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