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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是由于这种对书籍的爱好,使得父亲最后决定让我从事印刷业,虽然我的哥哥詹姆士已经学了这一行业。一七一七年詹姆士从英国回来,带回了一台印刷机和一副铅字模,在波士顿开办了一个小印刷厂。对我来说这当然远胜过父亲的职业,不过内心里我依然向往着航海。父亲为了防备这种渴望成为现实,立即叫我去跟哥哥做学徒。我抗拒了一些时候,最后还是被说服了,与詹姆士签订师徒契约。当时我只有十二岁。按照契约规定我的学徒要到二十一岁才能满师,而且只有在最后一年才能领取一个熟练工的薪水。我只用了很短的时间就学得了熟练的技艺,成为他的得力帮手。那个时候我已经能读到一些好书,因为我结识了一位在书店的学徒,有时我能够从他那里借些书来看,我总是很小心地保持书本的整洁,尽快地归还。经常是晚上借来书,第二天早晨就去还,这样一来不会有人察觉少了书。因此我常常是到深夜还坐在房间里读书。

  没过多久,我引起了一名精明的商人马太·亚当斯先生的关注。他还是一位收藏家,家里有一大批图书。他经常光临我们的印刷厂,一次,他邀请我去参观他的藏书室,并且慷慨地允许我随意挑选借阅。我那时候正迷上了诗歌,自己也写了几首小诗。我哥哥认为这或许能够派上用场,所以大加鼓励,并且要我编写几首即兴歌谣。于是,我就写了两首叙事诗,一首是《灯塔悲剧》,讲述华萨雷船长和他的两个女儿在海上遇难的故事。另一首是水手歌谣,叙述捉拿海盗铁契(或叫作“黑胡子”)的事情。这两首诗都是用贫民谣小曲的格式写的,行文颇不雅,并没有什么价值。诗歌印好以后,哥哥就让我拿到镇上去卖。第一首诗十分畅销,因为它所讲述的事件就发生在不久以前,曾经轰动一时。这一成功使我感到很得意,但是父亲却对此大加嘲笑,他说诗人大都是些穷光蛋。这使我十分扫兴,我终于没能成为诗人,这也许是一件幸事,因为我即使成为诗人,恐怕也是很差劲的。但是,练习写作散文却对我的一生有极大帮助,我人生的进步主要得益于此。因此我将告诉你,在这样的生活境况下,我是怎样掌握写作散文这门技能的。

  在我们的镇上还有一个酷爱读书的小伙子,名叫约翰·科林斯。我和他交往密切,不过我们时常争论,我们也的确喜欢争论,相互间都希望能够驳倒对方。可是,这种爱好争辩的癖好很容易发展成为一种很坏的习惯。争论往往会产生摩擦,朋友之间一有矛盾就很难和睦相处,结果不但交谈被破坏,产生厌恶情绪,甚至可能导致敌意。要不然的话,这倒是一种加深友谊的好方法。我这种爱好争辩的习气,可能是从阅读父亲的宗教辩论的书籍中染上的。以后,我注意到除了律师、大学教授以及在爱丁堡受教育的各种人士以外,绝大部分明白事理的人都没有这种陋习。

  有一回,不知是为什么,我和科林斯展开了一场争论,问题是妇女是不是应该接受教育、她们有没有学习知识的能力。他固执地坚持妇女天生不是学习的料,她们受教育很不适宜。也许是为了争论的缘故吧,我则站在相反的立场。他向来比我能说会道,词汇丰富,出口成章,说起来滔滔不绝。他之所以占上风,在我看来是因为口齿伶俐,绝非他的论据比我充足。

  我们一时不能取得一致的看法,就这样分手了,我很想把自己的观点阐释明白,而一时又没法再见面,因此我就拿起笔来,把我的论点整理清楚,写成文章寄去。他也用信来回答,于是我再回信答复。这样一来,我们每人都写了三四封信。父亲碰巧看到了我们写的东西,他认真地看了一遍之后,没有对讨论的问题发表意见,却趁此机会和我讨论起了文章的写作风格。他认为虽然我在文词的拼写和运用标点上要强过对方(这当然得归功于印刷厂),可是在措辞的优雅、陈述问题的严谨和条理的清晰方面却远远落后于对方。他对此一一举出例证,使我心里信服。我以为他的评论很有道理,从此以后开始注意文章的写作方法,下决心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恰好在这个时候,我偶然看到一本《旁观者》的第三卷,以前,这一套书我一卷也未见过。于是我把这一卷买下来,反复读了好几遍,真是乐趣无穷。我认为此书的文章写得妙极了,如果可能的话,希望能够模仿它的风格。这样一琢磨,我就选了其中的几篇文章,归纳出每段表述的要旨,接着把它搁置几天。然后不看原书,用自己想得起的合适词句重新组合句子,尽量按其原来的内容充分展开,重新写就这篇文章。然后将原文与我写的复制品做一个比较,找出其中的错误,一一修正。我发现自己的词汇太贫乏,或者说不能在需要的时候想出恰当的词汇来,使要表达的内容即刻变为言词。我想假如我继续坚持写诗的话,这种技能早应该掌握了。因为要配合诗歌的韵律,即使是相同的含义也要使用长度各异的词汇,而且要讲究押韵,还需要声调各不相同的词。这样就会迫使我不断地搜寻不同形式的同义词,也就会使我牢牢记住形形色色的词汇,这样自己就能够得心应手地运用词汇了。于是我找出其中的一些故事,把它们改写成诗歌。

  一段时间后,当我差不多已经忘记了这些故事的散文体之后,再把它从诗的语言恢复还原为散文。有时候,我还有意把文章的内容次序打乱,过些日子再重新进行整理,设法使它们恢复原来的排列次序。然后再来展开句式完成全篇。我之所以要这样做,是为了学习如何整理思想表达方式。到后来,我又把自己所作的散文和原文进行比较,找出里面的错误一一订正。也有这样的时候,我洋洋自得地以为在某些不太起眼的细节上,自己竟然对原来的章法和语言做了某种改进。这又促使我以为自己有朝一日会成为一名不错的英语作家,对此我心里寄予了极大期望。可是,我只有在晚上或者早晨去上班之前才有时间做这些练习,不然就只有在星期天。一到星期天,我就设法逃避上教堂做礼拜,尽量能够独自待在印刷厂里。要是我还在父亲的管教之下的话,他是一定会逼我上教堂去的。虽然如此,我当时还是认为做礼拜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只是我实在挤不出时间来履行这项义务罢了。

  ***

  大约在我十六岁的那一年,也是极为偶然,我见到一本屈里昂写的一本宣传素食的书,我决定尝试一番。那时候我哥哥还没有结婚,我们自己不做饭,师徒全都在另外一户人家搭伙。我不吃荤给大伙儿带来了不少麻烦,常常因为这种怪癖而受他们的责备。我学会了一些屈里昂介绍的烹调食品的方法,如煮山芋、煮饭、做快速布丁等等,然后向哥哥提出:假如他愿意把我每周伙食费的半数给我,我愿意伙食自理,他立刻同意了。不久我就发现还能够从这笔钱中再节省一半。这可为我买书增加了一大笔资金。这样做还给我带来了另一个好处,就是当哥哥和别的徒工去吃饭,我可以一人留在印刷所。草草地吃完了我的轻便点心,常常只是一块饼干或是一片面包、一把葡萄干或是从面包铺中买来的一块果馅饼和一杯清水,在他们回来以前的一段时间里我就可以读书了。由于饮食节制常常能使人头脑清醒、思维敏捷,所以我比以前取得了更大的进步。

  我曾经因为不懂算术而遭到人们的羞辱,在学校里也有两次算术成绩不及格。因此我就把考克尔的算术教本找了来,很顺利地从头到尾自学了一遍。我还读了舍勒和斯图美有关航海的书籍,从中学到了一些几何知识,不过除了这一点以外,我对于这门学科没有做过更深的研究。在这一时期,我还读了洛克的《论人的理解力》和波尔·鲁耶学院教授们所著的《思维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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