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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到了店里,她在货架之间的过道里走着,拿起自己喜欢的东西把玩。能把一件东西拿起来,在手里放一会儿,感受它的轮廓,摸着它的外表,然后再小心放回去,这是多美好的一种感觉啊!她有五分钱,故而就有权享受这些。如果有店员来问她要不要买点什么,她可以说是的,然后买下来,好叫他也见识一下。钱是好东西,她断定。过足了摸东西的瘾后,她买下了自己预计要买的东西——五分钱的薄荷味、粉白相间的威化饼干。

  她沿着贫民区的格雷厄姆大道走回家。她看到琳琅满目的推车——这些小推车每辆都是一个小小的商店,周围有讨价还价的、情绪激动的犹太人,还有这个区特有的气味;夹菜烤鱼,刚出炉的黑麦面包,还有什么东西,闻起来像是煮沸的蜂蜜。这一切都让她感到激动。她看着这些留长胡子的男子,戴着羊驼呢的头顶小圆帽,穿着充丝薄棉外套。她很好奇这些人为什么眼睛这么小,眼光这么凶。她看着猫耳洞一样的一个个小商店,闻着桌子上乱摆放着的那些织物。她注意到了从窗户里鼓出来的羽毛褥垫,东方式色彩艳丽的衣服晒在太平梯上,还有些光着上身的孩子,在水槽里玩耍。一个怀着孩子的大肚子女人,耐心地坐在街边一把硬邦邦的木头椅子里。她在那炽烈的阳光下坐着,看着街上喧嚣的生命,守护着自己腹中那个神秘的生命。

  弗兰西记得,有一回妈妈告诉她,耶稣是个犹太人,她吃惊不已。弗兰西以为耶稣是个天主教徒。不过妈妈什么都懂。妈妈说犹太人只不过把耶稣看成一个平凡的犹太男孩,调皮捣蛋,不肯去做木匠的营生,不肯成家立业。还听妈妈说,犹太人认为弥赛亚还没有到来。想到这些,弗兰西不禁呆看起大肚子的犹太女人来。

  “我猜这就是犹太人喜欢生孩子的原因吧。”弗兰西心想,“也是她们这么安静地坐着……等待的原因。也是她们不对自己的肥胖感到羞愧的原因。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或许要生一个真正的小耶稣。怪不得她们走起路来是那个神气样子。爱尔兰的女子一比起来,好像总是很惭愧。她们知道自己永远也生不出耶稣来。生出来的不过是些叫米克的孩子。等我长大了,怀孩子了,我走路的时候要神神气气地、慢悠悠地,尽管我不是犹太人。”

  弗兰西回到家的时候,都已经十二点了。不久,妈妈提着扫把和水桶进来了,砰一声扔到角落。这一声说明她到星期一才会再去碰这些东西。

  妈妈二十九岁,黑色头发,褐色眼睛,手脚麻利,体形也不错。她做清洁工,把三套出租公寓打扫得干干净净。谁会相信,妈妈会用擦地板的方式,养活她们四口人呢?她总是那么漂亮,那么苗条,性情开朗,总是那么喜洋洋的。她的手老是泡在加了苏打的水里,因而发红、开裂,可这双手还是很美,手形还是漂亮,那指甲弯弯的,椭圆形状,模样可爱。人人都说,生得像凯蒂·诺兰这样美丽的女子出去擦地板,真是可惜了。不过他们又说,嫁给了她那样的丈夫,又能怎么样呢?他们也承认,不管怎么看,约翰尼·诺兰都是个帅气、可爱的家伙,比整个街区的任何男人都强。不过他终归是个酒鬼。他们就是这样说的,这也是实情。

  弗兰西将八分钱装进锡储蓄罐的时候,让妈妈在边上看着。她们在猜这小储蓄罐里究竟装了多少钱,就在这样的估猜中度过了美好的五分钟。弗兰西觉得应该有一百美元了吧。妈妈说大概八美元更接近些。

  妈妈然后叮嘱弗兰西去买午饭。“从豁口杯里拿八分钱,买四分之一块犹太黑麦面包,保证要新鲜的。然后拿五分钱,去索尔温的铺子里,用五分钱买块舌根肉。”

  “不过只有关系户才能买到的啊。”

  “你就跟他说是你妈妈说的。”凯蒂寸步不让地说。她又想了一想。“我想我们要不要买五分钱的甜面包,还是把钱存在储蓄罐里。”

  “得了,妈妈,今儿是星期六呢。你一个星期都说我们到星期六能吃上甜点的。”

  “好吧,那就买些甜面包吧。”

  这家小小的犹太熟食店里,挤满了前来买犹太黑面包的基督徒。在她的注视下,店里头的人将她的四分之一块面包装进纸袋里。这面包的皮又脆又嫩,下头则是粉嘟嘟的。弗兰西想,要是新鲜的话,这面包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当选为世界上最好的面包。她不大情愿地走进索尔温的铺子。在这里买舌头,有时候他好说话,有时候不好说话。切成片的舌头一磅卖七毛五,有钱人才买得起。不过等舌头都卖完了,有时候花五分钱,能买着那舌头根,但是这要看你和索尔温先生的关系。当然了,舌根那里的舌头肉已经很少了,主要是些软软的、小小的骨头,还有一些软骨组织,只是勉强能让人联想起肉来。

  今儿个碰巧索尔温先生好说话。“昨天舌头卖完了。”他告诉弗兰西,“但是我给你留了这个,因为我知道你妈妈喜欢吃舌头,我喜欢你妈妈。这个你得跟她说说。听到没有?”

  “好的,先生。”弗兰西低声说。她眼睛看着地板,觉得自己的脸在发烧。她讨厌索尔温先生,不会把他的话告诉妈妈的。

  在面包店,她仔细挑了四个甜面包,都是糖最多的。她在店外和尼雷碰头。尼雷往袋子里偷看着,一看到甜面包,高兴得跳了起来。这天早晨他吃了四分钱的糖果,但还是饿,便催促着弗兰西一路跑回家。

  爸爸没有回家吃午饭。他的职业是做餐厅演唱侍者,并无固定的雇主,换言之,他也不是经常有事做。通常情况下,星期六早晨他会去工会总部等活上门。

  弗兰西、尼雷和妈妈在一起美美地吃了一餐。每个人都吃了厚厚一片“舌头肉”、两片气味香甜的黑麦面包(上面涂着淡黄油)、一个甜面包、一杯又浓又热的咖啡,边上还放有一勺子加了糖的炼乳。

  这咖啡是诺兰家特别的创意,也是他们享受的一大奢侈。妈妈每天早晨会烧满满一大壶咖啡,然后中饭晚饭接着热,如此一天下来,咖啡就越烧越浓。其实壶里水多咖啡少,不过妈妈在里头放了一大块菊苣,使得咖啡喝起来味道又浓又苦。家里每人每天可以喝三杯加牛奶的咖啡,而黑咖啡则可以随时去喝。有时候什么吃的也没有,外头又下雨,一个人在家里,你会觉得很宽慰,毕竟家里还有点货,虽然这只不过是一杯又黑又苦的咖啡。

  尼雷和弗兰西都酷爱咖啡,但是喝得并不多。和往常一样,今天尼雷还是将黑咖啡放在那里没有动,而是将炼乳涂到面包上去了。出于礼貌,咖啡他啜了一小口。妈妈给弗兰西倒上咖啡,加上牛奶,尽管她知道弗兰西不会喝。

  弗兰西喜欢闻咖啡的气味,喜欢咖啡那热热的感觉。在吃面包吃肉的时候,她总用一只手握着咖啡杯子,享受着咖啡的温暖。她时不时还去闻一下那又苦又甜的味道。这比把咖啡喝下去还强。饭后,咖啡会倒进洗碗池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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