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阁网 > 外国作品 > 一个女孩的记忆 | 上页 下页
二七


  R矢口否认,镇定自若地否认了一切,尽管在她的口袋里发现了一副手套和其他小玩意。她的英国寄宿家庭缴纳了二十英镑保释金,才让她免于在监狱里过夜。转周她就出庭受审。我把手放在《圣经》上发誓,给她做无罪证明。我提前还锻炼了英语。我感到一种必胜的决心,就像面对考试一样。珀特纳一家觉得我很了不起。R的律师在结束辩护后,恳请法官看看被告的脸,那张脸上难道不是写满了无辜吗?他手指向她圆圆的脸,当时她留着珍·茜宝(Jean Seberg)那样的发型(因为我们刚看过电影《你好,忧伤》),同时他还想让大家相信:私人侦探的面孔讨厌凶恶,她的指控一定是诬告。

  R被认定为无罪。我们的鲁莽行动,持续了两个半月,结局总算圆满。

  我们以为社会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只是肉眼可见的一些事情。社会秩序的恢复打破了我们生活在其中的游戏泡泡。通过让R出庭受审,让我宣誓,英国教训了我们,让我们意识到自己的不当行为。法律层面的胜利,让我们很快忘记了这件事。R把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情与1960年发生在一个女孩身上的最糟糕的事情相比较,得出了一个很好的结论:这比怀孕要好。似乎我们很快就不再谈论此事。这是我们两个不光彩的秘密。

  关于R,我记得的最后一个真实画面是,1971年8月底的一个早晨,一个穿着黄色连衣裙和蓝色开衫的无精打采的年轻女人,和丈夫、小女儿在圣奥诺雷—莱班温泉公园的一条小路上越走越远,最后上了一辆停在停车场里的DS汽车。

  我不知道她后来怎么样了。正是这段流逝的时光和这种一无所知,让我觉得可以讲述关于她的事情。仿佛半个多世纪前从我的生活中消失的那个女人人间蒸发了;或者说,除了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其他时间我不觉得她存在过。当我开始写关于她的事情的时候,出于一种潜意识的小心机,我一直未言明自己是否有权揭开她的秘密。在某种程度上,我收起了自己的顾虑,以便能够达到目前这样的状况,我知道不可能删除、放弃自己写的关于她的一切。这对于我所写的关于自己的内容是有帮助的。这就是与虚构故事的区别。现实和已经发生不留给我们任何商量的可能。过去记录在伦敦法院的档案中,有我们的名字,她是被告,我是辩护证人。

  ***

  我在英国做交换生时唯一一张照片,是R在芬奇利露天泳池帮我拍的。那是一张5×5厘米的黑白照片,照片中的我离得很远,坐在石板地面上,背景是田野和树林。我在想,这张照片上的我当时在想什么,在回忆什么,心里装着什么事?或者说,所有这些就注定了我日后会成为什么样的人,或者我已经成为什么样的人。

  挽着像布里吉特·芭杜那样高耸蓬松的金色发髻,穿着一件塞尔福里奇比基尼,戴着太阳镜,摆出精心设计的姿势——一只手撑在石板地面上,另一只手自然地放在蜷起的腿上,这样的姿势凸显了我的丰乳细腰,但其实是因为胸罩里垫了“增大”泡沫衬垫。我看到一个令人销魂的女孩。安妮·D成功变成了大号版的夏令营金发辅导员,H的金发女孩。只不过她这个销魂女郎冷漠无情,暴饮暴食,没了月经,傲慢地拒绝了男性的靠近。1960年8月18日的信中写道:“在泳池里,我和三个男孩说话了,一个瑞士人、一个奥地利人、一个德国人。很有趣,很有意思,但是他们的暗示让我望而却步,我们的关系没能更进一步。”

  夏令营的回忆尘封了。R这个“真实的女孩”的存在让“一无是处的女孩”的过去不值一提。无法向R倾诉,我只能选择遗忘。在她身边,我慢慢建立起自己的体面。无论她生理上是否失去了贞操,妓女又变成了“真正的女孩”。现在谁还记得之前那一个?真的没有人。

  当她闭着眼睛躺在浴巾上的时候,照片中的女孩感觉“自己已经脱胎换骨”,正如我后来在信中所写的那样。我想童年的画面一定划过她的脑海。因为正是在伦敦,某天下午,天上飞机的轰隆声让她想到了战争时期的狂轰滥炸,街上让人惊慌失措的警报声,可她却有一种甜蜜的感觉。因为她远远地看到了父母,他们在小店里,老了,有点呆呆的,善良依旧。离别让她感受到她对父母的爱。似乎现实与记忆有很大差距。

  我开始培养自己变成一个文人墨客,一个某天会把自己的经历写成书的人,仿佛这些经历就应该被记录下来。

  1960年8月底或9月初的一个周日下午,我独自坐在伍德赛德公园站附近的公共花园的长椅上。天气晴朗。孩子们在玩耍。我带了写作的纸笔。我开始写小说。我可能写了一两页,或者更少。也许只有这个场景:一个女孩和一个男人躺在床上,她起身离开,去了市里。

  这个开头已经找不到了,但是我仍然清楚地记得第一句话:马儿在海边慢慢地踱步。

  在珀特纳家,我在电视上曾经看到一个让我非常不安的场景。我看到两匹马在海滩上仰头、直立行走的慢镜头。通过这个画面,我感受到时间被延长的感觉,从而我觉得性行为的画面也被慢放了。如果以两年后我写的那篇非常短的小说为例(小说开头就是上面提到的那个),我想在小说里讲述的,不是我和H的真实故事,而是一种远离尘世的方式,而是在现实世界不懂如何为人处世的状况。写作是一个巨大而模糊的事情,所以我没能在接下来的日子继续写作,可能是要让我在未来开启文学(或哲学,因为波伏瓦,我有些犹豫)学习生活的时候再来完成我的小说吧。R完全不知道我有写作的想法。我相信如果她知道了,肯定会竭尽全力让我了解自己的野心是多么的疯狂。

  我想知道,开始写这本书时,我是不是被伍德赛德公园站附近花园里的画面吸引了,那个坐在长椅上的女孩,仿佛夏令营那一夜之后发生的种种,一件接一件,逐渐促成了那时的写作行为。走过一段难熬的岁月,我来到了写作的港口,写了这个故事。最终形成一个有教益的示范,重要的不是发生了什么,而是面对发生的事情,我们如何应对。我所写的一切,都属于那些令人安心的信念,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些信念注定会越来越根深蒂固,但事实上,这一切的真实性是无法确定的。

  ***

  1989年1月的一个周末,我和几位作家去伦敦参加在巴比肯中心举行的文学活动。周日上午是自由活动时间,我乘坐北线到东芬奇利,然后乘坐公共汽车。我向司机询问格兰维尔路站在哪里,那里离珀特纳家最近。到站前,我看到了游泳池。我走在肯沃大街上。珀特纳的房子在我看来比较小,也很普通。在塔利赫角购物中心,只剩下了沃尔沃斯超市。拉比茨烟草店已经不在了,电影院也不在了,当年电影院前贴着伊丽莎白·泰勒主演的《突然之间,去年夏天》电影的海报,让我十分想看那部电影(十年后我才看),而且在那里不进电影院看电影也能买到大包的爆米花。我坐地铁回到伍德赛德公园站。我记得当时没看到那个花园。回去后,我在日记中写道:“所有的与会者都去了博物馆,只有我去了曾经生活过的北芬奇利。我对文化不太感兴趣,对于我来说,只有一件事情是重要的,那就是把握生活,抓住时间,去理解,去享受。”

  这就是这个故事最重要的事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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