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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分地考


  浙江布政使司,初设,所辖九府而已。嘉兴、湖州,统于直隶。故《实录》洪武九年十二月,书直隶湖州、嘉兴诸府水灾,遣户部主事赵乾等赈给。十一年五月,敕工部定岁造军器之数,其书嘉兴、湖州,亦冠以“直隶”字。至十四年四月,复置巡检司,嘉兴府一:嘉兴县之杉青闸;湖州府三:乌程县之后潘,德清县之下塘、新市。仍以直隶文冠之。宋濂《京畿乡闱纪录序》:“洪武辛亥秋八月,洊当乡贡之期,凡畿内三州十七府之士,皆欢忻相告,裹长而奔走,仪曹具以状闻。”所十七府者,直隶之府十四,其一广德,四年以后,始降为州,合嘉兴、湖州而共计之也。天台徐一夔《送赵乡贡序》:“元置行省于浙,领郡三十二,杭隶焉。今领郡九,杭亦隶焉。”崇德贝琼《縠江渔者诗序》:“洪武五年秋,校文浙江。太末徐复礼,迫有司命,起与九府之士俱,遂与四十人之选。”鄞人郑真《跋同年录》:“洪武壬子秋,浙省承诏旨,合九郡之士试之,得四十名,上诸京师。”又《送何本道还金华序》:“洪武五年,诏命三年迭试,于是浙江所属九郡,以其名上之行省,而金华何本道与焉。”其九郡者,嘉兴湖州不在其内。逮洪武十四年十一月,始以二府改隶浙江。

  考清类天文分野之书,于洪武十七年进呈,二府沿革,只书今属浙江布政司,语焉勿详,后之人罔闻知,由是柳琰、邹衡、赵瀛、刘应钶志《嘉兴》,劳钺、栗祁、张铎志《湖州》,俱不言分地本末。惟仁和夏时正撰《杭州府志》,独:“元至正二十六年十一月,皇朝平浙,置浙江等处行中书省,领府九。洪武九年,改为浙江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十五年,割直隶嘉、湖二府隶浙江,领府十一。”又:“洪武三年,诏开科举,浙江行省,即杭州府学之西为贡院。合试九府之士,书之特详。嘉靖中,武进薛应旂修《通志》,自言郡县志可采录者十无一二。顾夏氏之志具在,何漫无考稽。

  夫画野分疆,地志之大纲,乃置而弗书。后之纪方舆者,率本《通志》,则纰缪多矣,作《浙江分地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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