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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句解


  《周礼句解》,十二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宋朱申撰。申事迹无考,里贯亦未详。按《江西通志》有朱申字继宣,宋太学生。又李心传《道命录》有淳祐十一年新安朱申《序》,其结衔题“朝散大夫知江州军州兼管内劝农营田事”。似为二人,不知此书谁所著也。逐句诠释,大略根据《注》、《疏》,义取简约。其中所见有与《注》、《疏》异者。若太宰之职“五曰贡赋”,郑《注》曰:“赋,口率出泉也。贡,功也,九职之功所税也。”是书则易之曰:“赋,税也。贡,献也。”有力主《注》、《疏》而曲为引证者。若《大司徒》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以下,则坚守注中“半为附庸”之说,而不执《孟子》、《王制》以疑《周礼》。至於《注》、《疏》之疑不能决者,若《小司徒》“四丘为甸”以下,《注》谓旁加之数乃治洫浍之数;《大司乐》“圜钟为宫”以下,《注》谓天宫夹钟不用中吕等律,以其与地宫同位之类,则皆阙而不载。虽循文诂义,无大发明。而较之窜乱古《经》、横生新义者,犹不失谨严之义。惟《序官》乃《经》文之纲领,申以其无假诠释,遂削而不载,颇乖体要。是则因陋就简之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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