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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九


  露丝·科尔第四本小说《我的最后一个坏男友》推迟到1995年秋天才出版,这是露丝在丈夫去世后所能接受的首次公开露面的最早时间——但她无法完全按照出版商的要求出席各种宣传活动。她同意到纽约犹太青年活动中心参加读书会,自从1990年埃迪在那里发表过冗长的演讲后,她就没去那边办过读书会,不过露丝拒绝接受美国境内的任何采访——理由是她只在纽约待一晚,然后就去欧洲,她也不肯在佛蒙特的家里(从九月一日开始,萨加波纳克的房子进入了挂牌出售状态)接受采访。

  汉娜坚持认为,露丝独自待在佛蒙特州的打算很疯狂,她觉得露丝应该卖掉佛蒙特的房子,但露丝早就和艾伦商量好,格雷厄姆应该在佛蒙特长大。

  此外,肯奇塔·戈麦斯年事已高,无法再给格雷厄姆做保姆,爱德华多也不能再做管家,而且露丝在佛蒙特找到了人带孩子——莫顿家的三个女儿都到了能做保姆的年纪,尤其是上高中的阿曼达,学校批准了她短期出国旅行的假期。(校方同意,阿曼达跟随露丝·科尔出国宣传新书可以算作教育旅行,所以露丝可以带她去纽约和欧洲。)

  不是所有的欧洲出版商都满足于此次露丝宣传新书的计划,但露丝已经郑重警告他们,她还在哀悼丈夫,而且如果不能带着四岁的孩子,她哪里都不去,她也不会允许儿子及其保姆超过两周不去上学。

  露丝的计划是,行程越简单越好,先搭乘协和客机飞到伦敦,最后从巴黎飞回纽约——仍然搭乘协和客机。其间她会带格雷厄姆及其保姆去阿姆斯特丹,她没法不去阿姆斯特丹,因为小说的部分故事发生在那里——红灯区受辱的情节让荷兰人对这本书产生了特殊的兴趣,况且马丁是她最喜欢的欧洲出版商。

  然而露丝害怕过去,这并非阿姆斯特丹的错,她当然可以不去红灯区,只协助马丁宣传新书,但所有前来采访她的非本地记者,还有那些被指派来的摄影记者都希望她重返红灯区——书中最臭名昭著的场景就发生在那里,但露丝过去也不是没有拒绝过这种缺乏创意的建议。

  也许重访阿姆斯特丹是某种形式的忏悔,小说家想——难道她的恐惧算不得一种忏悔吗?身在阿姆斯特丹的每一秒钟,她不都应该恐惧吗?难道这个城市不会让她想起藏身罗伊衣橱的漫长煎熬?鼹鼠人的喘息难道不会成为她睡梦中的背景音乐?如果她睡得着的话。

  *

  除了阿姆斯特丹,露丝还担心在纽约待的那一晚——因为埃迪还是读书会的引言人。

  她不明智地选择在斯坦霍普酒店过夜,自从艾伦死后,她和格雷厄姆就没去过那里。对于这个最后见到父亲的地方,格雷厄姆的记忆比露丝预料中的清晰,他们虽然没住两间卧室的套房,但前后两套房间的布局和装饰惊人地类似。

  “爸爸睡在床这一边,妈妈在那一边,”男孩告诉保姆阿曼达·莫顿,“窗户开着,”他继续说,“爸爸没关窗,我很冷,就爬出我自己的床……”这时他顿了顿,他的床呢?艾伦不在了,露丝没让酒店为格雷厄姆提供折叠床,那张特大号双人床对母子俩绰绰有余。“我的床呢?”男孩问。

  “亲爱的,你可以和我一起睡。”露丝告诉他。

  “你也可以到我房间和我睡。”阿曼达急忙说,希望让格雷厄姆忘记父亲死亡的话题。

  “好的,可以,”格雷厄姆用他觉得有什么不对劲时的语气说,“可爸爸现在去哪儿了?”他的眼里全是泪水,他有半年多没有问过这个问题了。

  噢,我真傻,带他到这里来!露丝想,紧紧抱住哭泣的孩子。

  汉娜来到套房时,露丝还在浴缸里。汉娜给格雷厄姆带来许多不适合带着乘飞机去欧洲的礼物:一整套村庄系列的拼插积木;不止一件动物填充玩具——整个猩猩家族都被她买来了。他们只得把村庄和猩猩寄放在斯坦霍普酒店,要是住在别处可能就没这么方便了。

  格雷厄姆似乎又忘记了伤心,小孩子就是这样——突然心碎,又突然心情好起来,可露丝却沉浸在睹物思人的回忆中无法自拔。她亲吻格雷厄姆道晚安,当她和汉娜出发参加读书会时,孩子已经在和阿曼达研究客房服务的菜单了。

  “希望你能挑一段好的来读。”汉娜说。

  汉娜的“好”段落指的是女作家在妓女房间里跟荷兰男友发生关系的那个令人深感不安的性爱场面,露丝没打算读那一段。

  “你觉得你会再见到他吗?”去活动中心的路上,汉娜问她,“我是说,他会读到这本书……”

  “我会再见到谁?”露丝问,但她知道汉娜说的是谁。

  “荷兰男孩,管他是什么人呢,”汉娜说,“你可别告诉我这个荷兰男孩不存在!”

  “汉娜,我从来没和什么荷兰男孩做过爱。”

  “我敢说他一定会读这本书。”汉娜说。

  等他们来到活动中心时,露丝几乎都开始期待埃迪的发言了——至少可以让汉娜的唠叨告一段落。

  露丝当然想过,维姆·容布勒德一定会读她的新书,如果他去找她,她打算冷淡相待。但让她惊讶又释然的是,马丁告诉她,杀害罗伊的凶手在苏黎世落网,案子告破没多久,凶手就死了!

  最近的一个周末,和马丁和西尔维娅通电话讨论行程时,露丝故作漫不经心地问:“那个杀害妓女的凶手还没找到吗?”对方向露丝解释了他们最初如何错过了这个消息,因为他们当时不在阿姆斯特丹,所以是听人转述的,等他们知道细节时,已经忘记了露丝曾对此事感兴趣。

  “在苏黎世?”露丝问,怪不得凶手有德国口音——他是瑞士人!

  “我想是苏黎世,”马丁回答,“那家伙在欧洲许多地方杀过妓女。”

  “但只在阿姆斯特丹杀了一个。”西尔维娅说。

  只有一个!露丝想。她努力装作对这个案子不那么感兴趣,突然,她大声说:“他们是怎么抓住他的?”

  然而马丁和西尔维娅记不清细节了,只知道凶手被抓了,然后死了,而且这是好几年前的事了。

  “好几年前的事!”露丝重复道。

  “我想还有个目击证人。”西尔维娅说。

  “好像还发现了指纹——那个家伙病得厉害。”马丁补充道。

  “是哮喘吗?”露丝问,她突然不那么在意暴露自己的秘密了。

  “我想是肺气肿。”西尔维娅说。

  没错,这就对了!露丝想,但她真正在乎的是鼹鼠人被抓了,鼹鼠人死了!他的死让露丝觉得不那么害怕回到阿姆斯特丹了——她觉得自己仿佛也是从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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